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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年代女邮递员_分节阅读_第41节
小说作者:鸩离   小说类别:重生小说   内容大小:381 KB   上传时间:2025-11-01 13:50:11

  曹金石胆子小,不敢做出冒犯我的举动,一直没敢碰我。

  可是我跟曹金石共处一室,好几天没出屋子的事情,被曹金石的妈宣传了出去,村里人都知道我跟曹金石‘睡’了,我就算清清白白,也有口难辩。

  后来曹金石一直向我献殷勤,帮我干活,说要弥补他妈对我做的事情,我看他对我挺好的,我分到的活计怎么也干不完,挣得工分都吃不饱饭,加上我名声都毁了,于是我向曹金石妥协了。

  可是没想到,我嫁给他以后,我在他家的日子,如在油锅里炸,活得生不如死......”

  叶雯雯本是城里的娇娇小姐,心思单纯,在家里十指不沾阳春水,家里的活儿都有保姆做。

  一朝下乡,种地干活,吃苦受累,人累得生不如死,感觉活着毫无希望的时候,突然被曹金石母子一唱一和算计,她以为自己的苦痛,能被曹金石解救,嫁给曹金石以后,她就不用干活了,于是半推半就得嫁给了曹金石。

  直到多年以后,曹金石的母亲说漏了嘴,她终于反应过来,她被曹金石母子算计了,她已经生完三个孩子了,悔不当初。

  她本来想认命,就呆在穷山沟沟里,跟曹金石过一辈子,把三个孩子好好教养大,让她们长大以后走出穷山沟。

  可是她哥哥的一封信,唤醒了她的希望。

  她哥哥说他们一家人已经平反,在今年六月份的时候回到沪市了,她爸回到了原来的单位,她哥哥有了新工作,她妈妈身体不太好,一家人都盼着她回家。

  他们以为她还怨恨他们,他们也不知道她究竟在乡下过得如何,有没有结婚嫁人,她哥在最后的信上说,如果她想回家,不管她现在是什么情况,他都会来接她回家,会想办法给她弄个回城名额,让她一直呆在沪市,不会被遣返乡下,让她永远呆在家里,像以前那样,被全家人疼爱。

  天知道她看到这封信有多激动,回城、见家人,是她十年里,日日夜夜,梦寐以求都想做得事情。

  如今终于收到家人的信件,她也意识到,她的丈夫,这些年对她做了些什么,于是愤怒地跟她丈夫对峙。

  她丈夫承认了撕毁她多年信件的事情,她情绪激动的跟他大吵一架,想一走了之,却被她丈夫拦住,两个女儿抱住她的腿,在她面前哇哇大哭,让她不要走。

  孩子的哭声,丈夫跪地请求她原谅的话语,让她心一软,没有选择离开。

  可回城的执念,刻入骨髓,日日啃噬着她的思想,最终,她偷偷写了一封信塞给程建同,请求程建同帮她寄信。

  谁成想,程建同被程纯富推下山,摔成了半边瘫,没办法再工作了,而程英接替了程建同的邮递员工作,到现在都没给她带回来一封家里的信。

  她实在忍不住,昨天才会在大队部,偷偷问程英有没有她的信件。

  得知没有她的信件,她心里失落不已,回家以后,她的两个女儿告知了曹金石她去找邮递员问信的事情,曹金石跟她大吵一架。

  两人争执间,曹金石的母亲跑进来护曹金石,打了她两巴掌,对她骂了很多难听的话,曹金石就在旁边默不作声地任由他母亲打骂她。

  她感受到脸上的疼痛,看到曹金石那不作为的模样,心如死灰,最终决定,还是要离开这里,回城去。

  趁曹家一家人睡觉以后,她偷偷摸摸写了一封信,一晚上都没睡觉,掐着邮递员要离开的时候,来拜托程英送信。

  她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程英身上,只要信件寄出去,她的哥哥看到信,就一定会来接她回家。

  到那时候,她再也不要呆在这穷山沟,受尽曹家一家人的磋磨了!

  程英也感受到了她的期盼,将那封信郑重地放进邮包里,“叶知青,你放心,你的信件,我会准时送到邮电所,把你的信件寄出去。等有你的回信,我会直接交到你手里,不会交给任何人。”

  “谢谢你程同志,我等你的好消息。”叶雯雯眼眶红红的给她微微行了个点头礼。

  程英向她挥挥手,表示自己要走了,转头叫上大黄,往下一村落行去。

  等到日头高升的时候,魏牧成顶着鸡窝头,气喘吁吁地跟了上来,一脸暴躁地质问程英,“你走为什么不叫我?”

  程英看都懒得看他,“我为什么要叫你,你是我的谁啊?”

  “你!”魏牧成吃瘪,想上前跟她理论。

  “汪!”大黄猛地冲他叫一声,拦住他面前,匐低着身体,露出锋利的獠牙,恶狠狠地盯着他,一副随时要攻击他的姿态。

  仿佛在说,离我的小主人远一点!

  魏牧成脚步一顿,程英已经走远好几米远,他想发火都没人接招,只能憋着气,保持着着一段距离,跟着程英。

  半天时间过去,送完剩下两个村落的邮件以后,程英到达了阿依山,前往普苍寨山谷的铁链草丛边。

  魏牧成站在山道上,看着程英从草垛里扒拉出一条小孩手臂粗的铁链,随着山崖壁上的石阶,一直往下蜿蜒到看不见的地方,拧着长眉道:“这一路走来,山道崎岖,危险丛丛,前往普苍寨的路还是这样难走的道路,你之前还从这里摔下山,我搞不懂你,为什么要顶替你爸的工作,来做邮递员。”

  程英将大黄颈子上的绳索绑在她的腰间上,从邮包里拿出一副特意在供销社买的劳保手套戴在手上,保护自己的手,双手拉着铁链准备下山。

  下山之前,她看着山道边上的魏牧成道:“你这种生来就是富裕家庭,所有人都围着你转,你也以为,所有人都该以你为主,其他人不过是只蝼蚁,你可以随意碾压,随意摧毁别人的自尊,甚至是摧毁别人的家庭。凡是有人不服从你,想要离开你,你就要想尽千方百计将对方摧毁的浪荡公子哥,你怎么会理解我们这些贫穷家境的普通人,心中的坚持和热爱。魏牧成,你终究是个不懂什么是爱,眼里只有你自己的自私鬼罢了!”

  轰隆——!

  像有什么东西在脑子里炸开,程英这一番话,突然就让魏牧成明白,程英为什么忽然要跟分手,为什么跟他决裂,又为什么如此讨厌他,对他这么冷淡的原因了。

  难

  道,程英跟他一样,也做了一个关于上辈子的梦,梦到了他上辈子对她的所作所为,又或者,重活了一世?

  他想试探程英一番,程英压根不给他机会开口,双手拉着铁链,两腿夹着大黄,快速往山下滑去。

  他见状,也连忙攀上铁链,跟着往下滑。

  两人都是当过兵的人,受过不少训练,下滑的速度很快。

  好在今天天气晴朗,没有下雨的迹象,也没有刮很大的风,程英带着大黄,安全地滑到了山底下。

  山底下是一大片密林,林子中间隐约有一条小道通往普苍寨。

  程英松开大黄颈子上的绳索,拍拍大黄后背,“大黄,走。”

  “汪!”大黄叫了一声,率先跑进密林里,给程英带路。

  程英跟在大黄的后面,往前行走。

  魏牧成滑下山后,也急急忙忙跟在后面。

  临近中午,灿烂的阳光照耀大地,金色的光芒穿过层层密林树枝树叶,在密林里留下斑驳的光影,随着微风轻轻晃动着。

  密林底下,生长着很多粉白、紫蓝色的小花朵,有一些白色、枯叶色、紫色的蝴蝶在花朵上飞舞,被那些斑驳的光影下一照,倒显得这片密林有些美轮美奂。

  除此之外,密林里还生长着许多高大的杂草,密密麻麻的,几乎将进入普苍寨的道路遮得严严实实,如果不是大黄在前面带路,程英压根就不知道该走哪。

  上一次她从这条路走过,依然记不得路,实在这片密林太过宽广,树木都长得差不多大小,而且这片密林的杂草,不知道为什么,长得特别快,两天不见,就把她走过的痕迹遮盖了。

  魏牧成跟在程英身后,东看西看,眉头紧锁。

  别的密林,哪怕再深,再偏僻,进入林子以后,都能听到鸟叫虫鸣、或者各种野兽的叫声。

  而这片密林,明明不是特别的偏僻,进入里面以后,却鸦雀无声,仿佛没有一只活得鸟类、虫子在里面,只听见风吹动叶子的声音,他们行走的脚步声,以及不知道是什么东西躲在密集的草丛里,不断移动,发出的窸窸窣窣声。

  这个普苍寨果然邪门,进入寨子入口的林子都搞得如此诡异,魏牧成直觉,程英之前跟他说得普苍寨苗族的人会下蛊,不是在吓唬他。

  像是在知道他在想什么,走在前面的程英忽然回头,警告他:“我说过,普苍寨的苗民不欢迎外人,你非要跟我到寨子里去,那么你就要做好被那些苗民针对下蛊的准备。如果你不想死,你最好别乱吃喝苗民给得东西,也别碰苗民们的任何东西,更不要对那些漂亮的苗女产生不该有的想法,去挑逗人家,引来大祸。当然,我觉得你现在离开,是最好的选择。”

  魏牧成不信邪,“我活了二十五年,什么事情没见过,不过是些生苗,我怕他们做什么!”

  程英嘴角勾起嘲讽的笑容,什么话都没说,转头继续往前走。

  大黄领着她,往前走了大约一个小时,避开了好几处塌陷的暗坑,跳过几道两米多高的斜坡,期间碰到两条手腕粗的毒蛇,那些毒蛇看到程英,原本呈现攻击姿态,想攻击她和大黄,但在程英距离它们不到两米距离的时候,它们像是感受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立即转头,一溜烟地跑进草丛里,消失得无影无踪。

  程英不用想也知道,它们是在惧怕她身上戴着卓醉蓝给得锦囊,龙卜曦给她的香包。

  她不甚在意的继续往前走,没走多远就走出了密林,能够看到远处普苍寨的吊脚楼了。

  “汪—汪—汪!”

  程英前脚刚走出密林,后脚大黄就站在入口处,对着远处山谷的苗寨,叫了三声。

  这是它多年来随程建同跑邮的习惯,每到一个村落入口,它都会提前叫三声,告诉村落里的人,它和邮递员来了。

  很快,龙卜曦的身影出现在进入苗寨的石子路上。

  龙卜曦今天穿着湛蓝色用银线绣了许多复杂图案的对襟长袖苗服,同色长裤,黑色布鞋,修长挺拔的身影,在秋阳光影之下,一步一步快速向程英走来。

  走得近了,程英发现,龙卜曦的头发好像长长了很多,原本他是短发,两天不见,居然长到了肩膀的位置,头发被他用银绳一样的东西编织起来,斜垂在左肩上,胸口戴了一串由五个拇指大小的银铃铛,组成的银项圈,手上、脚上也戴了挂着铃铛的银饰,但他走动的时候,没有一个铃铛在响。

  他依旧是眉眼狭长,面白如玉,一副妖艳鬼魅的山间妖精长相,那身衣服装扮穿在他的身上,使得他独特又神秘,充满异域美感。

  “程英,你来了。”龙卜曦停在距离程英大约两米距离的位置,脸上挂着一抹清浅的笑容,跟她打招呼。

  “龙卜曦,你怎么来了?”程英有些惊讶。

  大黄站在路口叫完没两分钟,他就来了,这速度也太快了点吧。

  从入口处到普苍寨苗民住得地方,还得再走半个小时的路呢。

  龙卜曦垂眸,轻声说:“你从阿依山下来后,我就知道你来了。我一直在等你,你上次走得时候,跟我说过,你再来的时候,要给我带好吃的。”

  程英没有多想,指了指自己背得邮包,“我给你带了很多好吃的东西,在邮包里,我先去你家,把东西给你吧。”

  “好。”龙卜曦欢喜起来,很自然地上前拉程英背上的邮包,“我帮你背包吧。”

  程英下意识地想拒绝,一想到魏牧成还在她身后,迟疑了一下道:“麻烦你了。”

  “不麻烦,这是我心甘情愿做得。”龙卜曦将她背上的邮包取下来,背在自己的背上。

  邮包还残余着程英温热的体温,他背上邮包以后,感受到邮包的温度,像是程英跟他的后背贴在了一起。

  莫名地,龙卜曦勾起嘴角,心情极好。

  两个人完全无视魏牧成的存在,往寨子里走。

  魏牧成拦住两人的去路,眼神阴鸷地盯着龙卜曦,“你就是程英口中的娃娃亲对象?长得倒是人模狗样,跟个小白脸似的,不过是个乡巴佬,你有什么资格跟我争程英?我命令你,立即停止对程英不切实际的幻想,你出去跟程英的爸爸说,你们的娃娃亲婚事就此作废,你想要多少钱,我给你,以后你离程英远远的!”

  程英皱眉呵斥:“魏牧成,你有病是不是?!你不要以为你是高、干、子弟,你就可以这么目中无人,瞧不起人,我跟龙卜曦的事情,还轮不到你来置喙!”

  她说完,偏头看龙卜曦一眼,眼神无声无声诉说着什么。

  龙卜曦听到魏牧成的话,有一瞬间的诧异,很快恢复之前的表情。

  在接收到程英的眼神后,他了然的眨眨眼睛,忽然伸出白玉一般的手掌,轻轻握住程英的手,心疼又生气道:“你怎么带了外人来我们寨子里呢,我们寨子里可不欢迎外人。娃娃亲的事情,我还以为你忘了,现在看来,你一直都忘记过我啊,我好高兴啊。”

  他的手十分冰凉,在握上程英右手的那一瞬间,程英感受到他手臂的温度,差点把他的手甩开。

  太冷了,像握着尸体的手一样冰冷。

  程英忍住内心的不适感,强挤出一副委屈的表情说:“他是我前对象,我已经跟他分手了两个多月,他一直对我纠缠不休,非要跟着我来,说要会会你,我也是没办法。”

  前对象三个字,听得龙卜曦很不爽。

  他看向魏牧成,漆黑的眼眸里满是冰冷的杀意,“既然他一直对你纠缠不休,你不好甩掉他,那我替你解决他好了。”

  他说着,抬起修长的右手,指向魏牧成,用苗语说了个字:“踏(杀)!”

  声音森冷,充满杀气。

  在他说完那个字的瞬间,程英听到了有什么东西振翅飞来的声音,石子路旁的草丛中,也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伴随着无数细小的嘶嘶声。

  程英眼皮一跳,连忙伸手把龙卜曦的手臂往下按,“龙

  卜曦,你别乱来,现在是法治社会,不是建国前,杀人是要偿命的!”

  龙卜曦偏头看她,眼神冰冷:“你在心疼他,怕我弄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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