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所当然地,书院那边又告了假。
薛时依上马车时, 罗养青抱剑立在一旁。他今天束的是赤红发带,被凛然秋风拂过,垂在肩前,与暗调的玄色衣袍相得益彰,墨瞳沉沉, 里面思索的意味很明显。
“怎么了, 在想什么?”
她停下动作,好奇询问。
对方直言不讳地答了。
“在想你为何总是告假,功课却还是很好。”
薛时依微笑着捏紧了拳, 她就不该问。这个写得一手狗爬字的家伙也好意思说她,前两日她爹请他帮自己抄一篇文章, 罗养青才写了两行, 围观众人便不约而同地沉默。
说狗爬字已经是抬举,更像蚂蚁爬才对。
猛然间,薛相明白世间无人会再像罗子忆。不过他对罗养青还是很好, 依旧把他视作值得疼爱的小辈。
并且毫不心软地布置了练字的功课。
“你今天的字练了吗?”
闻言,罗养青登时眸色一黯,随即闭上了嘴,默默神伤起来。薛时依压下喉咙里痒痒的笑意, 只觉得未来名震四方的冠军侯在少年时曾被当朝宰相逼着练字这件事,说起来还蛮有意思。
京城秋景如旧,摊贩的竹筐里满是橙黄橘绿,青石路上覆着落叶,长空澄澈,远山层林尽染。去城门口的官道明明还是那日去接罗养青的那条,却似乎蕴着不寻常的声势。
见到城门前带着长公主府标识的马车后,薛时依知道这不是她的错觉。
长公主回京的日子与祖母回京的日子,竟很恰巧地撞在同一天。
认真地说,薛时依对长公主的印象不好不坏。
前世太子回京时,长公主主动卸下了监国的重任,不像二皇子一样决心为权争个你死我活。不过那时她年岁已高,又身患重病,这一退应该不只为了家国,但无可厚非。
而谈起长公主本人,无人不赞一句英姿飒爽,真乃当朝女子典范。其少年时便驰骋疆场,骁勇善战,多亏她镇西有功,异域商路因此发扬光大,薛时依作为商贾,受益良多。
只是薛时依又无可避免地想起前世偶然提到长公主时,陆成君的奇怪神情,他眸光浅浅,意味深长中,又带着一丝怜悯。
她前世还是心太大了,要是早知道会重生,就该找个机会把陆成君绑起来,将这些事情一件一件全部问清楚。
薛时依想得直乐,忽然听见有人唤她。
“薛女郎。”
这声音很不耳熟,她侧头看向出声处时,罗养青也上前一步,守在她身侧,长剑无声出鞘半寸。
这人薛时依也不熟络,见过的次数屈指可数。
“好巧。”
周行之莞尔,他本来就好看得不似凡人,今日的装束也很特别,玉冠清透,革带镶金嵌玉,天缥色衣袍上每一处纹样都繁复华贵,这一套或许惹眼,但极其衬合主人的容貌。
薛时依一眼望过去,感觉他今日心情似乎很好,比起那时在华岩寺中冷然模样不知软和了多少倍。也是,对方想必是来迎接长公主和驸马的,亲子团聚本就是天大的喜事。
只是她没想到他主动会对自己道巧,两人间仅有萍水相逢的缘分,不知道巧在哪里。
薛时依不动声色地望了望四周,确定周行之说的是她没错,也不再多想,摆出贵女一贯的笑貌,疏离有礼地同他打交道。
“母亲昨日传信于我,说路上遇见薛清帝师,便邀了帝师同乘。”
他掀唇,噙着笑,“方才又来了信,应该至多一盏茶的功夫,他们便会到了。”
薛时依随声附和了两句,心里嘀咕长公主府的信使还挺勤快。
但下一刻,周行之神色淡然地抬了抬手。远处苍穹上不断盘旋着的一个黑点似乎有感,慢慢变大。
等离得近了,才能看出原来那是只苍鹰,爪牙锋利,翼展极宽。
只是它正不偏不倚地,直直朝薛时依俯冲而来。
眼见来者不善,罗养青剑眉一拧,伸手就要拔剑挥出。薛时依眼疾手快,死死握住他的手腕,她用尽了力,将他的手按停在剑鞘,甚至让他愣住。
她咬着牙,悄悄朝他打眼色。
敢动长公主府豢养的鹰,不要命了?她有薛府做靠山,顶多被训斥,罗养青只是一个小小护卫,倘若真的敢拔剑杀鹰,太子殿下也不一定能保证他届时能全须全尾地回来。
薛时依之所以对长公主殿下的印象不好不坏,正是因为长公主是出了名的跋扈傲慢,身为天潢贵胄,却奉行尊卑有别。她的功绩青史留名,举目共睹,可私德也时常被言官诟病,他们说长公主殿下眼中有家国,心中却无苍生。
当今圣上与长公主姐弟情深,偏心甚重,长公主的权势达到了顶峰,说是大景最尊贵的女人也不为过。
总之一句话,惹不起。
周行之瞧了薛时依一眼,见她额间有冷汗,觉得很有趣。他抬臂,那苍鹰便盘旋了半圈,最后挑准角度,稳稳当当地停在主人小臂上。
它亲昵温顺地低头,衔过周行之给的奖赏。
一块色泽鲜亮的肉。
罗养青眼神猛然凝了凝。
几息后,他什么也没说,只是用剑柄触了触薛时依的手背,表示自己已了然情况。
薛时依鸦睫颤了颤,明白他不会再莽撞行事,放下心来。但她不知道的是,对方其实依旧紧绷着身子,随时准备出手。
“母亲用鹰传信于我,”周行之毫无异色,继续同人闲聊,唇角微弯,“还算便利。”
方才的事,他视若无睹。
薛时依想起陆成君养的信鸽,小小一只,但很可爱,它被她抱着跑的时候不会挣扎,也不会伤人。
薛雍阳说长公主府上的公子性情乖戾,真的没说错。
“挺好的。”她淡淡道。
他们相立着,周行之没再出声,但也没离开。他余光一直跟着薛时依,心跳微微加快,这种体验从前没有过,是一种难以言说的愉悦,很新奇。
见到祖母,果真是一盏茶后的事情了。
长公主回京的队伍浩浩荡荡,相比之下,薛府带来的侍从与马车就显得简朴许多。
被披甲侍卫层层护卫的那架车辇中,下来一位鬓发已苍但依旧神采奕奕,目如鹰隼的女子。
正是薛清。
“祖母。”
薛时依迎上去,亲亲热热地喊人。
薛清颔首,她宦海浮沉多年,周身气势不凡,使寻常人见而生畏。但此刻,她面容中流露出慈爱。
她身后,雍容华贵的长公主也从车辇中出来,笑问:“这就是帝师的孙女?”
见状,薛时依躬身行礼,仪容得体。
长公主的容貌与周行之如出一辙地艳丽,她抬起薛时依的下巴,凤眸扫过,丹唇扬起,“娇俏可人,本宫瞧着挺有眼缘。”
她抚了抚薛时依的头,“可定了亲?”
这些长辈,总爱说些薛时依不好回答的话。
不过有祖母在,用不着薛时依费脑筋。
“还未及笄,婚配为时尚早。”
薛清语气随意,她朝长公主略一躬身,“多谢公主护送,老身这就走了。”
长公主的队伍里随即走出来一对佩刀的双生子,护卫在薛清身旁。薛时依认识他们,女的叫闻九,男的叫闻十,自从祖父逝世,他们便常年伴在祖母身边。
长公主扬了扬眉,没多说。
周行之跟在她母亲身侧,离开前,向薛时依道了一句告辞。他神色淡淡,仿佛只随口一说,但此举已足够令人生讶。
*
薛清没立马回薛府。
马车在长街上慢行,她将京城如今的风致收入眼底,最后叫众人在白鹭书院前停下。
薛时依对此并不意外,走进书院时,她跟罗养青讲话,“这就是子忆哥哥从前就读的书院。”
正是授课时分,书院幽静清美,极少有人走动。远远朝窗里望去,只见学子潜学致志,学风古朴,与千山书院截然不同。
罗养青恍了恍神,答,“看起来很好。”
“当然了,”薛时依笑意盈盈,“这书院可是薛氏世代传承的,花了不知道多少银钱与心思。”
他们跟随着薛清走过尽是黄叶的梧桐道,穿过长长的游廊,最后踏入一间宽阔别致的院子。这里未设学堂,正厅里陈列着不少画像。
“这都是历代书院院长,白鹭书院虽归薛氏所有,但是为防止后代子孙失了初心拿书院谋利,所以定下了院长不得由薛氏子弟担任的规矩。”
薛时依兴致勃勃地指给他看,“你瞧,上一任院长是我祖父。”
前面罗养青还听得好好的,听到这一句就觉得不对了。她祖父当院长,这不就是左手倒右手了吗?薛家子弟的算盘,打得好厉害。
薛时依忍俊不禁,为薛家正名,“我祖父当了好几年院长后才入赘到薛家的。”
她祖母才不可能因为一个书院而随意支配婚事。
薛清年轻时就出类拔萃,才学绝代,力压一众世家子弟,她少年意气浓烈,行事总出人意料,无论到何处都受人追捧,是茶楼里说书先生最爱的人物。
祖父徐扬成如何取得这位骄矜贵女的欢心,薛时依不清楚。但她能从祖父留下的字画、书信等等遗物中窥见他们的旧日里,含蓄又深厚的情谊。
祖父身子孱弱,医师断言他难以长寿。他将子女养育成人,受过孙辈膝下承欢,亲眼见过爱人生出华发,撑到那个岁数再离世,其实已经不能算短。但对祖母来说,他又离开得太早,这些年她一直独居于他的故乡,难以忘怀。
“白鹭书院这一任的院长,”薛时依顿了顿,移步到另一幅画像前,“本来该是子忆哥哥。”
她扯了扯嘴角,神色温和。
无论是谁,在想起至亲时,或许都会流露出同一副柔软情态。
先前意外记起的旧事又浮现在罗养青眼前。
他闭了闭眼,突然开口道:“先前那人养的鹰,我在草原上见过。”
薛时依闻言看向他,歪了歪头。
罗养青慢慢陈述着所知,心头淌过涩苦。
“那是最桀骜不驯的鹰,性情凶狠,很难驯养,就算从小养也养不熟,再有经验的驯鹰师也束手无策。”
“除此之外,它喜食生肉,但不仅仅只攻击寻常牲畜。稚童,老者,或者两军交战后,奄奄一息的将士,偶尔也会成为它们口中之食。”
他少时第一次见到这种恶鹰,是在父母尸身上。
这些带羽的飞禽,一口一口地啄去血淋淋的皮肉,露出底下白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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