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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世美人穿成炮灰后_分节阅读_第79节
小说作者:蜂蜜小面包蘸芥末吃哦   小说类别:穿越小说   内容大小:363 KB   上传时间:2025-10-27 12:56:32

  她刚进屋,那边院门口就来了不速之客,洛大山的弟媳来了,也就是洛红梅的妈。

  她妈是隔壁村的,叫做夏荷花,嘴巴有些碎,王美凤不爱和她打交道,但是两个是妯娌,又避免不了,不过夏荷花有段时间没有上门了,怎么今天有空来了?

  “哎哟,嫂子,在家吧。”

  夏荷花嗓门老大,一进来就冲堂屋里头嚷嚷,王美凤没办法,只能起身给她倒水,夏荷花也不客气,一口喝干了水,道:“哎呀,嫂子,是这样的,我家红梅啊最近在供销社立功了,成了先进员工,哎呀,我家姑娘就是要强,不像咱们洛姝,天生就是小姐的命。”

  此话一出,王美凤面色也不好看起来,你说你夸自己的女儿,还要踩我家的小闺女一脚,这叫什么话?

  王美凤声音平淡道:“我家洛姝身子骨弱,你们是知道的,我好不容易养活了,就算她这辈子都赖上我这个妈了,我也愿意,再说了现在是新社会,不流行什么小姐不小姐了,我看弟妹你思想不够先进啊,还搞封建糟粕那一套。”

  王美凤这话一出,夏荷花也不敢拿乔了,要是被扣上个封建糟粕的帽子,她搞不好要被大字报批评的,还会连累自己的闺女,她又明里暗里卖弄了几句自家闺女的优秀事迹,就腰肢一扭,急匆匆回去了。

  王美凤才不管她,见她识趣走了,自己也睡不着了,就去看看自己放在厨房后头挂着的皮子。

  这些皮子都是洛姝弄来的野物身上扒下的,现在不能明目张胆的拿去卖,他们就自己穿,去年她用兔皮给家里人做了个坎肩,暖和的很,一些珍惜的皮子则是留下了,例如什么鹿啊之类的,都留着压箱底。

  她女儿好着呢,是世界上最好最贴心的闺女,也是最漂亮的小闺女。

  这边知青点的人拿到了条子,都准备今天下午就去,现在雨势小了,刚好出门,今天不出门,明天要是天晴了出门耽误挣工分,没工分日后分的粮食更少,还不如现在就去买了。

  泥巴路下了雨更加泥泞不好走,众人扶持着深一脚浅一脚的迈着步,形容有些狼狈,此刻,前边传来一阵突突突的声音,是洛爱华驾驶着拖拉机从镇上回村里。

  隔着飘丝细雨,看着坐在驾驶室里头身上干爽的洛爱华,再看看满脚黄泥的自己,这些城里来的知青感受到了深深的落差,庞爱萍更是直直的看着洛爱华,眼神很亮,女孩子声音清脆,开口道:“洛同志,你能不能送我们一程?”

  说罢,用希冀又明亮的目光看着洛爱华,庞爱萍也是一个年轻女知青,今天要出门还特意打扮了一番,碎花衬衫和黑色布拉吉的裤子,青春又靓丽。

  但是洛爱华丝毫不为所动,他跟他们又不顺路,如果跟他们顺路,可以捎带他们一程,但一个是出村,一个是进村,相反着来,怎么带他们。

  庞爱萍娇声道:“洛同志,你行行好,这下雨天,我们实在是寸步难行啊。”

  洛爱华很冷淡道:“拖拉机不是我一个人的,是公家的,我没有权利私自开它。”

  然后就开车拖拉机突突突的走了。

  众人望着拖拉机远去的背影,都有些气愤,这个可恶的乡下人,泥腿子。

  谩骂几句后,又继续艰难的往前走,毕竟再不快点,他们晚上就要摸黑回来了。

第120章 年代文里的懒姑娘8

  等到几人好不容易到了供销社,两个女知青已经开始流眼泪了,男知青也是一脸苦涩,太辛苦了,他们从来没有走过这么难走的路。

  供销社很是气派,锃光瓦亮的大门,干净的石阶,里面的售货员也都穿的很时髦,当然,这时髦是指在村民的眼里,在两个女知青眼里,是比不上自己穿的碎花衬衫的,特别是王秋曼,她家庭条件好,穿着打扮也比上河村的姑娘们时髦,这一直是令她骄傲的点。

  几人也都是城里来的,一点不像村民那么拘谨,蹭了蹭黄泥就进了供销社,然后就见到了正笑容满面卖东西的洛红梅。

  他们还记得这个女人,就是第一次给他们登记的那个,叫洛大山大伯,也姓洛,刚刚被洛爱华冷待的新仇旧恨一时间全部涌了上来,年纪小些的王秋曼差点直接冲上去要给这个姓洛的售货员一点颜色瞧瞧。

  被庞爱萍扯着想到这是在供销社,他们还要买东西,到底是忍下来了,冷着脸对着洛红梅道:“有没有粮食卖?”

  洛红梅也还记得这几个知青,毕竟是和许宴回一起来的,面上挂着笑道:“有的,大米面粉面条都有,大米四毛一斤,面粉五毛一斤,面条六毛一斤,你们要哪样的?”

  此话一出,几人面色都有些窘迫,这个价格可是太贵了,十斤大米要四块钱,十斤大米够吃多久,紧着吃也就吃个五天,那剩下的五天呢?

  洛红梅看他们面色不虞,又补充道:“还有玉米面,一毛钱一斤。”

  几人听了面色更黑,这不是明摆着说他们没钱吗?王秋曼气不过,冷声道:“两斤大米一斤面条还要十斤玉米面,给我分开装,别给我缺斤少两。”

  她声音很大,旁边的几位大娘听见了都一脸诧异,这个年代是你求着供销社卖你东西,人家说不卖就不卖了,硬气的很,这个姑娘怎么敢这样说?

  好在洛红梅也没生气,她知道这些知青的脾气,她上辈子后来干过超市售货员,明白以后供销社的窘境。

  所以对待顾客都是用超市售货员的态度,温柔亲切,这也为她赢得了一片好名声,所有人都知道供销社的小洛,脾气好性子温柔又贤惠,模样也好,甚至有镇上的来找她说亲的。

  剩下几个知青都只买了些玉米面,洛红梅给他们装好,外头雨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了,几个人背着粮食,身影渐渐消失在视线里。

  洛红梅注意到柜台前面的黄泥脚印,皱了皱眉,心里暗啐了几声,才拿了拖把拖干净,让旁边的大娘看的直点头,很是满意的模样。

  这几个知青好不容易背着东西回到了宿舍,外边天色已经暗了,夏日傍晚,天际隐隐有星辰闪动。

  几人回来还要做饭,做完饭还要烧水洗澡,洗完澡还要去河边洗衣服,等全部弄完,已经是明月高悬了。

  庞艳萍躺在床上已经睡熟了,旁边的王秋曼想起白天洛爱华对自己的冷漠,她心里真是不甘心,慢慢的,一个念头越来越清晰的浮现在她的脑中。

  自己长得好看,从前在城里的时候,有不少男孩子追过自己,洛爱华不也是一个男人吗?她就不信,自己拿不下他。

  而且他还是这个村村长的儿子,以后他喜欢上自己,自己还能换个更轻松的活,去镇上还可以让他用拖拉机送自己,想到洛爱华爱上自己以后对自己百依百顺的模样,王秋曼不禁笑出了声。

  惹得旁边的庞爱萍翻了个身,王秋曼捂住嘴,不敢再笑,在这种兴奋的情绪中慢慢也睡着了。

  第二日,空山新雨后,一场大雨过后,森林里面的空气更加清新,植被茂密,有棵朽木上头长了不少木耳,都被洛姝摘了,满满一大篓子,幸好背了个筐上山,要不然还真放不下。

  顺手又打了两只野鸡,才慢悠悠的朝着许宴回上工的地方走去,远远的,洛姝听到一阵蹄子刨地发出的哼哧哼哧声音,还夹杂着小孩的尖叫,她加快脚步,向着那边而去。

  果然,是野猪,一头瘦弱的野猪正在许宴回他们对面,嘴里喘着粗气,身上的鬃毛紊乱,看着很是恐怖。

  眼看那野猪就要朝着二人冲过去,洛姝捡起一个石头往野猪身上砸过去,野猪吃痛,转过身暴躁的看着洛姝,它改变了进攻方向,把目标锁定了洛姝。

  那边许宴回看着突然出现的女孩,心尖颤动,又是她,如神明一般,每次都在他人生最灰暗的时候出现,不过他怎么能看着女孩受险,就在他想吸引野猪注意力的时候,听见那清凌凌的声音响起:“不想死就走一边去,不要拖后腿。”

  许清和看着眼前突然出现的仙女,都愣住了,他从来没有看过这么漂亮的女孩子。比以前看过的外国童话书上面的小公主还要漂亮,就像童话书上面描写的白雪公主,肌肤白的像雪,唇红似樱桃,眉目如画,无一处不精致,他呆呆的看着眼前的“精灵”,小嘴张得大大的。

  然后就看见野猪朝着“精灵”冲过去,“精灵”雪白纤弱的手握拳挥出,一拳将野猪头骨砸碎了,野猪巨大的身体轰然倒地,砰的一下,发出巨大的响声,然后再也不动。

  这个少女,一拳,砸死了一头野猪,即使这头野猪很瘦弱,可是那也是野猪啊,一猪二熊三老虎,野猪狂暴起来,可是连老虎都要退避三舍。

  这简直震碎了哥俩的三观,两个人久久不能回神,直到洛姝的身影消失在山林中,二人才缓过神来。

  许清和看着哥哥,问道:“哥哥,这就是那个经常送肉肉给我们吃的神仙吗?”

  许宴回点点头,声音严肃道:“这件事谁都不可以说,我们一定要保守这个秘密。清和,你明白吗?”

  许清和用力点头,他早就不是那个原来单纯无忧的许家小少爷了。他知道一个女孩有这样庞大的力量可能并不是什么好事,而且这个女孩生的这么漂亮,像仙女一样,她帮助了他们,他们也要会给她保守秘密,保护她。

  许宴回再三和弟弟确认过后,看着地上的野猪,眼神幽暗,这头野猪可做的文章太多了,她再次帮了他。

  他形容狼狈,身上有不少伤口,还糊着不少泥巴,这都是刚刚为了保护弟弟在地面翻滚摩擦出来的,其实没有受太严重的伤,他沉思许久,才向村委会走去,许清和守在这里,看着哥哥的身影消失在夏日的烈阳里。

第121章 年代文里的懒姑娘9

  洛大山看着眼前狼狈的青年,他有些不敢置信道:“你说啥?你们抓了头野猪?”

  也不怪洛大山震惊,这个黑五类瘦的跟玉米杆一样,浑身没有二两肉,他能捉一头野猪,他是不信的,就他这样的,野猪不得一头拱飞了啊!

  但是还是跟着许宴回去了一趟牛棚,到了山脚下,真的看见一头野猪躺倒在地上,肚皮没有起伏,显然已经死去多时了,这野猪后蹄弯折,应该是摔倒哪个坑里去了,饿了许久,身上肋骨都瘦的清晰可见,即使这样,那这还是一头野猪啊!

  洛大山转过头有些稀奇的看着许宴回,好奇问道:“后生仔,你是怎么弄死这头野猪的?”

  许宴回不慌不忙指着断裂的树桩道:“这野猪刚刚撞到了这棵树,被撞晕了,我看它倒在地上动不了,就拿石头死命砸,把它砸咽气了。”

  洛大山一看,这棵树果然是被撞断的,野猪身上的骨头也因为碰撞凹下去一块,看来是这个年轻人运气好,遇见了这么件顶好的事情。

  其实这棵树是洛姝一拳砸向野猪,野猪撞到树上撞断的,但是此刻没有必要把这些说出来了。

  洛大山脸上笑出了花,在这个一年到头沾不了两次荤腥的时代,这头野猪可以供村里所有人吃上一顿肉了,没办法,这猪虽然名义上是许宴回打死的,但是现在这些东西都是国家的,而且许宴回是黑五类,他根本没有权利做这头野猪的主。

  洛大山喊来两个年轻壮劳力抬走了这头野猪,这头野猪并不大,顶多百来斤,走进村子里引起一片沸腾,这会儿大家都在午休,看见野猪进村,觉也不睡了,毕竟睡觉哪里有吃肉重要呢。

  一群人围着洛大山一行人,走到了村委会前头的空地上,基本上所有人都来了,连知青们都一个不拉,然后洛大山拿了个大喇叭,声音激昂道:“同志们,这次能够捉到这头野猪都是我们许,许宴回同志的功劳,大家给他鼓掌。”

  许宴回牵着许清和,听见周围响起的热烈的掌声,面上仍然没什么表情,略长的头发遮住了眉眼,让人看了只觉得这少年在胆怯,太久没有被人注视,所以胆怯。

  洛大山又对此发表了一番讲话,大意是大家能吃上肉都感谢这两个黑五类,以后遇见了客气些,不要去欺负他们,然后再感谢了一番党和主席,大概讲了十分钟,这也算这个年代的特色,分猪肉之前还背了主席语录。

  然后就是大家伙一起烧水,脱毛,杀猪,杀好了猪,最重要的分猪肉环节来了。

  这种无主之物无论怎么分配都会分配不均,所以村里采取的方法是抓阄,听天由命。

  猪肉一户两斤差不多,猪下水一户二斤半,这样分配也是公平的,至于筒子骨那些,就留给了许宴回他们兄弟二人,还给了他们一块上好猪后腿肉,上河村也没有人异议,毕竟能吃上这顿肉,都靠了他们两个。

  许宴回低垂眼睑,像个很感激又不知道如何开口的青年,牵着弟弟的手,只会不断道谢,整个人看起来更加畏畏缩缩了。

  倒是知青中的杨波说了句:“一个黑五类,配吃什么肉?”

  他大咧咧的冲着许宴回说的,一点也不顾及两兄弟,二人将话听的清清楚楚,许宴回没有抬头,肩膀瑟缩了一下,许清和听到这话,像是被刺了一下,躲到了哥哥身后,杨波恶劣的对小孩笑了。

  他没看见洛大山他们和几个村里的老人露出了嫌恶的表情,虽然他们是黑五类,但是上河村都是大字不识几个的农村人,听说他们是犯了什么文化罪,这和他们有什么关系?

  再加上这两个年纪都还小,村民们虽然日常不和他们交流,但是也不会刻意去欺负他们,许宴回自己都没想到到上河村之后,自己的日子可以过得这么太平。

  要知道很多其他地方黑五类都会被拉去游街示众,贴大字报的,他来之前都已经想好了,怎么面对日后悲惨的命运,没想到日子过得竟然比之前好了,不得不说,这个村的人,都是心肠不坏的人。

  至于这几个知青,许宴回没有心思关注他们,几个娇生惯养的年轻人,和他没有什么交集。

  大家都美滋滋的抽了签,拿了肉回家,中午的太阳还很大,领了肉的人都跑的快,许宴回带着弟弟,背着肉和一大桶棒骨回去了,夏天这些肉必须要赶紧处理,但是他们没有那么多盐,腌不了肉,那就只能熏了。

  许宴回之前吃过熏肉,他爷爷也带他看过别人怎么制作熏肉,他还记得,他们住的那个牛棚就在山脚下,许宴回砍了一大包松针回来,松针熏肉最好了。

  白色的烟雾包裹了肥美的猪肉,散发出浓烈的松香,不过这肉还是要赶紧吃了,他们没有能力保护这意外横财,吃到肚子里才能够安心。

  “这后生可真不错,这头野猪来的正是时候。”

  王美凤一边洗着蒜一边和自己闺女聊着天,笑意满面,任谁可以免费吃一顿猪肉都会这么高兴的,洛姝在旁边折豆角,莹白的手指在青绿的豆角里头穿梭,撩动心弦。

  “今天妈给你做个豆角炒肉,闺女还想吃啥不?”

  洛姝点点头,唇红齿白,一张芙蓉面好似三月桃花,美的迷花人的眼,王美凤看见自己的小闺女心都怦怦怦的跳,这怎么越长越漂亮呢?

  她现在是真不敢让自己闺女随意出门,这个年代的拍花子也多,生怕自己闺女被人拐了去,或者被村里的二流子看上,她哭都没地哭。

  洛姝视线落到那块猪肉上,他家分到了块五花肉,王美凤一直感叹自己手气好,分的肉她特别满意,这个年代缺少油水,最受欢迎的不是排骨和里脊,反而是猪板油,但是他们家这个小祖宗不爱吃肥肉,分到五花再好不过了。

  这就是洛姝打死的那头猪,男主还是聪明的,利益最大化了,从此以后他兄弟二人在村里的地位都不一样,村里明面上不会做什么,背地里看兄弟二人若是真有难,肯定是要帮扶一把的,现在的大环境不算好,做什么事也不敢明目张胆的来。

  原来的命运中没有这一出,许宴回和许清和在村子里一直默默无闻,直到后来他爷爷平反,二人也被接走,都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这辈子,有了这件事,希望二人过得更加顺遂吧!

第122章 年代文里的懒姑娘10

  “爱华同志,你今天有空吗?”

  洛爱华上完工,拿着农具往库房走,听见这熟悉的话语看到那道窈窕倩影,他眉头一皱,心中无端涌上起一股烦躁。

  这个人正是王秋曼,她最近天天来这里堵洛爱华,也不管别人怎么看怎么说,我行我素,就是笃定黏上洛爱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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