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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年代女邮递员_分节阅读_第60节
小说作者:鸩离   小说类别:重生小说   内容大小:381 KB   上传时间:2025-11-01 13:50:11

  我用十年的时间,只养出了十只生蛊,其中三只生蛊用在了你跟你爸的身上,剩下的,用在了我和嘠羧身上。

  昨天来找我的人是老族长和嘠羧,血是嘠羧的,赛兰把另一只情蛊种在了他的身上......”

  说话间,两人来到了三楼,程英直接扶着龙卜曦走到她住的那个房间里,让龙卜曦躺在她睡得那张床上。

  程英给龙卜曦盖上被子:“原来是这样,我就说我伤口恢复的这么快,原来是生蛊的缘故。

  你们苗寨有这么神奇的蛊术,难怪不愿意跟外人接触,要是外人知道你们有生肌生骨,堪比神药的生蛊存在,恐怕会对你们做出很多不好的事情出来。

  赛兰给我下蛊的事情,就这么算了吧,你别再折腾她了,毕竟是我出尔反尔再先,你已经教训过她了,再加上从嘎羧身体里取出了情蛊,你就不要再折腾他们了,放他们一把。”

第75章

  “好, 都依你。”龙卜曦眉眼带笑,“赛兰已经被老族长带回去了,嘠羧用了我的生蛊, 躺上一段时间就没大碍, 从今以后,再没有人来阻拦我们在一起。”

  程英心想, 那可不一定,最大的麻烦你还没解决呢, 魏牧成迟早会卷土而来,到时候又是一堆事。

  她站起身来,“你好好躺着, 我去给你弄些药吃,再煮些东西给你吃,你想吃什么?我给你煮。”

  龙卜曦老老实实的躺下, “我不挑食,你煮什么我都爱吃。”

  程英:......

  这话说得,听着怎么那么别扭呢。

  程英下楼去了, 在二楼靠墙壁的药台旁,寻找可以驱寒散热,治疗感冒发烧的草药。

  普苍寨没有商店, 也没有供销社, 寨子里的人生病了, 都是自己用家里采摘的药材治病。

  实在病得严重, 才去求助寨子里的族长, 看能不能用生蛊进行医治。

  要生蛊也医不了,他们才考虑去外面汉人住的地方看医生。

  龙卜曦发烧了,没有药店可以买药, 只能自己熬药喝。

  程英作为一个农村人,认识药草是基本,以前在部队出任务,遇到受伤、感冒,发烧等情况,没有药物治疗的情况下,都得自己在野外寻找药草进行救治。

  木板拼接的药台上,摆放着许多瓶瓶罐罐,还有许多晒干的药材,装在小篮子里,分门别类的放着,摆放的整整齐齐。

  药台也擦得干干净净,没有一点灰尘,显然是龙卜曦经常擦拭,才能保持如此干净清爽。

  程英有些惊奇,没想到龙卜曦是个很爱收拾,也很爱干净的人。

  除去一楼尽头那个放棺材的屋子他没管,其他地方,他都打扫的干干净净。

  他明明养着那么多的蛊虫蜘蛛,屋里却没看见蜘蛛网,家里家外都收拾的很整洁,跟他这个人一样,看着就很干净利落,真不知道他哪来的那么多时间精力,来收拾这偌大的吊脚楼。

  程英不去碰那些瓶瓶罐罐,因为实在不清楚里面装得是什么药,怕误拿了毒、药,把自己给毒死。

  她就在晒干的药材篮子里,挑挑拣拣一些自己认识的草药,自己配了一副驱寒药方 ,开始熬药。

  她在客厅中央的下沉式围灶生火,拿柴火生火的时候,发现龙卜曦放在墙角处的柴块,都是一米长,手腕大小,长宽一模一样,整整齐齐地叠放在角落里,看起来特别的整齐。

  这人是有强迫症吗?

  柴块搞得一模一样,虽然看着很舒服,但要做到柴块长宽度都一样,这得费多少时间功夫。

  他可真闲!

  升好火,熬着药,程英也没闲着,拿上一块抹布,把客厅中央干涸的血迹,一点点的擦拭干净。

  龙卜曦这么爱干净的人,要不是身体太过虚弱,没办法及时打扫,这些血迹是不可能放在今天的。

  她身体好的差不多了,跑邮的这三个多月,受了两次重伤,都是龙卜曦在照顾他,现在龙卜曦生病,她理所应当的要做些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

  人不能一味的享受别人对你的好,对你的付出,不管亲情还是友情、爱情,如果心安理得的接受别人的付出,从不进行回报,就算是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时间长了也会变淡,变得陌生。

  因此不管是实际行动,还是情绪价值上,都要回应对方,两厢的关系,才能持久,走得更远。

  龙卜曦对她好,她确定了自己的心意,自然也会回报他。

  虽然只是给龙卜曦熬药、帮忙擦拭地面血迹,这种微不足道的事情,但就是这种小事情,才能让对方感受到她对他的重视。

  擦干净地面,药也熬好了,程英把滚烫的药汁倒进碗里,细心的吹凉了,端着走上楼。

  龙卜曦安安静静地躺在床上,双颊泛起一抹不正常的红晕,闭着眼睛,不知道是睡过去了,还是烧晕过去了。

  程英轻

  轻推他,“起来喝药了。”

  龙卜曦睁开眼睛,看着她手里捧着一碗冒着热气,散发着浓郁苦味的药碗,皱起剑眉,“我能不喝吗?”

  “生病了就得喝药,你这么大的人了,不会还怕吃药吧?”程英端着药,坐在床边,把碗往他嘴边递。

  龙卜曦往后一靠,撇过头,“我从十岁开始就没吃过药了,药太苦,我不喜欢。”

  “你早说你不喝药啊,我说我去给你熬药,你也不阻拦我,你是在玩我吗?”程英气笑了,另一只去掰他的嘴,“你给我喝,不喜欢喝也得喝。”

  龙卜曦望着程英,眼里噙着一丝若有似无的笑,无奈道:“我现在是病人,你就不能哄着我点,拿勺子喂我喝,或者在药里放点糖也行啊,哪有这样强逼着人喝药的。”

  程英手一顿。

  搞半天,是想让她哄他啊,她还以为他真不想喝药。

  她讪讪地收回掰他嘴的手。

  前世今生,程英绝大部分的时间都呆在部队里,习惯了直来直往,很少有哄人的时候。

  为数不多的哄人次数,也是哄她妹妹吃药,倒没想到要哄一个男人吃药。

  都说撒娇的女人最好命,撒娇的男人也是如此。

  龙卜曦就算不是在撒娇,他都说了要哄他的话,程英也不好拒绝。

  她拿起勺子,把药一勺又一勺地往龙卜曦嘴里喂,看他喝第一口药,皱起眉头就想吐,她拿眼瞪他,“你敢吐,这药是我辛辛苦苦熬的,是我一片心意,你要吐掉了,以后你病死了我也不会再管你。”

  以后?

  龙卜曦听到这两个字,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心情变得很好,抗拒的眼神,瞬间变得温柔起来,低着头,乖乖地一口一口地喝完药。

  程英把空碗放在一边,重新给他盖上薄被子,“你继续睡,我下去做饭,等我做好饭了,我再叫你吃饭。”

  龙卜曦从被子底下露出一双眼睛看着她问:“你是不是忘记了什么事情?”

  “?”程英回头,“什么事情?”

  龙卜曦:“你昨天还跟我说,没有你的允许,不准我来你住的房间,也不准跟你睡一张床,你现在扶我进你住的房间里来,让我睡你睡的床,算什么?”

  程英有些无语:“算什么,算我心疼你行吧。这不是你的房间吗,我只是暂住,暂睡你的床,你在纠结什么。”

  龙卜曦垂眸,“这不是我的房间,这是我们两人共同的房间,你已经是我的未婚妻,从今以后,这个房间,这栋吊脚楼,就是你的家,你不是暂住在这里,是你回到了家里,想住多久就住多久。”

  程英愣住了,感觉心底里正有什么东西正在生根发芽,暖的她四肢百骸都舒展起来。

  程英笑盈盈地看着他,声音轻快道:“嗯,这是我的家,我的房间,我们共同的家,以后你想进来就进来,想睡就睡,我不会再阻拦你。”

  听到自己想听的话,龙卜曦露出满意的笑容,“好,都听你的。”

  程英又下到二楼做饭去了。

  龙卜曦是病人,自然是要吃清淡一点的食物,她直接熬了一锅粥。

  她连续吃了几天龙卜曦熬得粥,嘴淡得不行,看到龙卜曦靠左侧窗户房梁竹竿上,挂着一连串的腊肉、香肠、腊鱼之类的腊货,她取了一小截腊肠下来。

  再看到龙卜曦放菜的桌子上,有一些蔫了的蒜苗和两个圆白萝卜,她又切了一小块腊肉下来,把香肠腊肉洗干净,和着萝卜煮了一锅腊肉萝卜汤。

  汤煮好,腊肠捞起来,切成晶莹剔透的薄片,摆放在一个小盘子里。

  腊肉切成片,和切好的蒜苗叶爆炒,满屋子都是蒜苗的香味。

  她把做好的饭菜一样样地端上楼,又把睡过去的龙卜曦摇醒,“醒醒,喝粥了,喝一碗你再睡。”

  龙卜曦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刚要开口说话,忽然看见程英给他舀粥的手指上有条细长的伤口,像是被菜刀切到的,看起来十分新鲜,还泛着红,不由顿住了,目光直直看着她的手,没说话。

  程英以为他睡糊涂了才不说话,伸手摸了摸自己的额头,又去摸他的额头,“嗯,没那么烫了,应该退烧了。我熬得药就是厉害,喝下去不到半个小时就退烧了。”

  也许是她做饭淘米洗菜的缘故,她的手冰冰凉凉的,摸在龙卜曦还有些烫的额头上,让他感觉很舒服。

  她要收回自己的手,龙卜曦眷恋地用额头蹭了蹭她的手心,声音低低地说:“辛苦你了。”

  手心被蹭得痒痒的,程英一颗心也着痒了一下。

  龙卜曦生病以后表现的太过乖巧,长得又很好看,没有往常的阴狠气质,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十分乖巧的病弱俊美少年,很容易激发别人心里的保护欲望。

  程英看到这样的他,说话都不自觉地软了几分,“不辛苦,我受伤的时候,你也是这么尽心尽力的照顾我的,比起你为我做的,我做得这些都不算什么。”

  她把粥吹凉,用勺子耐心地一勺子一勺子喂他吃下,看他眼睛一直看着房间桌子上摆得腊肉香肠,她一本正经道:“别看了,那不是给你吃的,你感冒发烧,只能吃清淡的食物,那是给我解馋的,等你病好了,我再做给你吃。”

  龙卜曦嘴角微勾,“我不是馋腊肉,我对食物不挑剔,吃什么都可以。我是觉得,你喜欢吃腊肉香肠的话,过两天,我给你多弄一点在家里挂着,你想吃多少就煮多少,不用弄那么少。”

  原来是觉得她弄得太少了,怕她不够吃,她还以为他嘴馋呢。

  程英也笑了起来,吃完饭,叮嘱他,“你继续睡,我下去洗碗,一会儿我要出去一下,你不用管我。”

  龙卜曦盖上薄被子,准备闭目睡觉,一听到这话,眼睛看向她,“你要去哪里?”

  程英收拾着碗筷:“送邮件,上个月你们寨子里没邮件,这个月有,我要给龙金的母亲送药。”

  龙卜曦安静了一瞬。

  很快开口,“我陪你去。”

  程英拒绝,“你生着病,跟我去做什么,我只是去送邮件,不会乱走,也不会乱吃东西,你放心好了。你要不放心,你让阿蓝,或者你其他的蛊虫跟着我就行了,反正你又不是第一次让蛊虫跟踪我。”

  说到阿蓝,她又想起一件事情,“阿蓝是怎么回事,它怎么跟你一样病恹恹,无精打采的样子。”

  龙卜曦没否认让蛊虫跟踪她的事情,“我一直在用我的血,喂养阿蓝,它跟我命脉相连,我有任何感受,它都能感同身受。我不舒服,它也会不舒服,很正常。”

  难怪他的手上有那么多伤。

  程英目光落在他那惨白无色的手腕、手掌上,他的双手有许多大小不一,已经痊愈留下来的细白刀痕,由于平时手腕上带着银铃首饰,将伤痕隐藏了起来,不注意看,是看不到的。

  其实很早以前,程就英看到了他手上的伤痕,她完全没在意。

  那时候她跟他不熟,他们生苗深居在大山深处里,以种田、采药、打猎为生,难免会受伤,手上有刀痕也很正常。

  可在得知龙卜曦居然以血唤蛊,程英的目光就不自觉地放在了他流血的手掌上。

  这一细看,发现他手上有不下于五十道的伤痕,纵横交错着,每道伤痕都很狰狞,不知道当初划破之时,有多狠,有多痛。

  他这些年里,究竟经历过什么,要如此不顾自己的身体,一直拿血养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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