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钰淇闻言叹道:“沈歌向来如此,他从来不会在危险面前退缩。我们能做的,就是在他醒来之前,帮他处理好一切。罗主任,沈歌这边就交给你了,对于沈歌身体修复的情况,你可以随意调用部内的任意资源,李响和蒋佩雯手中的工作也可以暂时停一停,将团队调过来,一切以沈歌的健康为主。”
“是。”
“明白。”
就这样,沈歌的出院计划又被延后了一周多的时间。
第九天,沈歌从修复舱中醒来。
经过修复舱的检查,罗芸给他注射了特策部最新研制的诡能侵蚀抑制药剂后,心脏和胃部出现的诡能侵蚀也得到了控制。
实际上因为沈歌与始祖诡异细胞完美融合的情况,李响和小七同学一开始还担心这种诡能侵蚀一直药剂反而会对沈歌的身体造成伤害。
因此在之前沈歌昏迷期间,李响的团队就提取了沈歌的血液和细胞样本进行了测试,却发现沈歌的细胞和一般的诡异细胞不同。
对一般的诡异细胞而言,这种最新型的诡能侵蚀抑制药剂就跟杀毒剂一样,会迅速的杀死诡异细胞。
但这种药剂的根源还是“以诡制诡”,以更强大的诡异诡能制造抵抗剂,来对付低级的诡异。
因此到现在为止,榕市特策部掌握的诡能侵蚀抑制药剂的评级是最高的,但也就“五阶”,用来对付五阶以下的诡异效果绝佳。
而李响将这种诡能侵蚀抑制药剂用在沈歌的血液和细胞上,不仅没有出现杀死诡异细胞的情况,反而被细胞吸收,作为“能量”进行了转化。
这种感觉就好像一般人喝一瓶敌敌畏(农药)下去基本就宣告死亡了,而沈歌喝一瓶农药就像喝了一瓶红牛一样普通。
正因为如此,李响和小七同学才敢放心大胆的看到罗芸朝修复舱中大量注入修复剂,而没有去干涉。
通过这种治疗手段,沈歌内脏的诡能侵蚀被成功抑制,最重要的是这次醒来停止恢复的诡能,也在慢慢的恢复。
虽说速度很慢很慢,但总比一点都没恢复来得强。
沈歌从修复舱中坐起身,活动了一下有些僵硬的手臂,感受到原本虚弱的身体也恢复了一些力气。
之前需要人搀扶着他,并且完全将身体的力量压在对方身上才能够正常的行动,但现在自己已经可以依靠行走架缓慢行动了。
“主人,你感觉怎么样?”小七同学问道。
沈歌回答:“老实说,不怎么好。这还是我觉醒系统以来,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
虽说以往的对诡行动中沈歌受伤的情况并不多,但少有的受伤也没出现过如今这般诡异的情况,大多时候都是很快就痊愈了。
那时候沈歌还经常调侃自己“不当人”之后,连自愈能力都变得和诡异不相上下。
谁曾想这次与沈林大战,受梦境之力和红雾诡能的影响,身体虽然有种“洗筋伐髓”的新生,却也因此被打上了“虚弱”的debuff(负面效果)。
这时,罗芸在掌上虚拟电脑上操控着修复舱的数据,一边说道:“沈队长,您的身体恢复情况良好,但还需要一段时间的休养。我建议你最好选择这里或者医务部,至少静养一个月以上。”
“打住。罗主任,其实我的身体真没什么大碍,再说了,我平时也就住在部里,没必要在医务部和实验区待着,有什么问题也就换栋楼的事,你说对吧?”沈歌是真不想在这里待下去了。
“话虽如此,但是……”罗芸还想说什么,这时李响带着他的团队出现了,随行的还有程胜楠和方明月。
这两女在听说了沈歌“醒来”之后,便马不停蹄的赶过来,准备接沈歌“出院”。
“罗主任,既然沈歌没什么大碍了,就按他说的办吧,这家伙一刻都闲不住。”李响笑道。
沈歌无奈道:“说的好像你能闲着一样,对了,老李,你之前‘梦游’的情况还有出现吗?”
李响之前梦中被操控那事到现在还没有个结论,部里除了沈歌邓钰淇这些核心人物,一般人也不清楚这事,所以对外便说是“梦游”。
而直到如今,李响出入各个场所都有专门的作战人员进行“监视”,就连在实验室工作,也配备了两名“保镖”。
只是做的并不明显,有时候是直接派作战人员过来,有些时候是让封成修、王汉这些队长过来“交流经验”,实则就是监控和保护。
李响说完,看向沈歌说道:“我说老沈,我这里有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你想先听哪个?”
“好消息。”沈歌面无表情的问。
“你可以出院了。”李响淡定的回答。
沈歌一脸无语,显然很嫌弃李响的“小游戏”:“这也算好消息?”
“那你再住一个月?”李响挑眉道。
“……”
行,你赢了。
“那坏消息是什么?”沈歌问道,对闷了大半个月的他而言,现在就算某个地方发生诡灾需要他去营救,恐怕也不算坏消息了。
李响推了推眼镜,认真的说:“我们经过一周多时间的研究和检测,依旧没能找出红雾战甲中含有你细胞诡能的原因,并且红雾战甲中你的细胞成分含量从原本的3%,涨到了4%。没错,在你没有使用的情况,你的细胞成分竟然还在增长。”
一旁的罗芸附和道:“没错,所以我们将这事上报给部长之后,部长认为,为了确保你的安全问题,建议先将红雾战甲留在实验室继续进行检测和观察,小七同学暂时以血蜘蛛的姿态随你出行。”
“这没问题。”沈歌点头道,按照醒来那几天程胜楠和方明月的讲述,榕市近两年诡异事件都在可控范围。
并且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沈林被干掉(?)的原因,沈歌回到现实的这两个月的时间,市内的诡异事件还在以阶梯式的速度减少。
再者榕市特策部对诡部队已经成熟,即便真有诡异事件发生,也不一定需要沈歌亲自出手。
况且以他现在的情况,就是来一只两三阶的诡异也有一定危险,短时间内确实用不上红雾战甲。
红雾战甲这次诡异的异样也确实不能掉以轻心,找出原因才能确保沈歌以后能安全的使用。
沈歌进行了最后的检测之后,随程胜楠准备出院,临走时罗芸叮嘱道:“沈队长,你内脏的诡能侵蚀虽然暂时得到了抑制,但诡能的透支对细胞造成了不可逆的损伤。如果再有下次,恐怕连修复舱也救不了你。”
沈歌点了点头,没有反驳。他知道罗芸说的是事实,但他更清楚,自己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
当初若不是手握两千多的梦境之力,再加上有红雾战甲不断注入红雾诡能进行辅助,他还真不一定拼得过有“大鲸鱼”的沈林。
回到宿舍,沈歌又被按住休息了一天,实在闲不住的他决定去瞧瞧这个他阔别了“三年”的城市,便向程胜楠提议去市中心逛一圈。
程胜楠因为红雾战甲副甲侵蚀的缘故,虽然现在诡能细胞的扩展得到了“抑制”,但左臂和左腿也受到了一定影响,使得她还需要借助拐杖才能正常的行走。
沈歌伤病初愈,两口子一个撑一个拐杖,一个撑两个拐杖,又都是特策部的重要人员,因此邓钰淇在听到两人要去“逛街”的时候,真是哭笑不得,真有一种这家没我得散的无奈。
但两个得力干将为特策部付出颇大,现在又是“太平阶段”,不至于连逛街都不让。
于是,对诡小队第七队队长方明月,副队长允儿,后勤部雪儿,被指派一同出行。
这还是明面上的“保镖”,暗中还有蔡华带领的一支小队暗中保护。
就这样,沈歌一行人开着邓钰淇的车去到市中心,沈歌被方明月和允儿从车上搀扶下来的时候,回头率直接爆表。
司机,管家,女仆,还有豪车……不,还有zf专用车开道,某个路人小哥不禁感叹:“这尼玛是谁家都市爽文的主角从书里跑出来了啊?”
第460章 《震惊!特策部首席队长竟在大庭广众之下做出这种事!》
沈歌几人商量之下,并没有让司机和保镳跟着,队伍中还有方明月这种队长级的存在,若是出现连她都解决不了的敌人,那来再多保镖也没用,最后估计还得让沈歌出手。
沈歌一行人走进商场,虽说少去了司机和保镖,就只剩下他和程胜楠、允儿雪儿两姐妹,以及兼职保镖的方明月,但依旧引来了无数目光。
即便沈歌和程胜楠都拄着拐杖,但两人气质非凡,尤其是身后跟着的方明月和允儿两姐妹,两个冷艳如冰,一个灵动似水,简直像是从偶像剧里走出来的主角团。
榕市市中心逛街的美女并不少见,但好几个走在一起,就难免引起无数目光的注意了。
使得商店中选购的顾客们纷纷侧目,低声议论。
“那对夫妻是谁啊?虽说拄着拐杖,但气质也太好了吧!”
“你看他俩身后那几个人,一看就不是普通人,明星吗?”
“啧啧,这排场,不会是哪个豪门的大佬吧?”
“咱榕市有豪门吗?还是哪个新出道的小鲜肉,这是要刷新人设吗,身残志坚人设?”
“大哥,小说看多了吧?再说了,以咱们这的脑残粉,真要有小鲜肉出来刷存在感,那保镖不给你带一个团的?”
“你看这几人,连个保镖都没有,估计就是出来逛街的。啧啧,女的美貌气质都不错,该不会是哪个学院的吧?”
沈歌一行人并没有理会周围人的议论,自顾自的逛着,三年没有回来,即便全世界都受诡异的侵扰,但并没有影响经济的发展。
三年对榕市而言可谓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闹市区每隔一段距离距离增添了对诡小队驻守,中心城区地铁站附近甚至还有对诡机甲。
由于这两年榕市特策部对诡异事件的反应非常迅速,将伤亡最小化,再加上沈歌回来之后两个月内连一起诡异事件也没发生,这就使得逛街的市民打破了这两年的最高人数。
看到如今的繁华,沈歌一行人心中也不禁感叹特策部付出的努力都是值得的,这也是沈歌拒绝沈林和怪人组织邀请的根本原因。
他虽然没有那些战士们崇高的觉悟,但他清楚哪怕怪人取代人类成为这个世界的主人,最终不过是变为一个全是超英存在的旧社会罢了,说不定那时的情况更糟糕,当每个人都有了怪人的力量后,管理的成本也在增加。
沈歌几人逛到一家珠宝店,沈歌想着之前给程胜楠搞了一条限量款的项链,但除了穿礼服的时候,平时戴着也不太方便,便想着买点其他的首饰。
几人一进门,店员们见他们气度不凡,立刻热情地迎了上来,介绍起最新款的戒指。
有几人甚至误会了沈歌和其余几女的关系,也在殷勤的向方明月和允儿两姐妹推荐首饰。
“这款戒指是我们店的限量款,全球仅此一枚,设计独特,寓意永恒的爱……”店员微笑着将戒指递给程胜楠试戴,同时拿出一些证书和国际上的设计证明,一出手就是“镇店之宝”。
程胜楠戴上戒指欣赏了一番,事实上她对这些首饰并没有太大的兴趣,只是喜欢沈歌给她挑选东西的过程。
两人在一起之后,能这样悠闲逛街的次数屈指可数,沈歌不是在对诡行动的路上,就是正陷入诡灾之中。
沈歌见程胜楠似乎挺喜欢这戒子,也是财大气粗的招手准备付款,作为大天朝第一对诡探员,虽说他的“工资”也就比一般的对诡探员高一些,但每次行动的奖金非常恐怖,更别说还有他国的悬赏奖励。
这时,一个五短三粗的土豪搂着一名浓妆艳抹的女子走了过来,趾高气扬看向店长说道:“那谁,上次我爱人看的那枚戒子呢,包起来,我要了。”
这话一出店员们都愣住了,特别是那正在为程胜楠的服务的店长,她显然没想到刚把戒子卖出去,怎么就有人来抢?
这么巧?
最重要的是,她并不记得前几次这一男一女有来过店里购物,这枚限量款的戒子也是作为镇店之宝以来,首次拿出来推销。
主要是沈歌和程胜楠的气质,莫名的给店长一种他们很有钱的感觉,自然就想着碰碰运气。
店长迟疑间,那浓妆艳抹的女人指着程胜楠手上的戒子说:“老公,就是这枚戒子。我要嘛。”
“……”女人娇滴滴嗲出水的声音一出,方明月等几女顿时眉头微蹙,感觉像猫挠墙一样难受。
“好好好,就这枚,就这枚。”矮胖男人宠溺的笑道。
店长有些为难地看了看沈歌,又看了看土豪,小心翼翼地说道:“先生,这枚戒指是这位女士先看中的,您看……”
“先看中又怎么样?我出双倍价钱!”矮胖男人不屑地瞥了沈歌一眼,目光在他和程胜楠的拐杖上扫过,嗤笑道,“一个瘸子,一个残废,买得起这么贵的戒指吗?别浪费人家店长的时间了。”
程胜楠脸色一沉,她本就不是缺钱的人,再加上也不喜欢这些东西,矮胖男人客气一点她索性就把东西让出去了。
但这矮胖男人一开口就找事,顿时让她气不打一处来。
谁知这时候沈歌却轻轻拍了拍她的手,示意她别动怒。他淡淡地看了矮胖男人一眼,语气平静:“戒指是我们先看中的,钱不是问题。”
程胜楠闻言愣住了,同时愣住的还有一旁正准备动手将男人从珠宝店扔出去的方明月,以及已经走到那对男女身后的允儿。
众所周知,沈歌是最怕麻烦的人,相比打嘴炮他更喜欢用拳头说话,字面上的意思,真就用拳头让对方说不出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