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小饱在还不会背《鹅鹅鹅》的年纪,就已经会唱这首歌了!
林早深吸一口气,继续倒在傅骋怀里,感觉自己已经走了有一会儿了。
电视里,傅骋带着一群兄弟,冲进家里,就把林早扛走。
一路扛下楼,塞进车里。
好像土匪抢劫。
一排婚车扬长而去,留下一地尾气。
林小饱完全没有察觉到爸爸的不自然,继续扭着屁屁唱歌,还特意改了歌词。
“听我说,今天爸爸和大爸爸要结婚。”
他唱得起劲,连带着傅骋也跟着哼哼起来。
林早不可思议地抬起头,震惊地看着他。
你不是变成丧尸以后,就不会说话了吗?
怎么忽然唱起歌来了?
林早抬起手,试探着,把手指按在傅骋的喉结上。
是真的。
他的喉结在动,胸膛也在震。
这对吗?这合理吗?
怎么会这样?
爱情,竟然能让一个失语的丧尸,学会唱歌!
林早忽然觉得,这个录像也不是那么差劲了。
他往傅骋怀里钻了钻,认真听他唱歌。
接下来一大段录像,不管是他们到达酒店、举办仪式,还是向宾客敬酒,配的都是这个音乐。
傅骋还能唱很久,他也可以听很久。
当时他们的婚礼,定在小城最大的酒店。
办的是西式婚礼,穿西装、打领带,还要交换戒指的那种。
婚车和现场布置,用的都是鲜花。
在当时偏远的小城里,是独一份的时髦。
林早直到现在,还不知道这场婚礼,傅骋究竟花了多少钱。
他之前一直不肯说,现在就更问不出来了。
他们的婚礼本身就很好,所以不管怎么拍、怎么做特效、怎么配音乐,都不会太难看。
林早看着看着,不知不觉间,也入了迷。
他扭过头,和傅骋、林小饱一起,静静地看着屏幕。
在舞台上,主婚人问出那个经典问题的时候——
“林早先生,您是否愿意与你眼前这位高大帅气的男人,结为夫夫?无论他贫穷还是富有,健康还是疾病,永远爱他,一辈子不离不弃?”
屏幕里的林早望向对面的傅骋。
屏幕外的林早回过头,看向傅骋。
两个林早,同时轻轻开口。
——我愿意。
紧跟着,主婚人又问傅骋同样的问题。
傅骋抱着林早,低下头,用面庞贴了贴他的脸颊。
他当然愿意,特别愿意。
直到这时,傅骋终于明白。
为什么他一见到小早,就忍不住喜欢上他。
为什么他一见到小早,就忍不住想和他亲近。
为什么他一见到小早,就忍不住想把他吃掉。
他对小早的欲望,不是食欲。
不是丧尸想吃肉喝血的食欲。
这是爱欲!
人和人之间,存在着一种神圣又纯洁的爱欲。
和他现在看到的一样。
两个人互相爱着对方,所以结为夫夫,一起生活。
所以就算他变成丧尸,小早也没有放弃他。
因为他们曾经互相许下过诺言。
这是爱欲,是比食欲更高级的爱欲。
傅骋定定地望着林早,只觉得他的脑子越来越清楚,越来越明了。
仿佛有什么东西,即将冲破层层封锁的丧尸病毒,即将破土而出!
是了。
他是一个人,他曾经是一个男人。
他好喜欢、好喜欢小早,特别喜欢,喜欢到要命。
他从小就喜欢小早,他把小早养大,他供小早读大学。
他好不容易才建了房子,和小早结婚,把小早带回家里。
他……
下一秒,“啪嗒”一声轻响。
林早倒进他的怀里,额头撞在他的胸膛上。
傅骋只觉得,他的脑子再次混沌起来,只有他的心里,长出了一朵小花。
和婚礼录像里,一样的玫瑰花。
长在他的心里,鲜红欲滴,摇摇曳曳。
原来他在好早好早之前,在还不吃人的时候,就喜欢小早了。
电视里,主婚人宣布,新婚夫夫可以亲吻对方了。
于是傅骋捧起林早的脸,低头吻了下去。
电视外,傅骋模仿着从前自己的动作,笨拙地扶住林早的脑袋。
林小饱没有再唱歌,乖乖闭上嘴巴,保持安静。
他一会儿看看电视,一会儿再看看现实。
哎呀,他都看不过来了!
就在傅骋即将亲到林早的时候,又是“啪嗒”一声轻响。
止咬器横在两个人中间,变成一道阻碍。
他们都忘记了,还有这个东西。
好吧,他们现在还不能接吻。
林早抬起手,想把止咬器取下来,却被傅骋握住了手。
傅骋神色清明,目光冷静,像刚刚回到家的时候一样,严肃地阻止了他。
不可以。
小早,不可以这样。
林早只好听他的话,只是扑上前,抱住他的脖子,亲了一下他的额头。
好,听你的。
光碟结束,林小饱捂着小屁股,跳下床铺。
“爸爸、大爸爸,我去尿尿。”
“好。”林早回头应了一声。
“不许放下一张光碟,必须等我回来再放。”
“知道啦。”
林小饱跑进卫生间,林早与傅骋抱在一起,倒在床上。
在傅骋的体内,终于是作为人的意志,占了上风。
在傅骋的心里,终于是林早的分量,胜过了一切。
傅骋闭了闭眼睛,再次睁眼时,眼里却仍是满满的、化不开的占有欲。
他忽然明白,自己一直想吃小早的冲动,是怎么来的了。
他也明白了,自己到底想怎么吃小早。
不能像野兽一样,囫囵吞枣地吃,一口吞下去,连味道都没尝到,就没有了。
不能一次性吃干抹净,要慢慢地吃、仔细地吃、认真地吃。
要有计划地吃、有条理地吃。
所以,在傅骋觉醒了作为人的意识之后,他不仅没有按灭作为丧尸,对小早的欲望,反倒让火焰越来越旺盛。
他既是男人,又是丧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