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多学生最喜欢吃炒饭里的火腿肠了。
吴耀轩咬着腮帮子:“我不吃!”
宋余嚼嚼:“那你要吃什么?”
“我什么都不吃!”吴耀轩咬牙切齿地说,“我要跟你决斗!”
宋余再次嚼嚼:“掘豆?什么是掘豆呀?你想吃豌豆吗?”
“我不想吃!”吴耀轩觉得自己都快被气死了,“是决斗!决斗!我们两个打一场架!分个输赢!”
宋余皱眉:“不能打架,安老师说了不能打架。”
吴耀轩鄙视看了他一眼:“你不给安老师说安老师就不知道了。”
宋余说:“安老师什么都知道。”
“难不成你想认输了?”吴耀轩挑衅,“昨天才接了我的战书,今天就害怕不敢决斗了是不是?胆小鬼!”
圆圆刚拿着碗去舀汤了,一回来就听见吴耀轩这句话,顿时气得把碗往桌上一放:“你欺负宋余,我要告诉安老师!”
宋余拦住圆圆:“他没欺负我。”
吴耀轩轻哼一声,觉得宋余也还有点可取之处,不是一个爱告状的小气鬼。
宋余不想打架,因为这不好,但看吴耀轩一定要跟他掘豆的样子,他直接说:“那我输了吧。”
吴耀轩:?
“你说什么?”他皱着脸,似乎很不x敢相信。
宋余说:“我认输了呀。”
吴耀轩顿时有种东西卡在嗓子眼的感觉,咽又咽不下去,吐又吐不出来,让宋余输掉决斗是他一直想的事,但现在宋余这么轻易认输,又让他觉得不爽。
“不行,你必须跟我决斗。”
宋余摇头:“你不是说决斗就是分个输赢吗?那我输了,不用决斗了。”
吴耀轩再次卡壳了。
对,话的确是他说的,但他不想这样。
他威胁道:“你知道输了要做什么吗?”
“什么?”
“当我小弟!”
宋余问:“你今年多大啦?”
吴耀轩:“四岁半。”
宋余:“好吧,那就当小弟吧。”
在宋余心中小弟就是弟弟的意思,他来幼儿园的时候妈妈都跟他说了,班上很多孩子比他大,跟他们好好相处就行了。
对于这件事宋余接受良好。
吴耀轩再次僵住了。
不对,这真的不对,不应该是这样的发展。
宋余怎么能这么轻易认输,还这么淡定。
圆圆鄙视地看了一眼吴耀轩,不知道他杵在这里干嘛,她把汤喝完,拉着宋余:“我们出去玩。”
宋余两口把饭吃完,也喝了口汤,收拾起饭盒:“好。”
吴耀轩混乱的脑子终于清醒了片刻:“不准去!”
宋余问:“为什么?”
“因为你已经答应做我的小弟了,你要听我的话。”
宋余奇怪地看了他一眼。
圆圆说:“别理他,有毛病。”
两个小孩一起往教室外跑去玩了,只剩吴耀轩一个人脑子都要爆炸了。
怎么回事,明明得到了他想要的结果,但心里一点不高兴!
宋余放学后就把这件事告诉给了宋新苒:“妈妈,吴耀轩要我做他弟弟。”
宋新苒问:“那小余怎么想的。”
宋余:“安老师说我们小一班是一个大家庭,吴耀轩比我大,那我勉强让他当哥哥好了,但我不是很喜欢爱打架的哥哥。如果吴耀轩不打架了,我会多喜欢他一点。”
宋新苒不禁问:“那小余怎么喜欢蔡洋弟弟呢?”
宋余说:“因为他是弟弟啊,我要教他礼貌懂事。妈妈我的画已经画完了,等小洋来镇上的时候我再送给他,希望他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宋新苒笑道:“好吧,希望他真的能做到。”
“老板,要十块钱关东煮。”一道熟悉的声音打断了两人的话。
宋新苒光听声音就认出人了:“小莎,今天怎么这么早来了?”
往回她们来都是六点半左右才到,今天宋余才刚放学,现在五点十分。
徐莎说:“我没在厂里干了,所以不用等下班再过来。”
她微一低头便看见宋余,小孩背着小书包,穿着蓝色的棉服,围着一条鹅黄的围巾,衬得小脸白净,眼瞳漆黑,因为第一次看见她,还有点怕生,怯怯看着她,悄悄往宋新苒身边迈了一小步,试图把自己藏在妈妈身后。
徐莎是第一次看到宋余,原来就知道宋新苒有个小孩,而且还生得早,今年估计也就三四岁的样子。
农村里的小孩最多的,一个家庭生一个都算少的,徐莎不喜欢那些小孩,不懂事就算了,还很爱吵闹,哇唧唧的哭,听得人耳朵痛,心情都烦躁起来。
这就算了,一个个每天到处跑得脏兮兮,一抬手十个手指甲里全是泥土,有些还流着鼻涕,看起来都让人觉得辣眼睛。
她原以为宋余也这样,农村里的小孩样子都差不多。
但现在一看,徐莎顿时觉得自己眼睛被洗涤了般,见小崽有点怕生又有点好奇看着她,徐莎不禁半弯下腰,声音都放轻了不少:“新苒,这就是你的小孩吗?”
长得怪可爱的。
宋新苒介绍道:“是,小余,叫……徐姐姐吧。”
徐莎才二十,还没结婚呢,小姑娘应该更喜欢被叫姐姐吧。
徐莎忙说:“叫阿姨就行了,我也没比你小两岁。”
两人说的不一样,宋余有点迷糊,再次看向妈妈。
宋新苒道:“那就叫徐阿姨吧。”
宋余这才出声,小孩的嗓音嫩嫩,声音却清脆:“徐阿姨好。”
徐莎顿时感觉心头好像被戳中了点,脸上不由自主露出笑容,嗓音也不由分说夹了起来:“你好呀小余,你在读幼儿园吗?”
宋余点头:“我刚放学呢。”
他也学着大人的模样寒暄:“徐阿姨是妈妈的好朋友吗?”
徐莎很想笑,她在家里跟亲戚的小孩交流的时候大概也就是打个招呼,然后谁也不理谁。
反正家里长辈会表现出一副很喜欢的样子,到处夸个不停,把小孩家人哄得眉开眼笑,绝对不会冷场,徐莎有些时候听见他们夸的词都想笑,真是当可爱这词不用钱批发一样用。
很少小孩这样像个小大人般说话,特别是他小模样真真切切符合“可爱”二字,徐莎说:“是呀,阿姨第一次看到小余,以前小余都在家里读书吗?”
宋余摇了摇头:“很多时候我放了学要去圆圆家里玩,今天先来陪妈妈。徐阿姨也是来陪妈妈的吗?”
徐莎这才想起正事,拿出一个口袋:“这是我给小余买的衣服,看看能不能穿。”
转头又对宋新苒道:“新苒,多亏了你我才能拿到工资,我以前想都不敢想,你知道吗,我跟静芳去厂里还碰见老板娘了,好多人问老板娘要工资,老板娘态度可蛮横了,一个都没给。”
“要是我没来见你,我肯定也是那些人中的一员……”说着说着徐莎的声音低了下去,耳朵也有点红,“以前,以前对不……”
宋新苒打断道:“以前的事就不要提了,我知道你没坏心的。”
她看向宋余,把小孩书包取了下来:“小余试试徐阿姨买的衣服吧。”
宋余乖乖点头。
徐莎买的衣服稍微大了点,宋余使了点劲才把手从衣袖里伸出来,这件棕黄色的衣服摸上去质感很扎实,背后还画着卡通小鹿图案,帽子上面围了一圈黄色的绒毛,软乎乎的随风飘啊飘,帽子顶上还做了两个类似小鹿角的东西,看上去很是可爱。
宋余穿着转了圈,脸上笑容有点羞赧:“谢谢徐阿姨。”
这件衣服是徐莎专门在她们那边镇上最好的服装店选的,服务员说这种帽子上有独特设计的衣服这是最后一件了。
徐莎摸了摸,觉得质量也好。
虽然价格比较贵,但如果不是新苒,她工资肯定没这么容易拿到,想起往事又觉得心里十分愧疚,最后讲了讲价,用80块钱拿下了这件衣服。
徐莎自己最贵的衣服都没有超过80呢,不过看着这件衣服穿在宋余身上,徐莎觉得一点没埋没这80块。
要给她们村里,或是她亲戚的小孩穿,那可真是把好东西往火坑里送了。
徐莎没怎么和宋新苒单独待过,以前陈静芳在,大多是陈静芳说话。
她还不太会处理人情世故,有点尴尬,只能说起厂里的事:“我跟静芳回去拿工资那天还碰见老板娘了,好多人围着老板娘要工资,老板娘也是一毛不拔,跟厂长真是天生一对……”
宋新苒对厂子里的事不太关心,拿回工资就意味着和以前彻底告别了:“小莎,那你接下来想干什么呢?”
徐莎说:“我姐那边有厂子在招工,除了里我家远点,待遇也不错,我准备去看看。”
宋新苒说:“你现在有了工资存款,也不着急,得挑个好的。”
“我知道的。”
徐莎在这里没待多久,之后三中放学,宋新苒小摊前一下涌来了不少人,徐莎见她忙不过来,帮她打包了会,不过她也是第一次做这样的事,不太熟练,差点把手烫到。
一波客人结束,关东煮也卖得七七八八,徐莎说要回去了,她觉得不好意思好像帮倒忙了。
宋新苒也觉得不好意思,留她吃饭,她也不吃,赶忙走了。
宋新苒以前摆摊从没弄伤过手,她做事小心。
没想到今天看到徐莎差点被烫到后,自己收拾东西时,一不留神手指被刀割出了一道小口。
她嘶了声,宋余听见了,连忙跑进来,看见她手指上的血,眼泪顿时涌了出来,含在眼眶,带着哭腔:“妈妈好痛。”
“我去给妈妈买创可贴。”他从床头柜抽屉里拿了一块钱就往外面跑,宋新苒想阻止都来不及。
宋余很快就跑回来了,手里拿着创可贴和补的九毛钱,跑到宋新苒身边,声音沙沙的:“妈妈,我给你贴上就不流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