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民早就发现秦念用词极为精准,这司法与执法显然并不是同一部门。
只是通过天幕进行“理解”,执法是“执行法律的行为”。
这就与司法很是相似。
【秦念:执法部门负责抓捕罪犯,寻找证据,录取口供,还原犯罪事实,移交司法部门进行审判。通过上级司法部门的审核后,执法部门执行判决结果。】
这个过程相比现代的司法过程简化了很多。
比如少了极为重要的检察院,也少了控辩双方、补充侦查等步骤。
但秦念推演的是皇权制度下的司法体制,封建时代的官吏数量无法完成过于复杂的流程。
放在古代,县令就是集行政、执法、司法于一身。
剥离出执法和司法,就已经是很大的进步。
【李世民:司法在执法之上?】
【秦念:不,只是职权不同,司法部门并非高高在上。比如出现小商贩与买家的小纠纷,也可以找司法部门判决对错。】
【李世民:原来如此。】
李世民发现秦念的官制改革,就是将各种权力进行分割。
这与如今的三省六部制度极为相似。
中书省出令,门下省审议,尚书省执行。
皆是分权之意。
大唐三省之下为六部,而秦念所说的军部与司法部,也很像是如今的兵部、刑部。
不同点在于,秦念将权力分割得更加彻底。
比如此时的兵部尚书有议政之权,李世民也能随意将兵部尚书调任其他部门。
但秦念却只允许军部参议与国防相关的国政,且军部成员需退役两年才能从政。
【秦念:其二,立法、司法、执法分离。】
【秦念:朝廷立法,即军法、行政法、刑法、行政处罚法、民法等皆由朝廷议定。改法时务必慎之又慎,可先施行临时法案,确定可行之后再正式修订。郡县可按自身情况,向上级申请在地方施行条例,不得涉及刑法,也不得违背其他上位法。】
【嬴政:五法有何区别?】
李斯冒死请求陛下询问此事。
他是戴罪之人,深知此时陛下极恶于他。
但朝闻道,夕死可矣!
【秦念:军法即军队内部需要遵循的法。相对于其他的律法,军法必须更加严苛。尤其要禁止军队损害百姓利益。就算是百姓自愿送给军队一根针,谁敢收,相关人等徒刑一年起步,并追责各级军官及指导员。超过一定限额,诛。】
【嬴政:为何?】
【秦念:因为放任军队收一根针,以后就可能以自愿之名收百姓的“税”。军队不能损及百姓一毫,是防止军队割据的最佳方案。】
秦念其实很想说军队的宗旨应该是“为人民而战”。
但放在皇帝聊天群,显然不合适。
那就只能退而求其次,改为军队不能损及百姓一毫。
【嬴政:可。】
嬴政知道,秦念此言必有私心。
其私心就是极为重视百姓。
但正如她所言,禁止军队收针,就能防止军队割据,有何不可?
此言颇似商鞅韩非之法。
【刘彻:若敌国奸细伪装成百姓,闯入军营,也不能损及一毫?】
【秦念:这就是为什么朕要求军民不能混住。凡军队驻扎区,皆为军事重地,擅闯者以间谍论处,不算百姓。】
【刘彻:原来如此。】
刘彻确定官制改革与军制改革,在秦念时期都已经施行。
否则不会如此环环相扣。
【秦念:行政法针对官吏,考核奖惩、任免升贬、上传下达、施政执法等都归类其中。官吏不是只需遵循行政法,而是比百姓多一部需要遵循的律法。】
【秦念:刑法针对刑事犯罪,需经司法部门裁决。】
【秦念:行政处罚法针对行政犯罪,执法部门可以按规定直接予以处罚。如百姓不服处罚,可申请诉讼至司法部门裁决。】
【秦念:民法涵盖物权、合同、劳动法、婚姻家庭、财产继承等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
【嬴政:何谓物权?】
接下来秦念解答了很多与律法相关的问题,提问之人主要是祖龙和刘彻。
这应该是在扮演身边有李斯和张汤这两位法家代表人物,才会不停追问,且问得极为细致。
【朱元璋:朝堂之内,是否设丞相?】
朱元璋身边没有法家之人。
对秦念所言诸法,只能让文官尽数记下,之后再逐一研学。
见律法之说告一段落,朱元璋连忙问道。
【秦念:你知道废除丞相一职,带来的最大问题是什么吗?】
【朱元璋:党争?】
党争之下,明帝屡遭刺杀。
重臣于国有利的改革,在党争之下人死政息。
但这近三个月的时间里,朱元璋多次查阅秦念所言,对她的性格已相当了解。
她既然这么问,那么自己的答案大概率是错的。
于是朱元璋的回答都不由得带上疑惑。
【秦念:不,是无人担责。】
【朱元璋:?】
【秦念:政策的提出与实施,本该有丞相统筹各部门。丞相固然会因此权力颇大,但丞相若有真才实干,政务总归是能办妥的——毕竟办不妥,丞相就得面对皇帝的怒火,轻则免官重则搭上性命。】
【刘秀:相权分散之后,就无人担责?】
同为不设丞相,刘秀对此事也极为重视。
其实关于党争一事,刘秀这二十日来也并非全然寄望于秦念之策,自己也想了许多办法。
但他一直想的是如何阻止党争,还真没想过相权分散,会致使无人担责。
【秦念:各部门会相互推诿。甲部怪乙部不配合,乙部怪丙部的财政跟不上,丙部怪各部门支取太多款项,甚至可以怪甲部的改制导致税赋减少。】
【秦念:如此来回推诿,可确保相关部门人人有责——说不定也真是人人有责,毕竟党争之下,只要能给其他部门使绊子,自己吃点亏也不是不行。】
【刘秀:……】
刘秀知道就算解决党争一事,只要政策触及各部门自身利益,各部门之间也会互相“使绊子”。
身为皇帝,刘秀也不愿见到六曹尚书关系莫逆。
此时的尚书台未有互相推诿之事,是因为自己勤劳不怠,且掌控实权。
正如秦念所言,是集皇权相权于一身。
可后世汉帝若能力不足,亦或不勤于政事,这群臣互相推诿之事,就必然会发生。
【朱元璋:若指定一人负责?】
【秦念:给的权力太小,这个负责人就是天选冤种,因为镇不住各个部门,政务照样难以推行。给的权力足以统筹各部门,那不如直接改称丞相。】
【朱元璋:……】
朱元璋无言以对。
此言着实太有道理。
【秦念:分割相权之后,唯一的负责人是皇帝,但没人能追责皇帝。既然无人担责,行政效率就会越来越低下,因为群臣很快就会意识到: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如此一来,国家只会越来越僵化保守,走向衰亡。】
李世民这才发现三省六部制居然存在如此大的隐患。
大唐虽然设丞相,但丞相数量不定,入阁议政者皆为丞相,数量可多可少。
这本质上也是一种分权。
行政效率会越来越低下——
三省制衡之制,使得一道诏书需经过三个“部门”,负责审查诏令的门下省甚至有封驳之权。
如果诏书被驳回,负责起草诏令的中书省就得重议政务。
一时之间,李世民也觉头疼。
【朱元璋:秦皇之意,是应重启丞相之制?】
秦念将相权剖析得如此清晰明了,朱元璋当然明白她的言外之意——
相权的确会威胁皇权,但丞相也同样是“担责之人”。
废除丞相一职,那么施政的过错,就将直接由皇帝来承担。
但皇帝不会追责自身,同时也难以追责各部。
第171章
【秦念:你废除丞相, 是担忧丞相专权乱政。但将司法部、执法部、军部独立出来不受相权影响,和负责考核、任免官吏的吏部与监察官吏的监察部一起直属皇帝,其余与政务相关的部门才由丞相统筹, 同样可以限制丞相专权。】
明清时期没有丞相,皇权达到封建王朝的顶端。
但皇权专制只对皇帝有利,对于社稷和天下百姓却不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