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月启程时,云峰已经为他寻了一支三百年以上的野山参,还有其他草药也找了一些。
这边山里气候不错,生长了不少的草药。
这段时日,云峰除了和花月一起治理蝗灾,就是陪他去采药。
两人关系更是亲密,还立了誓言:此生非君不娶,(非君不嫁)!
云峰看着心爱的小哥儿要离开,他也很不舍,“月月,等我回京后,我就去你家里提亲可好?”
花月自然喜欢,他笑弯了眼睛,对上男人炽热的眼神,他忽然羞赧的不行,微微低着头,声如蚊呐的应了一句:“好。”
云峰见心上人答应,他高兴的一把把人抱起来,转了两圈。
咧开嘴笑的露出一口大白牙:“月月你真好。”
他想想又道:“咱们定亲前我想去找找我的弟弟妹妹,让他们知道知道,他们要有大嫂了,嘿嘿。”
花月自然没意见,他其实还挺想那个云小哥儿的,至于妹妹他没见过,不过看看云峰,云诺这样的好性子,小妹一定也是个可爱的小姑娘。
“好,我也喜欢他们。”花月把头埋进男人的胸膛里。
幸好,云峰这位武德将军,在世人眼里没有派别,是庆阳帝亲自提拔的,至少明面上是这样的。
他与云峰的亲事只要皇帝不起疑心自会答应的。
毕竟自己也是他最信任的花太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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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诺追着蝗虫忙了好几日,幸而有顾辰陪着他,不然凭他自己是万万不可能那么快就跑了大半个雍州的。
经过了十几天的繁衍,粉红椋鸟的数量已经翻了三四倍。
而且它们的幼鸟也都是以蝗虫为食的,出生十几天后就可以飞翔捕食。
每次出动都有上万只的鸟儿,像是黑的浪潮一样,铺天盖地的直接把蝗虫消灭掉。
而且它们不只是吃蝗虫,田地里的其他小虫子它们也吃,可以说这些粉红椋鸟真是百姓的好帮手了。
最后,由于鸟儿的不断增多,蝗虫的大幅减少,云诺已经不需要再去“指挥”鸟儿了。
那些不成气候的蝗虫也被到处“巡逻”的粉红椋鸟吃的干净。鸭子大军都没了用武之地!
云诺想着等冬天到了或许可以炖老鸭汤来卖。
庄子那些里见过云诺召唤鸟儿来吃掉蝗虫的人们,一个个的都用看神仙的目光看他们少君。
心里都在感叹,少主能娶到少君这样好的夫郎肯定是老将军和老夫人在天之灵保佑了。
他们这些粗莽汉子都感觉到了,他们的庄子,他们的营地,他们的雍州要崛起了。
少君说过要把他们的军队养的兵强马壮,还帮给大家讨老婆,他们没人质疑少君 ,还会积极配合着少君的吩咐。云诺的影响力又一次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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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诺忙完蝗虫的事,顾辰便要出去办自己的事了,云诺不懂军务,只给男人带好了灵泉水,又在男人怀里撒娇半天,两人这才依依不舍的分开。
顾辰这次出去要根据前世的记忆,神不知鬼不觉的去除掉二皇子那边的“底牌”。顺道在办点其他事。
至于三皇子和太子,嗯,就交给离王了。
顾辰的大手抚着小夫郎的小脸,“宝宝,等我回来,我有事和你说。”
云诺眨着水汪汪的桃花眼好奇问:“夫君什么事呀?现在不能说?”
“等我忙完回来和你说好不好?夫君怕你会不开心、生气,所以还是等回来再说,
到时候你若是不开心,我就哄你开心,你若是生气,我就让你打我出气,好不好?”男人语气缱绻,眉眼温柔。
“我才不会那么小气的。再说了我那么喜欢你…”云诺不觉得自己男人有什么大事瞒着自己,毕竟他们自从成亲就几乎是一直在一起的。
顾辰则是听见小夫郎那句:我那么喜欢你,心里甜的像是吃了蜜糖。
他抱住人,发狠地,缠绵的吻了个够,这才大步出发。
屋里,只留下云诺在原地红着脸发愣,这男人刚刚吻的他,好深,他都有,反应了!
云诺冷静了好一会儿,才去田地里忙他的作物了。
他的土豆,小麦,豆子,水果都开花了,虽然长势很好,但是他不敢大意,几乎是日日都要去看一遍的。
他还想研究一下杂交育种的问题,还有他的空间里玉米马上就要成熟了,他之后就有足够的种子可以大范围的种植玉米了。
对外可以说是他买来的番邦种子,加上钱二带来的那些种子,他想种一波晚熟的作物。
只是这边气候不太好,他还在犹豫。
云诺现阶段最解决的就是粮食问题,据他所知,整个大庆一半地方都闹了蝗灾,今年的收成怕是不容乐观。
灾民一多,难免会有饿死的,死人一多就怕会有疫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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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时间云诺只去了看了一次小舅舅,小舅舅已经改了对外的名字,现在他叫楚纤凝。
他不再是南城楚家人,而是雍州楚家人。
其实纤凝本就是舅舅的小字,不过没几人知道,他便直接以此为名。
云诺很放心的把拓展生意的事大部分都交给了小舅舅,比如云诺研究出来的新菜谱,火锅的图纸,蜡染技术,香皂配方,还有经营观念,白蛇传的故事。
自己的这些时间挣得银子也都投资给了舅舅。
小舅舅他本就是成功的生意人,自然比自己更适合做生意。
楚云川没有推辞,这些他全部给小外甥算了红利。
以后他的生意会有一半的利润给他的小外甥,就算云诺什么也不帮他。
当然这些云诺是不知道的。
而楚云川也果然厉害,短短一个月内就在雍州城里开了酒楼,茶楼,客栈,布坊,酒肆,火锅店,米店,胭脂铺,冰铺,甚至还开了一家名字叫《一诺》的钱庄。
第222章 雍州七月
雍州城,七月末,
虽然天气越来越热了,可是雍州这边来往的商队越来越多。
一家酒楼里有一桌客人在谈论着:
【以前听说这雍州地处偏僻,环境恶劣,今日一见,果然是,传言不可轻信啊!】一个商人模样的男人说。
【那可不,我也是头一次来这雍州,真真是叫人开了眼,这样热闹又井井有条的街市,我还以为是身在南城或者京城。】一位年轻隽秀的公子一甩折扇,端的是一派的风流倜傥。
【哎,几位别只顾着说话啊,这家馆子里的菜真是好吃啊!】一位略微胖点的中年男人边吃边说。
几人哈哈一笑,开始动筷,夹菜。
这一动筷子大家就停不下来了,这里的菜色一下子就征服了他们的胃。
【这菜色简直是惊为天菜啊!除了这肉菜,素菜都好吃的叫人回味无穷!】年轻公子夸赞道。
他叫郝俊,可以说是从小在富贵堆里长大的,锦衣玉食的他,什么没见过,什么没吃过,可是这里的菜他好些都没见过,没吃过。
不管是香辣兔肉,还是麻辣鸡块,又或者是拔丝红薯,土豆炖肉,排骨海带汤,他一样都没吃过,就连那些青菜都是他没吃过的。
郝俊吃的满足,对于这次被安排来雍州也不生气了。
他这趟雍州之行,明着是跑商,暗里是要去拜见一位叫做楚纤凝公子的雍州商人。
想他郝家那可是皇商啊,什么时候要去拜见别人了。
之前就算是富庶的锦州南城的楚家主家,他都是看不上的,小家子气,一心只为利,不光短浅,营营苟苟的他瞧不起。
他是家里的长子嫡孙,他的家族生意做的好,又有一个好外家,可谓是有钱又有权。
这次来跑商也是家里对他的锻炼,他本还不愿意来这雍州,谁知道一来就真香了。
几人吃饱喝足后,小二又端来小盘的水果,被白色冰碎围着,红彤彤,娇艳欲滴的果子他们都没见过。
一人捏着一颗尝了一口,几乎是一瞬间,他们都被草莓的香甜气息所征服。
郝俊再一次被惊艳到,这样的果子他根本见所未见,闻所未闻啊!
几人吃到这草莓不由得一阵感叹,赶紧叫来了小二,要买这个果子。
小二热情一笑,介绍道:“客官对不住了,这草莓咱们店里不卖的,这些是作为消费满五十两的赠品。”
“那这草莓竟然是白送的?哪里有卖的?我们想再买些回去。”
郝俊吃这草莓甚是满足,口感绵软清甜,吃完甚至觉得整个人的灵台都清明了。
反正吃了就是叫人心旷神怡,心情很好。
他想起家的祖母,还有外祖那边,两边的老人都有些苦夏,最近热的是什么都吃不下,食欲不振。
他就想多买些带回去给两位老人吃,也算是尽了孝心了。
另外胖一些的中年人也是满脸的期待的看着小二,他也想买这草莓果子,
他家里有两个孩儿,还有一位温柔贤淑的夫人,都是他的心头肉。
这有了好吃的,他自然不会独享啊,也想多买些带回家去。
店小二又笑着挠挠头,“客人去街对面那边的鲜果小铺看看吧,那里有卖的。”
几人道谢后就往外走,一只脚刚迈出去,郝俊又问道:“小二,你们店里可有冰卖,我看刚才的草莓是被冰碎围着的。”
他想买果子回去,可是最近天热啊,买了送回去还得两三日,那果子不得坏了?
想着夏日里冰很难得,也不知道这边有没有卖的。
小二咧嘴一笑:“客人去卖草莓那里就能有冰块,若是不够,街上就有冰室,买冰很方便的。”
闻言,几人心里震惊,小小的水果摊子就有冰?街上也有冰室?
夏日里,这冰不是稀罕物吗?他们的家族用冰都不能随便用,每个房里都是有份额的。
就算是京中勋贵也没有谁家是随便买,随便用的呀,那也不够啊。
当然卖冰大族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