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心上人从内到外、从头发丝儿到脚尖,简直无一不完美!
“好,比就比!”
被挑起好胜心的明瑾一口应下了邀战。
“既然是比试,总要有点儿彩头吧?”晏祁挑眉。
“你想赌什么?”
“对于这个问题,我觉得没有回答的必要,”晏祁淡淡道,“因为我不可能输。”
好嚣张!
明瑾磨了磨牙,到底还是年轻气盛,忍不住反驳道:“话可别说太早,我在书院里可是打遍天下无敌手的!”
晏祁想了想,似乎很勉为其难地说道:“那好吧,我和你赌。但是我不缺钱,这样吧,你要是输了,你就得答应我一个要求——下次学堂小考进前二十,怎么样?”
明瑾脸都绿了:“前二十!?”
“对啊,要赌就得赌对方难办到的事,要是太容易就达到目标,那还叫什么彩头?”
晏祁一脸理所当然,“还是说,你觉得自己办不到?要是不行就趁早说,直接认输吧,也不用再比了。”
明瑾生气地咬了下腮帮子。
虽然知道宁先生是在用激将法,但这话说得实在叫人恼火。
他盯着晏祁,不答反问:“那要是先生你输了呢?”
晏祁微微一笑:“你自然也可以提要求。”
“我……”
明瑾忽然犹豫起来。
他飞快地看了一眼晏祁把玩着瓷杯的修长大手,耳根又蹭地一下火烧火燎起来。
宁先生的手生得宽大,漆黑的麂皮手套贴合骨节,勾勒出线条流畅的手型,凸起的腕骨连接着筋脉浮凸的小臂,看似高挑瘦削的身形之中,却蕴藏着不可小觑的力量。
怪不得那日他被宁先生从湖里强硬捞上岸后,手腕和腰上都泛起了青紫,指印至今都还没完全消退呢。
明瑾抿了抿唇,突然想起前几日张牧在学堂上神秘兮兮塞来的几本话本。
虽然他没翻完,但其中有两册,写得好像便是师生恋。
内容也相当之炸裂——
什么男学生为救先生卖身青楼啦,科举高中后迎娶女师、洞房当晚却惊见先生喉结啦*……当时下堂课正好是老丁头来上,他才翻了两页就一脸嫌恶地丢到了一边。
现在看来,是丢早了啊。
晏祁有些疑惑地看着面前的少年呆愣了片刻,突然面红耳赤地抢过茶杯,仰起头,吨吨一口气灌了个干净。
“怎么,不赌了吗?”
“没什么,”明瑾偏开头,不敢再多看下去了,他怕给宁先生买的一罐茶都不够他自己喝的,“我可以跟你赌,但我——我暂时还没想好要你做什么,这个要求就先放着,可不可以?”
“可以。”
晏祁答应得十分痛快。
因为这个赌约,他本就不可能输。
他对斗鸡走狗养蛐蛐这些把戏,虽不说深恶痛绝,但也丝毫没有兴趣在这上面浪费财力精力。
府上的那些蛐蛐,都是替宫里那位养着的。
那些可都是集大雍全国之力千挑万选出来、性情最为凶猛好斗的蛐蛐,这孩子比什么不好,非要跟他比这个。
说实话,晏祁自己都觉得有点儿愧疚。
这不妥妥是欺负小孩吗?
良心驱使他浅抿了一口明瑾亲手泡的茶,以此缓解尴尬。
唔。
良心更痛了。
但看着面前少年跃跃欲试的样子,晏祁支着下巴,忽然又有些想笑。
他真的不太擅长哄孩子。
所以说……
待会儿,可别哭太惨啊。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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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明:哭闹是孩子的特权[爆哭][求你了][求求你了]眼泪是男人的武器[愤怒][愤怒][愤怒]
*出自明代奇书《弁而钗》。弁为男冠,钗为女饰,标题一目了然——
没错,这是一本性转文,古代人比现代人敢写多了[狗头]
第9章
和晏祁所料丝毫不差。
明瑾一败涂地。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少年趴在六脚朝天直抽抽、眼看着再也抢救不能的蛐蛐边上惨叫出声,还拼命用竹签捅.着它的屁股,“常胜将军,你赶紧起来再战啊!起来咬死对面!不能给你家主人丢脸啊呜呜呜……”
明瑾再一次觉得自己没脸见人了。
刚才还信誓旦旦地跟宁先生拍着胸脯保证,说自己打遍学院无敌手,明瑾甚至都想好了,等下自己“险胜”之后该如何自谦,又该怎么安慰宁先生。
结果未曾想到,被自己寄予厚望的常胜将军,一上场就跟吓破了胆似的,满脑子只想着逃跑!
明瑾不甘心,逼它正面对敌,结果直接叫它一命呜呼了。
罪魁祸首还耀武扬威地在旁边蹦跶,看得他是气不打一处来。
明瑾又伤心又后悔——伤心是因为输了比赛,后悔则是觉得,自己不该这么逼常胜将军上战场,非要它去打一场打不赢的仗。
他不是一个合格的主帅,呜。
少年眼泪汪汪地看着彻底没了生气的常胜将军,暂时也顾不上晏祁了,只闷声道了一声抱歉,便捧着它出去了。
他在后院池塘边摘了片荷叶,小心翼翼地把常胜将军放在荷叶上,轻轻一推,任它在水上飘远。
晏祁起身慢悠悠跟在他身后,围观了葬礼全程。
见状,他有些欲言又止。
没等他开口提醒,就见一只锦鲤跃出水面,灵巧一吸,常胜将军就此成了鱼腹之中的一顿美餐。
明瑾:“…………”
余光看到某小孩天塌地陷的表情,晏祁拍了拍他的肩膀,神情淡然,可惜声调还是忍不住泄出一丝笑意:
“六道有轮回,自然有成理,莫要伤心了。”
明瑾幽怨地看了他一眼,吸了吸鼻子。
居然都不提醒他,讨厌。
“你赢了,”但他可不是那种明明输了还会哭闹耍赖的没品家伙,虽然还在为常胜将军伤心,明瑾还是决定,要认真履行和宁先生的赌约,“下次小考在下个月,这段时间,我会好好上课念书的。”
考到前二十,与他来说其实并不算难。
明瑾只是单纯不爱学习,所以落下了不少课业。
“但我有个问题,”他好奇问道,“宁先生为何会在府上养这么厉害的斗蛐?”
正是因为明瑾自己养过,才知道养好一只斗蛐究竟有多费钱。
买下一只好品种的价格本就昂贵,若是想要斗蛐一直保持良好的状态和战斗力,后期各种养护费用更是不得了。
普通人家的子弟一旦迷上这个,轻则伤财荡业,重则家破人亡。
要不是因为明家有的是钱,他肯定也不会碰这种东西。
但明瑾并不觉得宁先生会真心喜欢这种斗鸡走狗之事。
在他眼中,像宁先生这样的人,一看就知道是高门豪族出身,合该日日与书琴茶香作伴才是。
“受人之托。”
晏祁似乎并不想多提此事,“说起来,这蛐蛐没有名字,养其者称之为‘乙十一’,你知道是什么意思吗?”
明瑾不可置信,同时也很是泄气:“难不成,比它厉害的还有十只?”
要真这样,那他还养什么蛐蛐?
干脆和他一起打包喂鱼得了!
“聪明,”晏祁夸奖了他一句,“既然如此,你应该也清楚,乙等之上,还有甲等,里面随便拎一只出来,都能将全京城达官贵人家里当成宝贝的斗蛐打得毫无还手之力。”
明瑾听着不对劲:“这么厉害?宁先生,您家该不会是专门养斗蛐的吧?”
都说术业有专攻,敢情他这么倒霉,直接和宁先生比上老本行了?
“略有涉及。”晏祁道,“不过我会的东西很多,今后都会一一教给你的。”
明瑾小心翼翼问道:“那咱们下次课学什么?”
晏祁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
在明瑾忐忑的注视下,他给出了一个出人意料的答案:
“学凫水。”
“什么?太好——咳,我的意思是,先生居然连这个都教吗?”
刹那间,明瑾心花怒放。
“我也不想教,奈何有人上次差点把命丢在水里,为人师表,在传道受业前,自然得考虑如何先叫学生保住自己的小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