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度将旁边托盘上的里衣递到沈溪年手边。
沈溪年攥着雪白的里衣一点点卷进了床帐里。
这次的里衣大小完全合身,一穿就是特意赶制出来的。
沈溪年穿好里衣亵裤,掀开床帐跳下来,动作大方地走到屏风旁边。
府里的一切事儿都瞒不过忠伯,更别提沈溪年昨晚毫不掩饰潜入内院,一晚上没出来了。
大清早的,沈溪年的衣裳就被送到了裴度房间里。
和昨日的淡雅颜色不同,沈溪年今天的外袍是很明艳的宝蓝色,绣着金纹,走出去一看就知道是家里极受宠的世家贵公子。
沈溪年一边穿衣服,一边问裴度:“恩公,我的项链是不是给你收走了?”
裴度也在调整衣领:“嗯,以后不要戴了,不安全。”
沈溪年如今的形态不稳,他们还没彻底摸索出其中奥妙。
小鸟的体型与人类相差过大,脖颈咽喉处又是要害,那项链戴在沈啾啾身上着实危险。
“我知道,我就是想着能不能改个什么东西戴在身上。”才做回人两天,沈溪年穿衣服的动作已经熟练起来,“我很喜欢那个小鸟吊坠啊。”
“你亲手雕的呢。”
裴度避开这个话题,拿了旁边托盘上准备的荷包玉佩,帮沈溪年佩戴在腰间。
这样的少年郎,走出去站在那,都是极惹眼的模样。
裴度压下眸中阴郁,语气淡淡:“今日要出门?”
或许是小鸟的习性影响,沈溪年发现自己比起从前更喜欢那些亮晶晶又好看的金玉,美滋滋地对着镜子照了照。
“嗯,和子明去见见他说的那些人。”
“那部分伤残兵将?”裴度显然是知道这回事的。
隋家再人丁凋敝,隋家产业尚在,但隋子明看起来还是手中不阔绰,大部分原因就是他将府上的银两,一部分补贴了参狼军的军饷,一部分散给了那些伤兵老兵。
“对,养他们、或者说找个活计略加照拂,对商人来说并不难,但升米恩斗米仇,长期下去不行。”
沈溪年抬着胳膊对着镜子梳头发。
他向来喜欢扎高马尾,总觉得走路时脑后的头发晃来晃去的很有意思。
“对走南闯北的商人来说,花钱能买来的都是小事,而货物和自身的安全绝大多数时候就是最大的风险。”
“雇佣的临时护卫要么不堪一击,要么与贼人内外勾结,就连娘亲早些年也吃过这方面的亏,后面才渐渐组建了一波可靠的商队。”
“一些能力弱些的商人宁愿让出一二成的利,也要跟着大商队走,图的就是一个安稳。”
“不过这些大商队……”沈溪年透过镜子,对上裴度看过来的视线,有些无奈地笑了下,“也是花钱和过路的山贼流寇买安稳。”
“破财消灾嘛。”
“所以南北货物才会卖的这么贵,而边关地界更是难有商人踏足。”
“你想做标行?”裴度虽不那么精通行商,但他有眼界在。
标行就是后世说的镖局。
大周朝其实早已经有了标行的雏形,但之所以没能普及开来,是因为这个年代不论是读书还是习武,都是有门槛的。
普通百姓即使力气大些,想要接到商队这样的大单子几乎是不可能的——商人是最胆大又最谨慎的存在,不可能用自己的货物来赌。
“对。”
沈溪年点头,将他们昨日商讨过一轮的想法娓娓道来。
“子明说京郊村子里有几位猎户,当初是战场上退下来的屯长与伍长,他们是军官,带过兵,能服众,经验眼界上也不错,正适合当标行的标头。”
“娘亲那边有可靠的账房先生,可以单独提出来做账,这样钱财方面也可和天然熟悉的标师标头们分开,相互监督。”
“骡马一开始的确是关键,但娘亲准备从西域搞到一批马种在太原开设马场,我已经预定了娘亲的第一批马。”
“而且最关键的是,如果想要走边关这条道,他们熟门熟路,不畏外敌,是绝佳的向导……”
裴度静静听沈溪年说完,心中也在跟着沈溪年的话思忖其他。
明面上这是个标行,但听溪年的意思,他们要走的不仅是南北运输,还有前往边关的打算。
若朝廷事变,这部分标师拎出来可就是一派训练有素的救急兵。
只是过于惹眼了些。
裴度能想到的,有的是其他人能想得到,总有人不会想看到隋子明做成这件事。
所以……
裴度轻轻挑眉,迎上沈溪年笑吟吟的目光。
“恩公,我们商量过啦!标行建立在京城太惹眼,可以往其他地方挪一挪,但是牙帖和械凭就需要有关系和担保了……”
牙帖就类似大周朝的营业执照,械凭则是民间的武器许可证,有了这两样,标行才有可能走明路。
不走明路,那和流寇土匪可没什么两样。
裴度:“库房钥匙和账本都在你手上,想做什么都随你,至于担保……”
沈溪年双手合十,手指摇晃着小小拜托的动作和表情,简直和之前沈啾啾虔诚许愿的模样如出一辙。
其实裴度再清楚不过,如果沈溪年真的想,未必就没有解决问题的办法。
毕竟谢惊棠都能拿到马匹买卖豢养的许可,一个标行上下打点绝对难不倒她。
但沈溪年选择了最能从根本解决问题,并且能让标行发展更加稳妥的他来求助。
裴度唇角勾起:“好。”
沈溪年能感觉到,从早上醒来就隐隐有点不开心的裴度已经被完全顺毛了。
虽然不知道恩公是为什么不开心,但顺毛了就行!
裴度的视线向下,看到沈溪年脚上的靴子,微微皱眉:“猎户多居住在山中,京郊山路不平,换双厚实些的鞋子再出门。”
“知道啦!”
沈溪年拿了两块桌上碟子里的点心往嘴里塞,咽下去后像是小鸟一样欢乐飞出了房门,背影消失在院墙边。
裴度转身,对着铜镜抬手正了正衣冠。
绯红的朝服,镶贝的乌纱。
这是当世站在权势巅峰,也有可能下一刻便会万劫不复的权臣。
裴度看着镜中的自己良久,袖中贴着手腕的粉玉小鸟逐渐染上他的体温。
他本就不是良善之人。
只是大抵所有的心软都倾注在一只小鸟的身上。
他想啊,想啊,到底不忍就这么桎梏了小鸟。
小鸟从前便已经被束缚了太久,十八年的光阴,却不曾好好看过这片天地。
他总要等一等的。
等小鸟看过了云与月,嗅过了花与草,见过了世间美好,还愿意落在他窗前的那一刻。
第65章
沈溪年真正自己去做一件计划还是第一次。
这让他对每一环都十分新奇认真,并且力求完美。
尤其是现在……
沈溪年往前小跑了一段,张开双臂蹦蹦跳跳过后一个深呼吸,甚至有点小幼稚地捡了一根很直很长的树杈,捏在手里比比划划。
隋子明在旁边看的好笑:“你怎么跟我小时候第一次出远门似的。”
沈溪年理直气壮:“我就是第一次啊!”
只有失去过,才能体会得到这种健康自由的畅快究竟有多么迷人。
“不过,你在参狼军里的影响真的很高唉。”沈溪年转过身,一边后退一边看着隋子明。
来之前,沈溪年本来还想了一堆要从哪个方面去说服对方,毕竟他们两个毛头小子,贸贸然就上门请人家出来做事,总要有诚意,表现出自己的靠谱。
别看对方只是山里的猎户,这年头能打到猎物的猎户,家中都是有余粮余钱的,毕竟皮子兽肉药材都是值钱有销路的东西。
结果他们一去,隋子明的那张脸往那一杵,几乎是沈溪年说什么对方就应什么,极其爽快地达成了合作。
隋子明耸肩:“所以我这不是活的很小心么。”
沈溪年轻“唔”了一声。
之前他是在原文的三言两语与后续剧情中,大概知道隋家对参狼军的影响力,但却没想到会这么……夸张。
远离边关战场这么多年的老兵,对隋子明都如此态度,怪不得皇位上接连坐了两位皇帝,不论是有实权的还是没实权的,都不肯在隋家的事情上松口。
隋子明抬手抵在脑后,脚下溜溜达达着走:“我小时候算是在军营里长大的,隔三差五就被带去。那会儿才五岁吧,就跟着人偷偷溜出去喝烧刀子哈哈哈哈哈。”
那会儿隋父隋母还在,隋子明的兄姐刚刚长成,是隋家最恣意辉煌的时候。
隋子明的声音慢慢低下来:“我是他们看着长大的,总也更不一样些。”
这样独一份的看重与不同,背后是隋家两代人用命填出来的功绩与情义。
“而且,你没看嘛,他们这么一把年纪了都还没说媳妇儿,多半是因为猎户的日子不稳定,又危险,指不定哪天就死在林子里了,没有正经人家的姑娘家愿意过这种朝不保夕的日子。”
隋子明话音一转,又轻松戏谑起来,朝着沈溪年挤眉弄眼了一下。
“标行虽说也是走南闯北卖命的活,但对家里来说好歹是个正经营生,日后就算……家人至少能拿到赔偿,好歹有些帮衬。”
坦白来说,沈溪年是没吃过苦的。
从前在现代,即使是孤儿,经济上困窘了些,但父母好歹留了一套房子给他,凭借着租金和助学贷款,在那个和平顺遂的年代里,虽然磕磕绊绊,但沈溪年还是读到了大学。
重生后,有娘亲的呵护富养,即使身体不好,被世界意志压制无法出门见人,沈溪年却是个的的确确的富家小公子。
他没有真正看到过这个时代的百姓是什么样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