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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年代女邮递员_分节阅读_第62节
小说作者:鸩离   小说类别:重生小说   内容大小:381 KB   上传时间:2025-11-01 13:50:11

  程英被他吻得嘴唇都木了,刚想张嘴,问他究竟想干什么,一张嘴,龙卜曦就逮住了机会,无师自通,春雨化成了狂风暴雨。

  程英想躲,他穷追不舍,想退,他更往里探。

  渐渐地,程英感觉自己身上、脸上越来越热,神智也越来越不清醒,沉寂已久的欲望也被渐渐激起,心里蠢蠢欲动,如时代久远的干柴,只等一把烈火,将自己熊熊燃烧。

  就在她沉沦在龙卜曦的亲吻之中,想不管不顾跟龙卜曦发生点什么的时候,龙卜曦突然放开了她,坐直身体,眼神火热地看着她不停喘气。

  身上忽然没有了被压的重量,程英也从意乱情迷的情绪中清醒,她慢慢地坐起身来,看着龙卜曦微微泛红的脸庞和耳朵,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有一种失落感。

  就好像,自己期待的事情没发生......

  龙卜曦气喘吁吁地喘了会气,眼神逐渐变得清明,他面色平静地走下床,伸手理了理程英的衣服,声音低哑道:“我下去煮早饭,吃完早饭,我就带你去死人谷找情花。”

  程英:......

  丝毫不提刚才亲她的事情,动作自然到两人彷佛做了夫妻似的。

  真是让人不爽。

  早饭很丰盛,龙卜曦做了面条,不知道从哪弄来了一条新鲜的稻花鱼,切成了大块薄鱼片,合着酸菜泡椒泡姜之类的作料,做成酸汤鱼,浇在两碗面上,又煎了两个金黄的煎蛋放在鱼面上,撒上翠绿的葱花、香菜,一碗酸香扑鼻,好看又好吃的酸汤鱼面就做好了。

  龙卜曦怕程英吃到鱼刺,卡住喉咙,在她下楼吃面前,给她碗里的鱼片,都是细心挑过鱼刺的,还有腹部肥美无刺的部位。

  大片微卷嫩白的鱼片,吃起来又嫩又鲜,没有一点鱼腥味,面条是手工揉搓拉扯的,吸饱了鱼肉佐料的酸香味道,混合着香菜葱花的香味,吃起来劲道爽滑,十分味美。

  煎蛋煎得恰到好处,蛋白嫩嫩的,蛋黄是流心的,一口下去,焦香四溢,程英一口接一口吃着鱼面,压根停不下来。

  一大碗面条很快被她吃干净,连里面的汤汁都被她喝了个干干净净,她毫不吝啬地夸奖对面的人,“龙卜曦,你做饭的厨艺真的太绝了,这鱼面好好吃啊,煎蛋也煎得很好吃,我就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酸汤鱼面!”

  龙卜曦坐在她对面,吃相优雅地吃着碗里的面条,闻言笑了笑,将碗里为数不多的几大块鱼片往她碗里夹,轻言细语道:“喜欢吃你就多吃点,以后我天天给你做好吃的,让你一辈子离不开我。”

  程英看他碗里的鱼片本就不多,还往她碗里夹,连忙伸手盖住自己的碗,“别给我夹了,我已经吃饱了,你自己吃吧。你太瘦了,得多吃点好吃的补补。”

  又伸手拍了拍他的手,笑脸盈盈道:“放心吧,我答应嫁给你,就绝不会反悔,不会离开你,我可舍不得你这么好的厨艺。”

  上辈子她给魏牧成做了十年的饭菜,最开始的时候,魏牧成还会夸赞她做得好,后来就变成了理所当然,甚至挑拣起她的厨艺,嫌她这道菜做得不好看,那道菜做得不好吃。

  她辛辛苦苦为他洗手作羹汤,他不感恩戴德也就算了,还对她挑三拣四,更没有给她煮过一次饭吃,她做的饭菜,简直是喂了狗。

  对比这下,厨艺精湛,做得饭菜都十分合她口味的龙卜曦,简直就是绝世好男人的存在。

  这样长得好看,又十八般厨艺样样通的男人,她当然不会离开他。

  龙卜曦嘴角微勾,心情很好的嗯了一声,慢条斯理地吃完面条后,很自觉地端着两个碗去洗了,接着带了一些干粮和谁,把门锁关好,带着程英去死人谷寻找情花。

  死人谷路途遥远,离普苍寨很远,靠近原始森林,处于深山之中,十分难走。

  深山之中没有路,平时没有人到死人谷活动,除了普苍寨的苗民偶尔会到附近的山头采药,拿镰刀开辟一条勉强能走的山道之外,其余时候,只有山里的动物在活动。

  龙卜曦走在前面,手里拎着一把弯弯的苗刀,将到处覆盖的绿植藤蔓砍开,生劈出一条只能一人行走的狭窄小路,供程英通行。

  程英亦步亦趋地跟在他身后,想直接从这些绿植上面走过去,,龙卜曦不答应,说这些深山植被下面隐藏着很多毒虫毒蛇,要不开出一条道路出来,误踩到巢穴,她很容易被毒死,咬死,到时候他想救她在来不及,只能无聊地跟在他后面。

  其实在得知要去死人谷,要爬五六座大山头,要走一天一夜的路程,中间还要在山林里夜宿的时候,程英就打了退堂鼓,不想去了。

  龙卜曦说,情花长得跟其他花朵一样,肉眼很难分辨它是不是情花,数量还很稀少,只有种了情蛊的人,才能看到情花的不同,她要想解蛊,不去也得去。

  两人一走就是大半天,龙卜曦一直挥舞着苗刀,在前面砍树枝,砍藤蔓,程英都替他累得慌。

  她主动开口:“你砍了半天,累不累啊?要不你拿你的刀给我砍砍,或者我们就地休息一会儿?”

  龙卜曦停下手,回头

  看她,“你累了?那我们去前面那颗树下休息吧。”

  程英:.......

  合着她说得话,他就只听见她说累了两个字?

第77章

  前面有颗很大的柏树, 生长在一处断崖边上,树下没什么杂草,全是枯叶, 看起来还挺宽阔的。

  龙卜曦伸出手, 牵着程英往那里走。

  两人到了树下,龙卜曦抓起树下干枯的树叶看了看, 确定树叶下没有隐藏的毒虫,将干净的树叶铺在地上, 示意程英坐。

  程英毫不客气地坐下,看龙卜曦还站着,目光眺望远方的山头, 靠着树干问:“你不歇会儿吗?你不累?”

  他大病初愈,爬了半天的山路,又拿着苗刀砍了半天的树枝藤蔓杂草, 他应该很累才对。

  可他脸上看不出一丝疲倦,也没有坐下来休息的意思,这体力好的, 让程英万分羡慕。

  程英腿脚还没好利索,哪怕什么都没干,就跟在他后面爬山, 走了半天也累得慌, 她现在只想找个地方好好的躺着休息一番, 哪都不愿意再去。

  “我从小就在山里寻找草药和可以炼的蛊虫, 经常在山里跑个几天几夜, 现在才走半天,对于我来说,不累。”

  龙卜曦收回目光, 看出她脸上的疲倦,把身上背得斜挎包取下来,递给她,“喝点水,吃点干粮吧,接下来的路会更难走,你要实在走不动,跟我讲,我背着你到死人谷去。”

  那斜挎包是程英的邮递专用斜挎包,里面装了灌满水的军用水壶,几块龙卜曦烙得饼子,还有他不知道从哪弄来的肉干,一些蜜饯,放在一个很大的竹盅里,上面盖着竹盖子,背起来还挺重,龙卜曦就把她的包拿去,他背着。

  “好。”程英也不客气,打开背包,从里面拿出军用水壶,自己咕噜咕噜喝了几口,把水壶递给龙卜曦,“你也喝点。”

  龙卜曦望着水壶那水润的瓶口,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眼神变得幽暗,“不用,山上到处都是山泉水,我喝山泉水就行了,你的水,你自己喝吧。”

  程英问:“你是不喜欢喝水?还是嫌弃我喝过?”

  “都不是,山里的水,很多都有蚂蟥和寄生虫,我喝了没事,你喝了会生病,我是让你把水留着自己喝。”龙卜曦好笑摇头。

  程英这才把水壶收起来,嘴里嘟囔:“你的身体跟我的身体不一样吗,不都是人,你还能免疫寄生虫和蚂蟥不成?”

  “不一样,我跟你不一样。”龙卜曦低声说:“我从小就与蛊虫为伴,在我练出阿蓝之前,没少中蛊,为了解蛊,我用了很多药材和方法,身体已经变得百毒不侵,普通的寄生虫,伤不了我。”

  阿蓝趴在他的肩膀上打盹,听到他说到它的名字,它睁开芝麻粒大小的眼睛,对着他吱吱叫了两声,又闭上眼睛,接着睡觉。

  程英听得心疼,“你们生苗的人,从小就要炼蛊虫吗?你为什么会中蛊,是玩耍的时候不小心被蛊虫咬了,还是被人下得蛊?”

  “我们苗族人,不是所有人都会炼蛊,也不是从小玩蛊,炼蛊这事因人而异,喜欢就炼,不喜欢就不练,没有强制要求。

  我小时候中的蛊,都是我阿妈给下得,她死前是我们寨子里蛊术最厉害的苗女,她认为,她的孩子,必须学会她所有的蛊术,才能在寨子里立足,所以我从小就跟蛊虫为伴。”龙卜曦垂下眼眸,遮掩住眼里汹涌的情绪道。

  从他有记忆以来,他的阿妈就逼着他跟蛊虫打交道。

  那时候小小的他,不明白什么是蛊虫,只是看到那些颜色深沉,看起来就有毒的毒蝎子、毒蜈蚣、毒蛇之类的毒物十分可怕,不愿意跟它们玩,也不愿意碰它们,为此哭闹不已。

  每到这个时候,他那漂亮温柔的阿妈就会变得可怕扭曲,像个疯子一般,对他大吼大叫,不停地拿竹鞭抽打他,让他去炼蛊,去跟毒物打交道,哪怕他被那些毒物咬得遍体鳞伤,中毒晕厥,她也依然要他炼蛊。

  有时候他阿爸看不下去,护着他,跟他阿妈说不要逼他。

  阿妈就歇斯底里地大哭大闹,说她也不想逼他,可是他们生了一个怪胎儿子,整个寨子里的人都像看怪物一样看他们全家,都想把大儿子弄死,还想把他们一家人赶出寨子去。

  她不想让大儿子死,也怕他们夫妻俩突遭意外,撒手人寰,没人管大儿子的死活,只能逼着小儿子炼蛊,让小儿子去照顾大儿子。

  可是后来,她最爱的大儿子发了疯,趁她用了血蛊虚弱之时,将她活活咬死。

  她的丈夫目睹了她死亡的惨状,痛苦哭泣着拿斧头斩杀了她的大儿子,最后自残而亡,留下他一个人活着,收拾他们的残局。

  龙卜曦不说小时候的事情,程英也能猜到他小时候吃了多少苦,她伸手轻轻握住龙卜曦的手,内疚不已,“对不起,我不该问你蛊虫的事情。”

  龙卜曦回握她的手,“没关系,都过去的事情了,我早就不在意了。”

  真不在意吗?

  要真的不在意,为什么他提起小时候的事情,眼神那么悲伤。

  程英很识趣地没再刨根问底,她打开竹筒,拿出两张油饼、两块肉干出来,分给龙卜曦吃。

  那肉干不知道是什么肉做得,吃起来很有嚼劲,也特别的香,里面还有花椒、辣椒的味道,十分合她的口味。

  程英鼓着腮帮子,费劲地吃完肉干,随口说了句:“这肉干可真好吃,要是能天天吃到就好了。”

  龙卜曦不动声色地记住了心里,晚上,他们在一处山洞夜宿睡觉的时候,他趁程英睡着了,留下阿蓝守着程英,他则带着苗刀,消失在山洞外的树林里。

  再次出现,已经是两个小时后,他肩膀上扛着一条一百多斤重的野猪,放在山洞前,用小刀,将野猪慢慢地进行解刨。

  等程英醒过来,已经天亮了。

  她是被一阵浓郁的烤肉香味给香醒的。

  龙卜曦坐在洞口前,升起一堆火,火堆旁边竖立着用十多条半臂粗的树枝,串了很多野猪肉串的烤肉串。

  那些肉串,串串烤得滋滋冒油,散发出浓郁的肉香味。

  程英馋得口水直流,走过去看到龙卜曦身边庖解出来的一堆野猪肉,惊奇地问:“哪来的肉呀?”

  “昨晚你睡着后,我去山林里打得野猪。”龙卜曦将烤好的肉串,递两串到她手里,“吃吧,想吃多少吃多少,不够我再烤。”

  程英接过烤肉串,咬下一口肉,顿时瞪大了眼睛。

  烤肉烤得火候恰到好处,吃进嘴里,外焦里嫩,带着丰厚的油脂香气,回口又有野猪肉特有的劲道口感,以及独特的木烤香气,最重要的是,这烤肉有盐,有花椒辣椒面的味道,麻辣焦香,好吃的不得了!

  程英饥肠辘辘地吃完了两串烤肉,忍不住问龙卜曦:“大晚上的,你不睡觉,跑去打野猪,你看得见吗?你一个人,是怎么打到这头野猪的。你哪来的盐和花椒辣椒这些调料?”

  龙卜曦看她吃完,又递给她两串滋滋冒油的烤肉串,“昨天晚上有月亮,月光照得山林很亮,视野很好。我有蛊虫帮忙,有些蛊虫是夜间出没的动物,能够准确找到

  野猪群的位置。野猪到了晚上,视线变弱,行动迟缓,要打一头野猪很容易。调料是我随身带着的,这是我长年采药、找虫子留下来的习惯,我在野外回不去寨子里的话,会原地打猎果腹。”

  难怪他能轻而易举地猎到一头野猪,原来是有蛊虫帮忙。

  他有那些蛊虫在,简直是无敌的存在。

  不过程英还是不放心地检查了一下他的身体,见他身上没有什么伤痕,不是在说假话,这才放下心来,开开心心地吃着烤肉串。

  在这个缺吃少穿的年代,无肉不欢的程英,三个多月以来,吃肉的次数用指头都能数得清,一半吃肉的次数都是在龙卜曦家里。

  如今有这么多烤肉可以吃,她是一点也不客气,毫不顾忌地大快朵颐,还不忘给龙卜曦也烤些肉,让他也吃。

  一个小时后,程英吃饱喝足,瘫倒在山洞墙壁上打嗝。

  龙卜曦默默地剩下的肉全都切成肉条,用火烤干,用他不知道从哪摘得芭蕉叶层层裹着,放在程英的邮包里,接下来的路程,这些肉干就是他们两个的干粮。

  临走前,程英看到放在山洞洞口还挂有不少肉的野猪肉骨头、四肢什么的,十分可惜地说:“这些肉骨头都不要了吗?就这么扔在这里,好浪费。我小的时候,我爷奶苛待我跟我妈我妹,我一年到头都吃不了几回肉,我妈就会去镇上,买许多不要肉票的光骨头,熬成骨头汤,给我们姐妹俩解馋。那大骨汤可好喝了。”

  龙卜曦把骨头扔到山洞不远处的树林里:“我们还要走很远的路程,这些骨头我们带不走,放在这里会引来猛兽啃食,直接扔掉是最安全的,你要觉得可惜,等我们回去了,我再打头野猪,送到你家去。”

  程英眨巴了一下眼睛,“你不是说你不出寨子吗?”

  龙卜曦弯腰捡起用一片不大的芭蕉叶,擦拭着手上的油污道:“一般情况下,我不会出寨子,但我要去向你们爸妈提亲,也要给你送野猪肉,我不想出去,也得出去。”

  程英笑了起来,“说什么提亲,搞得跟古时候一样文绉绉的,那野猪是说打就能打的吗?要打头野猪那么容易,山里的山民们,不都靠打野猪发家了啊,你别打野猪不成,反而被野猪重伤,那就得不偿失。”

  “别的人打野猪很困难,那是别人,与我无关,我说给你打一头就打一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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