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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年代女邮递员_分节阅读_第24节
小说作者:鸩离   小说类别:重生小说   内容大小:381 KB   上传时间:2025-11-01 13:50:11

  整个客厅顶部,没有电线电路,没有灯泡灯光,屋子里也没有灯光,黑漆漆的,看起来特别的落后。

  程英看了一圈,视线被靠山崖的那一面墙,整个客厅最暗的区域吸引。

  那里放着一张长桌子,上面摆放着许多瓶瓶罐罐,一个年轻高瘦的男人身影正站在那个长桌子前,手里拿个椭圆形的长条鹅卵石,对着一个石臼捣鼓着什么。

  听到程英下楼来的声音,那个男人停下手中的动作,回头看着程英,开口:“醒了。”

  那有些耳熟的悦耳声音,那即便光线昏暗,也能看到年轻男人绝美容貌的长相,让程英下意识地屏住呼吸。

  那个男人,看起来不过二十岁,他眉眼狭长,鼻梁高挺,薄唇微抿,肤色很白,长了一张比女人还漂亮精致妖艳的脸。

  偏偏他的脸上看不出一点女气,一眼就能看出他是个男的,他还留着一头齐耳的短发,额前留着细碎的刘海,将他斜长入鬓的长眉遮掩不少,让他的眉眼看起来不至于那么英武,看起来更加的柔和漂亮。

  他身上穿着一件湛蓝色对襟绣了许多蓝色蝴蝶和花朵的苗服,同色长裤,他站在光影背光处,让人看不清确切的容貌,就能惊艳看到他的所有人。

  程英上辈子也见过不少好看的男人,但像眼前这样俊美到让她呼吸都为止停顿,生怕说话惊扰对方的漂亮男人,她还是第一次见。

  程英怔楞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是你救了我?”

第38章

  “是啊。”年轻男人放下手中的东西, 朝程英走过来,站在距离她半米左右的距离,上下打量着她。

  程英留着一头齐肩的短发, 眉目精致, 五官漂亮,尤其一双眼睛, 格外英气明亮,看人的目光平静无波, 但脸上又自带一些威严锐利的气息,皮肤也不是许多女孩子那样的肤白如玉,她的皮肤是健康的, 富有光泽的蜜色皮肤,那套紫色绣了繁复花鸟花纹以及蓝色蝴蝶的苗服穿在她的身上,倒让她看着白净了许多, 也好看的很,秀美又英气动人。

  感受到年轻男人打量自己的目光,程英没有丝毫不好意思, 也没有不悦的情绪,因为她知道,对面的人, 只是单纯的在看她, 没有任何恶意。

  两人离得近了, 又快临近中午时候, 外面的阳光穿透窗户上的玻璃, 投进客厅里,让昏暗的客厅光线一下明亮起来,同时也让程英将眼前的男人看得更加清楚。

  男人生得很高, 头发乌黑,身上穿得湛蓝色苗服,绣着精美复杂的刺绣,那些刺绣图案,全都用银线绣的,有尾巴很长的鸟,有大小不一的蓝色蝴蝶,还有一条龙,两条蛇。

  龙缠着他劲瘦的腰身,往身后张牙舞爪地扭曲着,两条蛇则蜿蜒在他笔直的裤腿上,都看起来栩栩如生。

  他脚下穿着一双黑色的布鞋,没有任何图案。

  他的左手手腕戴着一串细小的缕空雕花银色手镯,镯子上每隔一段距离,串着筷头大小的椭圆形小铃铛,共有四个,但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他走动,手跟着动的时候,那些铃铛都没有响。

  程英把目光落在男人雌雄莫辨地绝美面孔上,有一瞬间失神。

  这个男人的容貌,她好像在哪里见过。

  可她想破了脑袋,也不记得自己在哪里见过他。

  男人盯着她看了几秒,忽然弯唇笑了起来,“程英,我好看吗?”

  程英回神,皱眉:“你是谁?你怎么知道我叫程英?”

  “你还没回答我。”男人固执地摇头,“是我先问的你,你回答了,我才能回答你的问题。你们汉人,不是讲究什么有来有往?”

  程英这才意识到问题,对面的男人,会讲汉话,虽然他讲得比较生硬,而且每个字都停留在想不到的地方,比如,是,我先,问,你的。

  磕磕巴巴的,像个结巴。

  程英听得有些好笑,很认真地说:“好看,你是我平生见过最好看的男人。”

  男人直直盯着她的眼睛,确定她说的是真心话,没有撒谎,他绝美的面容上浮现一抹摄人心魄的笑容,声如山间清泉一般,温和地说:“我叫龙卜曦,寨子里的人都叫我阿诺,你也可以叫我阿诺。”

  “龙卜曦,阿诺......”程英喃喃自语:“龙是苗族七大古老姓氏之一,包含12支宗族,姓氏仅次于五宗之首的吴姓,卜曦是苗族传统人名,代表着古老部落。阿诺,来自苗语中的‘山鹰’,象征着勇敢和自由......你的名字虽然听起来有点像女孩子的名字,但无论是大名还是小名,在苗族里都具有特殊的意义。龙卜曦,不,阿诺,你不是普通人吧?我在昏迷之前,听到有人喊你少族长,你是普苍寨老族长的孙子?”

  “你对我们苗族,还挺了解。”龙卜曦也不否认,转身走到他的药台前,继续捣鼓他的药材。

  “你爸程建同,给我们寨子送了二十多年的邮件,我们寨子里的人都认识他,他没少提起他的两个女儿,其中提起你的次数最多。你爸一个月前从阿依山西山脉掉下山崖,被我们寨子里的人救了,按照他的伤势严重程度,他应该不能再做邮递员的工作了。而你长得跟他有些相像,你又穿着邮局的绿色工作服,我跟嘠羧可以断定,你是程建同的女儿,你顶替了他的工作,来给我们普苍寨送信。”

  程英恍然大悟,“所以,我昏过去之前,听到你说要把我抬回去当压寨夫人的话......是你们故意说给我听的?”

  龙卜曦捣药的手一顿,“开玩笑的话,不要当真。”

  莫名的,程英松了口气,又问:“我摔下山之前,看见很多五彩斑斓的毒蛇毒虫毒蜘蛛之类的生物向我靠近,但是它们没有咬我,那些东西,是你们普苍寨养得蛊物吗?”

  “你看错了。”龙卜曦头也不回地说。

  “我很确定,我没看错,在你们来救我之前,我的意识是很清醒的。”程英十分笃定道。

  龙卜曦没有说话,偌大的客厅里,只有他捣药的咚咚声响。

  程英看他不愿意说,很识趣地问其他话:“我昏迷多久了?我爸妈他们有来找过我吗?我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来,按理来说,我的腿脚身体该有被摔断骨折的迹象,但我身体除了有些痛以外,好像没什么受伤特别严重的地方?你救我的时候,看见我的狗了吗?我身上的药是你给我做得,给我敷得吗?我的衣服是不是也是你给我换得?”

  龙卜曦停止捣药,将捣好的药,倒在一个装满各种粉末的小药罐里,进行一阵搅合。

  搅合好了,他端在手里,走到她的面前,也不嫌弃她的问题多,一一耐心回答她的问题:“你昏迷了一个星期,我救你回来的第二天,就派嘠羧出山,到邮电局说明你摔下山的事情,告知你父母,你在我们寨子里养伤。这段时间是我妹妹娅琳在照顾你,药是我做得,她给你敷在身上,也是她给你换衣服,你的狗今早已经恢复的差不多,跟着娅琳去里寨了。”

  他说完,将手里巴掌大小的药坛子递给程英,“这药你拿回去,你现在已经清醒,可以自己上药。罐子里的药,一会儿吃完午饭全都敷在你身体关节上,要不了几天,你就会完全恢复,可以出山。”

  听到大黄平安无事,程英放心下来,她接过罐子,接着问:“我还要在这里呆多久?”

  龙卜曦似笑非笑,“程英,你觉不觉得,你问的太多了?”

  程英:......

  龙卜曦道:“你没事的话,可以上楼休息,到午饭的时间了,我要去找些菜回来做饭。”

  程英说:“我觉得我休息的够久了,你要出去吗?我可不可以跟你一起出去?”

  龙

  卜曦没有拒绝,他转身背起一个竹编的小背篓,朝楼下走。

  程英把小药罐放在地上,跟着他一起往楼下走。

  他们沿着楼梯走到一个大约十米高的山岩上,这处房子楼下的吊脚木棍就立在这块巨大的岩石上。

  他们又从山岩上的石阶,一阶又一阶下到铺满了细碎小石头的石头主干道上。

  路边开满了紫色和蓝色的鸢尾花,那些花如一只只紫蓝色的蝴蝶,在如一支支狭长青翠长剑的鸢尾草叶上,随着微风轻轻摇曳,仿佛在翩翩起舞,美得仿佛油画一般。

  空气中,传来鸢尾花特有的淡淡香味。

  那种香味十分奇怪,它并不是很浓烈扑鼻的香味,也不是全然没有香味,只有凑近了,才能闻到一丝若有似无的甜香味,清新中又带着一些药草的气息,还带着潮湿的泥土土腥味。

  香味极其寡淡,风一吹就散了,只有一直呆在花的旁边,才能一直闻到淡淡的香味。

  程英看着那些鸢尾花一路开着到看不见的地方,花开得这么好,却好像没有人摘,手有些痒痒的,想摘两朵花下来。

  又想着这是普苍寨,寨子里的苗民都是生苗,有诸多忌讳,她要贸贸然摘下来,还不知道闹出什么事端来。

  想了想,她问走在前面的龙卜曦:“这些鸢尾花,我可以摘两朵吗?”

  别看她性格泼辣独立,她也是个女孩子,女孩子所有的爱美、爱花之心她都有,她在野外看到那些开得好看的野花,都会摘一些回家,插在花瓶里观赏,让自己身心愉悦。

  龙卜曦回头,“为什么想摘鸢尾花?”

  “因为好看啊,这么多鸢尾花,就在路边开着,不摘两朵回房间插在花瓶里好好欣赏,不是太可惜了。”程英理所当然回答。

  龙卜曦眉梢微挑,淡色的薄唇微微张合着:“你可知道,鸢尾花是死人花?”

  “还有这种说法?”程英不明所以。

  这么好看的花,被他说成死人花,是有什么缘故?

  龙卜曦目光落在一朵快要枯萎的蓝色鸢尾花上,声音缥缈地说:“在我们寨子里,一直有个传说,鸢尾花通常生长在死人的坟头上,尤其是那种生离死别恋人的坟墓上,花开得最好,这条路边,以前埋了很多有情人。”

  程英被他说得毛骨悚然,准备摘花的手,立即收了回来。

  她直起身,四处看了一圈说:“你们普苍寨的人真奇怪,人死了不该埋进坟墓里,立个墓碑吗?怎么把人随便埋在平坦的路边下,还在上面种这么多鸢尾花,要是有人从鸢尾花丛中走过,踩到这些亡魂,他们生气怎么办?”

  龙卜曦眼神奇怪地看着她,“你不是军人吗?你还信所谓的亡魂?”

  程英:......

  她爸真是的,不是说跟普苍寨的人不熟吗?怎么什么事都跟这里的人说?

  她面无表情道:“我曾经是军人,信仰是一回事,尊重又是一回事。我到你们普苍寨苗族地界来,我总要尊重你们这边的习俗,尊重你们这边已故之人,不能随便践踏他们的坟墓吧。”

  龙卜曦好笑地摇摇头,低声说了一句:“你们汉人还真是单纯,我们说什么,你们都信。”

  “你说什么?”程英没听清楚。

  “没什么。”龙卜曦看着她问:“你为什么喜欢鸢尾花?”

  程英道:“我不是喜欢鸢尾花,我只是看它们长得好,觉得好看,想摘两朵下来。我最喜欢的花,是白色的茉莉花,还有微黄的黄角兰。”

  “喜欢茉莉和黄角兰......”龙卜曦低声念着。

  “为什么不喜欢鸢尾花呢?”他又问。

  程英答不上来,只说:“各人爱好不同,鸢尾花虽然也很好看,可是鸢尾花不是常见的花朵,颜色也跟其他常见的花朵颜色不一样,让人看着,无端就生出一股诡异的不和谐感,它们看着......”

  像有毒,就跟眼前的他一样,明明容貌很漂亮,说话也很温和,可她就是觉得他那张极其漂亮的妖艳面庞下,其实是一个很危险的人物。

  这是她长久呆在部队里,上辈子和这辈子见过太多人,经历过太多危险的事情,本能的直觉。

  尽管龙卜曦没有回答先前她问的问题,可龙卜曦是普苍寨少族长的身份是不争的事实,她很确定她摔下山之时,她看到了许多五彩斑斓的毒物,按照程建同和卓醉蓝的说法,普苍寨的人是会炼蛊下蛊的。

  苗族人炼蛊,通常会选择毒蛇、蛇虫、毒蜘蛛、毒蝎子之类的毒物,放在特定的环境中,进行特殊的炼蛊方式,最终炼成蛊虫,再用他们苗族秘不外宣的驱蛊术,驱动蛊虫,为他们做事。

  那些被炼制出来的蛊虫,通常都是几十上百只一起放在特定的容器中,不停地相互啃咬厮杀,直到最后一只存活,吃着苗族特质的苗药,挺过苗药各种烈性药性以后,才能成为蛊虫。

  而要想驱使这些性情暴烈的蛊虫,蛊虫的主人,性情要比它们更加的阴狠凶残,能够从多方面碾压制服它们,它们才会甘愿被主人驱使。

  程英在多年前,曾在图书馆看过一些关于苗族部落的文献,知道苗族部落的族长交接,不一定是子承父业,还有谁炼得蛊最强,谁能驱使更多的蛊虫,就能成为下一任族长的传承可能。

  她不知道龙卜曦是哪一种的传承,他身上传来的一股淡淡的阴冷气息,让她本能的觉得不舒服。

  她其实不想跟龙卜曦有太多的接触,不过他是她的救命恩人,她还住在他的吊脚楼里,用着他的药,她还想去找当初救了她爸的几个苗民当面道谢,少不了要跟龙卜曦接触,了解情况,也就跟着他一起出来,有问必答。

  “看着什么?”龙卜曦等着她的下文。

  程英总不能当着他的面,说他坏话,只能说:“看着就觉得很美丽。”

  龙卜曦笑了起来,他皮肤很白,是那种常见不见光的惨白颜色,在阳光的照耀下,他一笑,五官尤其艳丽,像生长在山野之间的鬼魅妖精,总能吸引人的目光,摄人心魄。

  他弯下腰,伸出骨节分明,惨白无色的左手手指,摘了一朵开得正好的鸢尾花下来,手腕银镯上的铃铛,随着他的动作,轻轻晃动,但还是没有响铃声。

  他将那朵枝干挺长的鸢尾花,递到程英面前,“拿着,我再给你摘一支。”

  程英没接花,“我看你年纪不过二十岁,比我还小一点,你应该没结婚吧?我看书上说,你们苗族忌讳很多,你们苗族的人,尤其是未婚的人,不管男女,只要送给另一方东西,都带着特别的意义,你给我摘花,我不敢收。要摘,也是我自己摘。”

  龙卜曦楞了一下,大概没料到她会这么说,也没想到她的提防心这么重。

  他无可奈何地笑道:“程英同志,现在已经是建国以后快三十年的年头了,我们普苍寨的人,并不是你们汉人想象中的那么封建愚昧,你没发现,我会说汉话吗?”

  “发现了。”程英点头,“所以你为什么会说汉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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