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能从镇国侯府拿回那一半银两】
【小鸟以后就是家里的账房】
【小鸟账房只打算盘,不、读、书】
沈啾啾写完,特意站在不读书三个字旁边,表达了小鸟最真挚迫切的期待。
裴度看着沈啾啾的字,并没有第一时间反对或是同意,而是略微沉吟后才开口:“完全不读是不可以的。”
沈啾啾注意到裴度用的词不是告知命令的“不行”,而是温和的,甚至留有谈判余地的“不可以”,顿时眼睛一亮。
【我只是小鸟】
【又不能科举】
沈啾啾的表情顿时切换成泪眼汪汪,可怜巴巴。
“是的,小鸟不用参加科举。”裴度因为沈啾啾手段百出的积极争取露出笑意,“小鸟账房自然没什么不行,只是裴府的账很复杂,你要当家,自然要让府中人信服你。”
“你足够了解镇国侯府,那一半银两虽数量不算巨额,但意义重大。”
“用镇国侯府开刀立威,是个不错的选择。”
如果隋子明在这,肯定会用一种看鬼的眼神看裴度。
让一只比拳头小的鸟球球管家算账,还是裴家那种前后里外牵扯成一张巨大关系网的账,裴度是疯了吧?
能把这种离谱的话说的那么平静淡定。
但在场的当事鸟沈啾啾并不觉得哪里不对或是离谱,他听到裴度初见应允端倪的话,小鸟脑袋点成了啄木鸟。
对对对!
小鸟也是这么想的!
恩公懂鸟!
“但是——”
在沈啾啾兴奋地想要在书房展翅翱翔前,裴度话音一转。
“溪年,我的建议是,在管家算账的基础上,你可以考虑和我学习一些除却科举策论之外的课程。”
“一些书本之外的东西。”
沈啾啾用翅膀尖尖挠挠脑壳。
所以,裴度到底为什么这么坚持要给小鸟当老师?
沈啾啾不理解,所以沈啾啾直接写字问了。
裴度温声道:“溪年,你已经拥有一次奇遇,从人变成小鸟,又焉知日后不会再有另一场奇遇?”
沈啾啾顿时愣住。
他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穿书,所以更不知道沈溪年死后又为什么会变成沈啾啾。
也因此,他发现,自己还真的没办法否认裴度说的可能。
这种万一、如果,是真的有可能成真的。
小鸟也陷入沉思。
“权势与背景会一夕之间烟消云散,师长亲朋也会因为身份的变化无法继续陪伴,溪年,只有你自己本身拥有的东西,才会永远跟随你。”
裴度说话时,脸上浮现出一抹极轻极淡的怀念,但很快便隐入眉间。
在他幼时,也曾有这样一位长辈,对着一脸懵懂的孩童温声引导。
“就像你如今成为一只小鸟,因为会识文断字、会思考、会写文章、会算账,因此不会被当做普通的鸟儿被豢养笼中一样。”
“来日若你再度转世为人,即便身处太平盛世,不论身在富贵世家还是作为寻常百姓,也皆有难过之关。”
“倘若置身乱世,除却书本文字,你更应该懂得如何看破人心,游走世间。”
“溪年,我希望不论将来如何,你都可以好好生活。”
“顺遂无忧,长岁长安。”
从没有人对沈溪年说过这些。
穿书前,初高中的老师们会说,你们要努力学习,将来考个好大学;大学的老师会说,你们要好好学专业,将来会有个好工作。
但沈溪年浑浑噩噩度过了大一,和同龄人一起迎来大二,上着自己的专业课,对自己的未来仍旧迷茫。
未来他会在什么行业做什么?
沈溪年不知道。
穿书后,母亲谢惊棠希望幼时的沈溪年平安长大,努力给沈溪年提供最富庶优越的条件,教沈溪年她最擅长的经商之道,希望他日后平安顺遂,富贵一生。
裴度遇到沈溪年很早,真正相识却又很晚。
但他恰恰好出现在沈溪年最迷茫,最仿徨的时候。
裴度将一切掰开来,细细说明白,给了沈溪年选择的机会与权利。
沈啾啾当然可以开心快乐地做一只无忧无虑的小鸟,裴度养得起一只小鸟,更不会苛责一只已经帮到他很多的小鸟一定要吟诗作对,满腹经纶,去匹配他首辅的身份。
只是裴度更希望的是,他和沈溪年的这场相遇,也能为沈溪年带来一些于沈溪年有用的刻痕。
裴度很有分寸感与距离感。
之前沈啾啾的存在得以让裴度更清醒、更健康,所以裴度站在阅历的河流边,对沈溪年有过一次点到即止的提点。
这更像是一场交易。
可之后的相处,沈啾啾那么努力地扇动翅膀,救下了隋子明,也真正撞进了裴度自己人的内圈里。
所以即使沈啾啾懵懂,永远清醒的裴度却不想装聋作哑,轻轻揭过。
他想要给予沈溪年,裴度这个人所拥有的、所能给出的,最好的礼物。
沈啾啾安静了很久。
直到府外传来更夫三下清脆打更的梆子声,圆滚滚的小鸟团子才轻轻靠近裴度的手心,用鸟喙贴着裴度的拇指指腹,轻啄了啄。
“啾。”
好。
啾啾学。
第29章
隋子明正对着满院子挂满枝头廊下的麻雀发呆。
他这次虽说没有受到致命伤,但到底是浑身小伤还脱力过,按理来说他应该在家好好修养。
但为了不给吴王一党留下口舌针对他和表哥的机会,隋子明回府后,往身上多裹了几层绷带,瞒着裴度走了一趟校场。
在校场坐实了“隋子明毫发无伤活蹦乱跳”的事实,隋子明硬撑着大步流星走回家,刚进府门差点跪地上,被扶回寝室后,绷带一抽直接染成了小红人。
所以在做完扫尾后,隋子明开始乖乖在家养伤。
要是这样出现在表哥面前,没准自省书变成一万字不说,还会有劈头盖脸的一顿毒舌数落。
但……
好多麻雀。
隋子明趴在床上听着窗外此起彼伏日夜轮班的叽叽喳喳,双眼涣散,逐渐呆滞。
他已经两天没有睡好了。
养麻雀其实是很好养的,一只麻雀团子一年也吃不了多少。
养一群麻雀也不是很难,隋子明的确没有家财万贯,也不如表哥手下能人多会赚钱,但一大群麻雀加在一起,需要的口粮不过就等同府上多了十几个小厮的事,哪有什么养不起的。
但是吧……
受了伤的人总会有点小小的脆弱,隋子明抬手捂住自己的耳朵,试图阻隔从四面八方钻进脑袋里的鸟叫声。
……实在是太吵了。
太!吵!了!
隋子明是很喜欢鸟的。
但他从来没有同时养过这么多的鸟。
养阿飒的时候他没想过再养一只别的鸟,因为鹰隼是一种独占欲很强的猛禽,他又是当战宠养,阿飒的血性凶悍远胜寻常鹰隼。
再养一只鸟,后果肯定是两只鸟只能活一只。
后来在表哥那遇到了沈啾啾,阿飒还一反常态地和那小鸟团子特别和谐。
隋子明就想着万一表哥不喜欢身边有能出气的老毛病犯了的话,他可以把沈啾啾接过来养。
结果呢,别说把鸟送人,沈啾啾都快骑着他表哥在府里耀武扬威了。
所以最开始,隋子明在听到有一群小麻雀要养的时候,着实是有些新奇且向往的。
想想看,他往后院一站,洒一把粟米,一群毛茸茸的小团子就飞过来挂在他身上!
多可爱。
然而设想很美好,现实很残酷。
上千只的麻雀啊。
叽叽喳喳起来,就像是有一口钟罩在隋府顶上天天敲,敲的隋子明的脑袋从早晨嗡鸣到晚上。
窗边柔软鸟窝里的阿飒也是不堪其扰。
阿飒那日在林子里被打断了半边翅膀,虽然兽医上药包扎过,但恢复起来仍需要时间,因此这段时间阿飒就没有在鹰架上,而是窝在隋子明垫得柔软的鸟窝里。
但即使动作不太灵活,也不能飞,被吵的不行的阿飒也努力站起来跳出鸟窝,果断抛弃并肩作战患难与共的主人,拔腿就往相对清净的前院跑。
隋子明默默忍受了自己的救命恩雀小半个时辰,终于忍不下去,爬起来快速给自己收拾了包裹,打包了躲去前院的阿飒,出门就往裴府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