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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装风物_分节阅读_第239节
小说作者:碧符琅   小说类别:耽于纯美   内容大小:1.14 MB   上传时间:2026-01-21 12:08:24

  小杭拿出社畜的微笑:只要你想的话,我可以有兴趣。

  于是他俩去了wine bar,小岳solo了一整场葡萄酒教学,小杭努力为他捧场。

  场外观察员:他俩相性还挺好的,一个愿意说,一个愿意听。

  小杭心想,我这叫向下兼容!

  双选约会。

  小岳选了小杭,预定早上十点出门。

  小杭游戏打太晚,在房间里睡过头。

  小岳敲门进去:头疼吗?我给你带了早饭和止痛药。

  小杭吓到半死:啊啊啊对不起对不起(猛虎落地跪),我现在就换衣服!

  小岳心态稳定:你没事就好,那我等你?

  小杭出门立刻:对不起迟到这么久,要不我们今天去你喜欢的地方?附近有家黑胶唱片店。

  场外观察员:他俩是不是已经背着我们在节目外面谈起来了?

  第四集还没播出,这边已经真的谈上了。

  pd把他俩叫过来开会:能不能有点节目效果?

  小杭认真思索:呃,是要我们稍微演一下分手复合吗?

  小岳走神回魂:啊?前男友复合?我喜欢这个play!但这个能拍吗?

第251章 酿酒的央金

  人间诸事,总是多有相似。

  老刘与央金的故事,细说起来,其实也并没有格外引人稀奇的地方。

  但老人家的喉头发颤,嗓音沙哑,众人便也不得不屏呼而听。

  老刘出生在1960年。

  那年,岳老头子尚未结婚,岳国强当然也没有出生。故而在岳一宛看来,这个年份已经遥远得与1690无甚分别。

  就这样,在一个平淡无奇的早上,老刘的人生开始了。

  老人的话匣子,总是一打开就没完没了,拉拉杂杂,还非得从小时候的各种琐碎事件讲起。向冉听得很认真,但向冉的领导显然已经听得累了,正有一搭没一搭地喝着自己带来的水。

  岳一宛看了眼杭帆,他心爱的恋人专注地凝视着桌上的某处,时不时地还用力眨眨眼,稍稍点两下头,像是听得非常入神的样子——只有岳一宛知道,杭帆中午刚吃了一大盘野山菌炒饭,掐指算来,这会儿也该是要开始晕碳的时间。

  唇边漏出了一丝微笑,岳一宛勉力克制着自己想要立刻揽住心上人的冲动。

  “你们看过《孽债》吗?上海拍的那个电视剧。”

  有些突兀地,老刘问他们。

  与互联网共同成长的这代人,哪里还会看过这个?即便是在杭帆与岳一宛的少年时代,电视机对他们的吸引力,都已远不如网吧、电脑和手机来得大。

  远如隔世的陌生感,令老刘的神色愈发萧索:“我当年下乡,也是来的云南。”

  1976年的秋天,年满十六岁的小刘同学,跟着上山下乡的队伍一道,迷迷瞪瞪地坐上了前往云南的火车。

  在后来的近二十年里,他曾无数次地、咬牙切齿地想着:如果我晚生一年,只要再晚生一年,我或许就能赶上新政策,就不用下乡了!我怎么就非得、我为什么就不能——!

  可是人生没有如果。

  在历史进程的拐点上,小刘同学就这么不凑巧地成为了最后一批下乡插队的知青。

  那一年,九岁的岳国强正攥着半根树枝,跟着他那位神思飘忽宛如天外游仙般的母亲,磕磕绊绊地念着:“兔,Rabbit,而辣别脱。猴,Monkey,门克以。”而杭艳玲还只有四岁,是连笤帚都拿不起的年纪。

  小刘同学,却哆哆嗦嗦地站在中甸县的某个村子里,慌里慌张地望向周围的那些藏族面孔。

  中甸县,也就是后来的香格里拉市,隶属于云南省的迪庆藏族自治州。小刘被分配到这里来插队,却连一句藏语都不会说。

  “你们不懂,”在新一代的年轻人面前,老刘抚摸着自己的一双病腿,垂着头说道:“我们那时候,苦啊!刚到村里,每天醒来就是哭,饭也吃不饱,又是拉稀又是吐,是真的苦啊!”

  无声的寂静之中,向冉伸出胳膊,轻轻握住了老人的手。

  从十六岁到二十岁,整整四年的时间,小刘同学终于学会了藏语的读写。他学会了骑马,伐木,制作酥油,采集石料,但也把曾经学过的函数与英文给忘了个精光。劳动让他变得健壮,也让他没空去想那些命运啊、未来啊之类的词汇。

  然而,1980年,上山下乡运动结束。跟随这股热火朝天的返乡浪潮,怀揣着重新进入校园念书的梦想,小刘同学报名参加了高考——和人比数学英语,他自然是不成的。但若是比画画呢?

  他自觉有几分搞美术的天分,便东拼西凑了一套画具,兴冲冲地报考了美术专业。

  一连考了三年,年年名落孙山。

  1983年,他不好意思再伸手找家里要钱,便瞒着父亲与兄长,和几个同乡一道南下,想趁机溜去香港“赚大钱”。

  钱没能赚到,小刘和他的几个同乡却反倒因为“投机倒把”与“非法经营”等罪行,被关进去拘了三个月。

  出来之后,大哥写信给他,说父亲对他这个不学无术的小儿子非常失望,“以后就权当你是死了,和我们家再无半点干系!”

  1985年的春节来得极晚。

  失魂落魄地,刘某走在路上,撕得粉碎的信纸如雪花般被风吹去,漫漫地飘散在广州的街头。

  徒长半生,一事无成,如今还被家里断绝了往来……他觉得自己也实是不必再活到下一个春节了。

  据说大象一类有灵性的动物,在临死之前,都会先给自己找好一个无人打扰的安静所在,静静地等死。刘某以为,自己或许也该向大象一样,找个僻静无人的角落,静悄悄地等死。

  可他又能往哪里去呢?除了故乡,他最熟悉的地方,也就只有下乡插队时的云南。

  在云南插队的生活很苦,刘某并不怎么喜欢。但云南的风景很美,作为死前的最后一站,或许是个不错的选择。

  晚春时节,他最后向朋友借了点钱,再次乘上了前往彩云之南的火车。

  他想死在开满野花的山坡上。

  然而,在水急浪险的澜沧江边,刘某遇到了藏族姑娘央金。

  央金正背着她的母亲出远门。

  她每日徒步走过几十里山路,抱着母亲挂在溜索上飞跃澜沧江,只是为了寻找一位能够为母亲治病的医生。

  “她当时做的事情,是我连想不都敢想的。”

  白色烟雾,缓缓地从玻璃烟嘴里倒流出来,像是要为回忆蒙上一层缥缈的纱:“在我看来……她就像是金庸小说里走出来的女侠。为了救母亲,她能做出世间最了不起的事。”

  听了老刘的话,领导长吁一声:“以前日子确实是苦。不过你夫人也是奇人,每日背着老母走上几十里,如今就是换个男人来,也未必能够做得到喔!”

  岳一宛放在膝头的手,渐渐虚握成了拳:尽管此生素未谋面,但对于央金背着母亲四处求医时的心情,他确有感同身受般的体悟——十六岁的岳一宛,也曾怀抱着同样的痛彻与悲怆,无助地徘徊在Ines的病房门外。

  在老刘短暂沉默的这个间隙,杭帆悄无声息地握了下恋人的指尖。好似一个隐蔽而纯洁的,充满抚慰意味的吻。

  刘某不急着去死了,暂时。他想要帮央金的母亲找到医生。

  央金不会说汉话,刘某便自愿做她的翻译和向导。饿了嚼一把青稞面,渴了就摘路上的野果子吃,在大大小小的山间道路上不断地挥手搭车,驴车转拖拉机转货车再转公交车,他们终于蓬头垢面地来到了昆明。

  医生看着他们,只有低低地一声叹息。

  大半年后,花完了身上所有积蓄的央金,即将独自启程回到茨中乡。临别前,她问身边的青年:「你呢,你要回哪里?」

  青年无话。他能回到哪里去?他又没有家。

  「我也没有家,」央金说,眼神坚毅,像是雪山高空中飞过的鹰:「出门前,我把所有东西都卖了。」

  「但如果你跟我一起回去的话,我们可以重新再建一个家。」

  就这样,他们重又走回群山深处。

  回到父母世代居住的地方,央金垦地,种青稞,修建房屋。姓刘的汉人青年,则帮着搬运石料,赶车驾马,再做些扫洒煮饭的活计。空闲的时间,央金还要种葡萄。

  在他们新砌成的房子后面,长有几株粗壮的葡萄藤,一看就是很有些年岁的模样。

  按照央金的说法,这里原是她祖父母住的地方。祖父母去世后,屋墙坍塌,一直无人修理,直到央金重又砌造起了这栋屋宅。

  「这些葡萄藤,是我们以前一起做礼拜的地方。」

  央金对她的丈夫说,遥遥指着远处的一座尖顶小教堂:「那里是教堂,但离我们家太远了,教堂后来又被改成了学校。这里的葡萄藤,是我的曾祖父搬到这里来的时候,从那边教堂的葡萄田里‘请’来的。所以,我们家一般都在这座葡萄架下做礼拜。」

  她丈夫笑话她:「你都不会说汉语,做礼拜的时候要怎么念圣经?」

  「我们有藏语的圣经,还有藏语的赞美歌。」夏日的葡萄架下,央金的脸庞上有自豪且骄傲的笑容:「种下这些葡萄,也是为了礼拜我们的主。」

  老刘从未正式皈依过天主教。因为在他眼里,自己这位无所不能的、如同女侠般的妻子,才是真正慈悲的玛利亚。

  从八十年代末到新千年之初,外面的世界正在经历风云巨变。这在期间,Ines的酒庄落成,“红酒”与“葡萄酒”的时髦概念,也越来越受到国人的追捧。

  即便是雪山与江流所组成的天堑,也没能够阻挡时代的步伐。

  1997年,随着碧罗雪山徒步的兴起,游客们开始涌入香格里拉,寻找《消失的地平线》中所描绘的人间天堂。

  家在澜沧江沿岸的央金,便将自家的多余房间腾出来,充当起了背包客们的客栈。以藏族人特有的热情,她拿出家里最好的自酿葡萄酒来招待客人:这往往会令背包们大感惊奇,毕竟他们谁也没想到,在这样一个闭塞的小村庄里,竟然还会有葡萄酒这样的时髦物事。

  「我来告诉你吧,大妹子,你们在这儿赚个块儿八毛的,真不是什么大钱。」酒意醺醺地,有客人这样对他们说道:「十块钱,在你们这里可能是一笔巨款。但到了外面,你以为十块钱很值钱吗?没这回事儿!」

  「我要是你们,就把这个葡萄酒,拿到外面去卖。哎!这要是能打开销量,年年不得赚上他个十万块、百万块的?大妹子,你不是信耶稣吗?我告诉你,啊,我来告诉你。你们耶稣教的总坛,就在欧洲的那个意大利!哎,你要是能卖个十万块、百万块的红葡萄酒,就能去意大利,亲眼看看真正的耶稣!」

  在当时,十万元人民,对于生活在雪山深处的央金和老刘来说,已然是一个无法想象的天文数字。

  可如果人一旦有了勇气,能够想象到自己手中正握着十万元巨款的话——曾经远在天边的、此生绝无可能抵达的罗马与梵蒂冈,似乎也突然离自己更近了一点点。

  从那一天开始,央金将更多的心血灌注进了葡萄园里。

  她在山坡上开垦葡萄田,以绝不屈服的顽强毅力,将荒地开垦成一道一道的田垄,又精心地扦插起葡萄藤;她挨家挨户地走访那些种葡萄的邻居,向他们讨教各种各样的种植技巧;听说神父入驻了翻新后的教堂,她便每周日都风雨无阻地骑着驴子上教堂,祈祷天主垂怜,让葡萄丰收;她还会主动去各个酿酒的人家里帮忙,以观察他们的酿造流程与自家有什么细微的不同……

  酿好了酒,她便用几个大塑料桶装着,翻山越岭地抬去县城的集市上卖。

  这是一个让岳一宛深感耳熟,可细节里又处处充满不同的创业故事。

  与接受了科班教育,且出身酿造世家的Ines不同。央金其实并不清楚,那些在大城市的酒桌上,动辄售价上百上千元的葡萄酒,究竟是什么样的。

  在央金的世界里,她从来就只知道一种葡萄酒:用“玫瑰蜜”酿成的,甜津津而又有着蜂蜜香气的,令人微醉醺然的酒液。

  而她又是如此虔诚地笃信着:她相信这杯用来礼拜天主的葡萄酒,终究可以带她走向觐见天主的门。

  人们喜欢央金的酒,便宜,甜蜜,又大碗。

  更重要的是,她是个信守承诺的人。

  只要收下了定金,无论要赶多远的山路,无论是多么偏僻难寻的地方,在喜事与节日来临之前,央金一定会将她的葡萄酒送到。

  她的生意不错,新千年开始还不到两年,她的枕头里就已厚厚地塞了好几摞纸钞:一块、五块、十块,偶尔也有二十块的大面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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