“不出手,瞧不出来。”她闷闷地答道。
陈秉正望向杨府的朱漆大门。疑云如藤蔓一般,在他心头交缠盘绕,每桩未解之事都生出新的枝节,旧谜未破,新惑又生,层层叠叠地淤积在迷雾里。
他忽然开口道:“凤君,你先回家吧,我要去衙门一趟。”
她并不多问什么,“我送你。”
林凤君很坚持,他只得接受。她一路上都绷得很紧,送他到大门,才松懈下来。
他擦一擦自己脸上的伤痕。走入大牢深处。
一股陈年的血腥气混着霉味,沉甸甸地压在人的口鼻之上,挥之不去。远处传来一阵模糊的惨叫声,他的心陡然发紧。
“钦差郑大人是不是在这里?”
“是,来了一个多时辰了。”牢头毕恭毕敬地说道。
“劳烦进去通传一声。”
“郑大人吩咐过,不准别人进去打扰。”
“你只说是我。”
他站在原地等待。墙壁上的火把不安地跳动着,将人影拉得忽长忽短,扭曲变形。过了一会儿,果然一个驿卒过来,请他进屋。
陈秉正看清了眼前的一幕,吃了一惊。钱老板被粗大的铁链锁在刑架上,头无力地垂着,散乱的头发遮住了面容。破烂的囚衣被撕开了,露出血肉模糊的一道道伤口,显然被鞭打过。
郑越就坐在离刑架不远的一张太师椅上,慢条斯理地用杯盖撇着茶沫,甚至没有抬眼看向这边。仿佛眼前不是一场拷问,而是一出无趣的堂会。
陈秉正愕然问道:“你对他用刑了?”
“逼不得已。他死活抵赖着不肯招。”郑越小声道,随即示意手下关门。
陈秉正在他身边坐下,一言不发。钱老板抬起肿胀的眼皮,哀哀叫道,“陈大人,小的错了,不该冲撞了您,小人该死……”
“原来你不是哑了。”郑越问话的声音并不凶狠,反而带着一种令人胆寒的耐心和冷清,像是锉刀慢慢刮过骨头。
“大人饶命……”钱老板望向陈秉正。
他心里一凛,小声劝说道:“郑兄,如今罪名未定,不宜轻易用大刑。”
郑越轻轻呷了一口茶,叹了口气,像是惋惜茶叶的不佳,又像是惋惜囚犯的固执。
“陈大人,看在同乡的份上,再饶我一回吧。”钱老板发出破碎的嘶气声,锁链哗哗摇动。“还有郑大人,您记得吗?当日您在码头上船,准备上京赴考,我还给您敬过酒……”
郑越一把将茶杯顿在桌上,收敛了神情,“钱老板,我记性好得很。你家粮食铺子里卖的黄豆,一斗里有小半斗都是陈年霉变的,挑也挑不干净,泡发极难,连带做成的豆腐都有一股霉味。我娘没有办法,只能将整台豆腐都倒掉,背地里偷偷抹眼泪。所以我一直记得你,绝不敢忘。”
钱老板怔住了,陈秉正叹了口气,“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
站在一旁的下人会意,啐了一口唾沫在掌心,搓了搓,从炭火盆里拎起了一根烧得通红的烙铁。周围的空气都被灼烤得微微扭曲。
钱老板猛地抬起头,眼睛死死盯着那越来越近的烙铁,瞳孔急剧收缩,喉咙里发出一种近乎野兽般的嗬嗬声。但他依旧咬死了牙关,没有吐出一个字。
下人冷笑道,“还不说吗?何必嘴硬。”
钱老板闭着眼睛,神情已经绝望,额头上、脖颈上青筋暴凸,声音很尖利。“我的确不知道。杨道台有借有还,可没让我接触粮仓的事。我胆子小,从来不敢沾。饶命!饶命!”
陈秉正放低了声音道:“这人细皮嫩肉,估计是平日养尊处优惯了。乍一受刑,只怕熬不过去。本来大牢里死个犯人也正常,孙大人那边恐怕不好交代。”
郑越放下茶杯,声音依旧平淡:“抓也抓了,万一问不到口供怎么办?”
“你只说我因为脸上受伤,一时泄愤,将他打了一顿。”陈秉正摸一摸自己的伤处:“这人还得活着,咱们要从长计议。审一次不成,那就两次,三次,总有开口的一天。”
钱老板的头再次无力地垂下,汗水混着血水沿着发梢滴落。陈秉正的声音很冷,“这次不对你用刑,并不是放过你不查。你应当很清楚,这么多年做济州商会首领,钱财出自何处。别忘了你还有四个儿子,五个孙子。你自己不积德,也要为子孙后代着想。”
提到子孙,钱老板的眼皮跳了跳。郑越全看在眼里,“你倒是很会为他们考虑。”
他仍是沉默,索性闭上眼睛。陈秉正心中暗暗纳闷起来,跟郑越对视一眼,“杨道台跟你有姻亲,平日往来甚密。是吧?”
钱老板忽然艰难地开口了,“都知道,我也明白,家产已经保不住了。”他深深地咳了两声,吐出一口血沫,“商人没了靠山,不过是任人宰割的肥肉而已。我……我用钱粮赎罪,尽数捐给朝廷,只求留我全家老小的性命,求二位大人千万开恩。”
陈秉正小声道,“倘能如此,也算是出京巡查的一份功劳。”
郑越深深呼出一口气,摆一摆手,“先拖走吧。”
脚镣的哗哗声传得越来越远。郑越将手按住太阳穴,“他也知道插手粮仓的事,是要抄家灭族的,所以宁死不肯认,倒也忍得住。”
“光靠刑讯没什么用,最好还要有凭据。”
郑越眼睛亮了,“账本?粮仓的账本,一本是明账,我盘查过。照此推算,还应该有一本……”
“暗账。”
第143章
省城的东北角有一片村不像村, 镇不像镇的所在。道路被水浸得稀烂。那不光是雨水,还有污水与垃圾多年沤烂的沉渣,踩上去泛着黑沫, 泛起一股复杂的气味。林凤君一身男装,提起裤腿, 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
陈秉正亦步亦趋地跟在她身后,转身看两侧低矮歪斜的窝棚。棚子都是用烂木头和茅草胡乱搭成的, 顶上压着石块, 怕是被风掀了去。“这种地方,难为你也找得到。”
“大老爷没见过吧。”
他叹一口气,“安得广厦千万间。”
“她当初从冷泉县过来,身上没钱,能落脚的地方不多。多从牙人那里打听一下就能知道。”她向一个院子里张望,一个瘦小的妇人蹲在门边, 就着木盆,用草木灰搓洗衣物。
林凤君走上前去, 笑嘻嘻地塞了一把铜钱给她,她忍不住生出怀疑,“你们是……”
“芸香老家的亲戚,冷泉县来的,来找人。”
妇人很怀疑地盯着陈秉正,他脸上缠了白布, 看着更凶了。寻亲不像,也许是要寻仇。不过也没什么可怕的, “人已经搬走了。”她指着一个临近的窝棚:“就是这间,她带着两个女儿住过。”
“孩子多大?”
“大的大概十岁的样子,小的七八岁, 打扮得很干净。”
“搬走多久了?”
“两个多月了。临走时房租给得很大方,说是在富贵人家找到事干,孩子也不做学徒了。”妇人笑眯眯地说道,“还送了我两件旧衣裳,很会做人呢。”
“去什么人家知道吗?”她小心翼翼地打听。
“不晓得。”妇人摇头。
林凤君走到窝棚里去,屋里四面漏风,用破布堵了几处。破锅冷灶,一张小床,母女三个挤着睡。她鼻子有点发酸。
陈秉正却忽然在门口站住了,眼睛盯着地下:“不对,这里有个男人住过。”
她俯下身去,果然瞧见一双男人样式的布鞋,鞋面已经烂了,胡乱丢在门口。
“说不定她跟我一样,是天生的大脚。”她将自己的脚从裤管里踢出来给他瞧。
“那也太惊人了。”陈秉正用手比划这鞋子的长短宽窄,“比我的鞋子还长。”
她想了想,忽然笑了,“你不懂里头的缘故。她家孤儿寡母,在道上很容易被欺负。为了怕过路的盗贼将家当偷了去,才出此下策,在门外晾一双男人鞋子,假装家里有男人。”
“哦。”他又学到了新的知识,“还是你懂得多。”
她的表情暗淡下来,苦笑道:“我爹以前出去走镖,我娘也是这样做。”
他心里软得一塌糊涂,一直紧扣着她的手,“我就说是否极泰来,芸香过上好日子了。你也是。”
“虚惊一场,真好。”她满足地吐出一口气。
两个人相视一笑,连带脚上的污泥也都不算什么了。拐了几个弯走出巷子,好不容易拦住一辆马车,陈秉正吩咐车夫:“去码头接人。”
她撩起帘子,外面是摩肩接踵的人流,比济州更胜十倍。她整个人松下来,歪歪地倚在他肩膀上。“等我开了铺子,在省城将生意做大,说不定她就来店里帮衬了。早晚有再见的一天。”
她的头发从两侧梳上去,挽成一个男式发髻。额头前面有几根不听话的头发便飞出来,他转头用手使劲去抿它,可是全没有用,依旧倔强地挣扎起来。他只觉得她的头发都像人一样可爱,带着一股昂扬劲头。
下车的时候她嘴唇和脸庞都是红艳艳的。她擦了擦嘴,疾步往码头上奔去。人群中她一眼瞧见父亲手提肩扛着大包小包,芷兰笑眯眯地跟在后头,手中提着一个笼子,七珍和八宝在笼子里左右小跳,热情地叫着:“兄弟姐妹们……”
她敲一敲笼子,跟它们打了个招呼,随即抢过一个大包袱,“爹,给我带了什么?”
“肉烧饼,千层油糕,你喜欢吃的我都带了,还有图画书。”
“来喜和霸天怎么办?”
“宁七会管的,管不好我拿他是问。”
陈秉正却将包袱径自往芷兰手里塞,林凤君急了,跺脚道,“你干什么?”
“金花,这些东西你来拿。”他表情淡漠,芷兰立时会意,笑嘻嘻地接过去,“知道了,姑爷吩咐的是。”
林凤君无奈地叹了口气,“这样还要多久?”
“也许很快。”他避而不答。
林东华一眼瞧见了他脸上的伤口,眼神里瞬间掠过一丝杀气,“谁敢将你伤成这样?”
陈秉正笑道:“伯父,知道了凶手,能给我报仇吗?”
林凤君眨一眨眼睛,父亲只得摇头,“以后吵架动嘴就够了,下不为例。凤君,男人也是要脸面的,招呼在明面上,他很难出去做人。”
“明白了,爹。”她乖顺地回应。
陈秉正咳了一声,态度愈发温婉,语调愈发客气:“住的地方十分粗陋,请伯父海涵。”
林凤君抱着鹦鹉笼子,絮絮地说道:“爹,省城的水可太深了。别人当官,收礼是收金收银,他倒好,收了好几只死老鼠。”
林东华吓了一跳,可是见女儿脸色红润,笑语晏晏,不由得心中一宽,也笑道:“一定是野猫儿在报恩。”
马车在巷子口停下,众人下车。此处隔着一条街道,便是杨道台府的后门,两个管家正在门口指挥着杂役,往门上挂丧幡。
林东华瞥了一眼出出入入的杂役,脸上露出笑容,“这丧事的阵仗倒是不小,可观,可赏。”
芷兰道:“世上贪官又少了一个,可喜,可贺。”
林凤君往里头张望,可惜庭院深深,一眼望不到什么:“看样子得用不少白布,可惜,可惜。”
陈秉正只觉得三个人接得妙到极致,便接一句:“世人哀之而不鉴之,可悲,可叹。”
林凤君虎着脸叫道:“你还悲上了,兔死狐悲是不是?”
陈秉正只好打岔,“伯父,晚餐就在醉仙楼……”
“不必了。”他摆一摆手,“先回住处。”
林凤君十分愉悦地帮腔,“爹给我带了许多吃的。况且在醉仙楼吃饭,是不是又让……金花站着吃?”
芷兰拼命眨眼,手摆来摆去,“小姐,我只站着,不吃。”
一行人刚要进巷子,忽然一辆装帧富丽的马车在陈秉正身边停下了。一个穿红着绿的丫鬟先下了车,随即是一个青年男子,正是郑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