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监守自盗
眼下最重要的事儿,就是解决宋氏的燃眉之急,除此之外,一切都好商量。
毕竟空口无凭,说了就忘,以后的事儿,以后再说嘛。
有时候,女子的身份行走江湖不方便,容易被男人占便宜,但有时候,行走江湖特方便,比如在耍无赖的时候。
对方倘若有异议,我们还可以说——
“我是女孩子,我为什么要言而有信?”
老祖宗只说,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女子一言,几匹马追,祖宗没交代啊。
当然,当然,宋羡好这种行为,很容易被别人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批评她“缺德”。
但宋羡好觉得,骂她之前,得先骂汉高祖刘邦,她都是跟这个老无赖老匹夫学的。
宋羡好早就怀疑,她身上流着汉朝开国皇帝,汉高祖刘邦一半的血,一是因为汉武帝“推恩令”把刘家众多宗亲子弟推成了平民,她正好是平民。
二是因为她母亲家祖上显贵过,且姓刘。
所以,那她身上,有跟刘邦一样的习气也再所难免……
老祖宗说虎毒不食子,刘邦毒起来,那是连儿子都推下马车呀!
别说刘邦了,自古以来哪个干大事的人,没有父子反目,兄弟相残,血缘尚且如此,更不要说,区区一个枕边人。
所以呀,为了人生理想,天下苍生,必要的时候,咱们也得学学男人,学他们顾全大局,学他们“杀夫证道”……
成功女人第一步——上岸再斩意中人!
想到这里,宋羡好就忙不迭答应了。
两人达成一致协议,高奉钧就安排沈光阳过来接他,中午林总,庄总还有高奉钧以及宋福泉宋羡好父女,有要事相谈。
至于下午的产业促进会,还不知把酒言谈到几点,估计也不会再参加了。
其实关于这个“产业促进会”,内行人看门道,外行人看热闹。
众多大佬齐聚一堂,本来就醉翁之意不在酒,一则,过来笼络关系人脉,二则,人脉介绍人脉,结识新人脉罢了。
要不然,指望这些个,平素里,都是给别人开会的人,老老实实坐在这里,让别人给他们开会吗?
越是有能力的人越是精力旺盛,眼高于顶,真计较起来,这冷板凳,有几人能坐得住?
平常,宋羡好见高奉钧,都是怎么漂亮怎么穿,怎么显身材怎么穿,怎么清凉性感怎么穿,今天中午就不一样了,如此重要场合,必须简单得体,端庄大方。
沈光阳来接之时,宋羡好已经收拾好,不过高奉钧这边没有衣服,还得调转车头,回她下榻的酒店一趟。
等到了酒店,宋羡好翻遍行李箱,才摸出一件黑色的针织的,高领长袖的,宽松长裙。
这衣服她买来只穿了一次,约了黎夏出来喝咖啡,刚上身还没暖热,黎夏就道了一句——
“这衣服你刚买的?”
“怎么?”
“25的,穿上像35,35的,穿上像45。”
宋羡好一听脸都绿了,果然还是不能跟五六十岁的长辈一起逛街买衣服。
明明她在店里上身的时候,孙太太孙阿姨可惊讶了,说她穿这件衣服简直惊为天人,还催她赶紧付款。
所以从那之后,宋羡好就再没穿过。
不过此一时彼一时,人的心态总会随着环境转变。
彼时,恰好是半年前,本是万物复苏,暖意初降的初春季节,奈何宋氏因为决策性失误,资金断链,硬扛几个月之后,还是没压住直接上了新闻。
一时间,整个公司都被低气压笼罩,宋羡好没了意气风发,少年英气,接下来半年,就连衣着打扮,都越来越母了。
从前她喜欢冷色调,黑白灰乃为首选,职业装是常态。
但这半年下来,宋羡好性情大转,从前脾气火爆,强势刚硬,如今已然把能量内收,变得嘴甜心狠,外柔内刚……
总之这件黑色针织裙,宋羡好之前处在低谷期,心情烦闷,看不上,没穿过,就喜欢穿那花里胡哨,喜庆的衣服,为得是图个吉利。
今儿重要场合,把这衣服往身上一套,突然觉得,从前她是女强人女经理,从今往后,她就是未来的女企业家了。
女企业家要有女企业家的样子,这件衣服穿她身上,简直再合适不过了。
那孙太太孙阿姨,的确有远见卓识,也难怪当时说她穿上这衣服,让人打眼一瞧,就知道这姑娘非富即贵,要么嫁入了豪门,要么自己就是豪门。
二十五岁之前,女人的容貌是天生的,二十五岁之后,相由心生,就开始着了相。
这短短半年,宋羡好每每照镜子,也不是没发现自己容貌变了,大概经历这次公司动荡以后,看清了许多人情冷暖,世态炎凉,心境反而开阔多了。
这心景一开阔,容貌也舒展开来。
所以给人感觉,总是人在低谷,贵气先行。
穿上黑色针织群以后,宋羡好又配了一条金色腰带,脖颈上觉得有些空荡,在金银珠宝首饰和条纹格小方巾之间,她选了白底条纹小方巾。
这小方巾,是一个家里做丝绸生意,专为海外大牌供货的太太送的。
布料材质和花纹虽然一模一样,但因为合作规定,不是从专柜拿货,就不能印LOGO。
不过,对于品牌和LOGO,宋羡好更关注性价比,也实在没什么太大执念,尤其和某些厂商或者供货商接触多了,发现都是噱头,也不过就那么回事儿。
所以她向来只为款式买单,从来不为品牌效应买单。
一番打扮之后,宋羡好只庆幸这次未雨绸缪,多带了一件上台面的衣服。
这边慵懒长发高高挽起,拿着金色手提包,对着镜子左顾右盼一番,还算满意。
便穿上高跟鞋,顺着电梯下了楼。
谁知才短短半个小时,天气变幻莫测,就由晴转阴雨,此刻乌云翻涌,狂风乍起,冷风阵阵吹来。
宋羡好从大厅里头出来,长腿细腰包裹在黑色针织裙里头,被那冷风一吹,更显得人在衣中晃,越晃越时尚了。
她捏着金色手拿包,抬了手遮住额头,去寻那沈光阳的车子。
沈光阳就在酒店停车场入口,双手掏兜,背靠车前盖,等候期间有些无聊,便点了一根香烟,才抽了半根。
无意间抬头打量,就看见酒店门口出来一特别扎眼的姑娘。
人都说,江浙沪的大佬喜欢土纯风格,北京大佬喜欢高个子大女主,港澳大湾区喜欢国际范儿,中原地区受儒家文化影响,就待见那勤俭持家过日子的。
让沈光阳来说,那简直就是在放屁。
高奉钧算不算大佬,高奉钧就喜欢变态妩媚的小妖精。
反观沈光阳,沈光阳比高奉钧更稳重,所以在喜好上,也就更挑剔。
他就喜欢有反差的。
什么高个子大女主,什么国际范儿,什么土纯风,什么勤俭持家过日子,简直都是在扯淡。
一个女孩子,但凡能做到入什么场,着什么相,什么样的男人拿不下?
就非得只有一面?
真正高级的女孩子,面面俱全。
比如宋羡好此刻,上楼之前还是变态妩媚的小妖精,特别不正经,下楼之后,正经起来,竟然是那么的端庄那么的大方……
端庄大方到,沈光阳竟然一时没认出,对方是宋羡好。
直至宋羡好踩着高跟鞋,“哒、哒、哒——”
她慢条斯理“哒”到沈光阳面前,高傲自大地睨他一眼,捏着包表示——
“沈助理,你把车子停那么远,不晓得我走过来会很累吗?”
“况且,高奉钧让你过来接我,你就要好好伺候,在这儿愣什么神啊?”
她说到此处,上下打量沈光阳,嫌弃之色溢于言表。
那气场,那语气,那表情。
沈光阳伺候高奉钧这么久,高奉钧都不敢这么对他……
偏偏宋羡好这一上一下换完衣服,气场足的,还没嫁给高奉钧呢,就好像整个高家,都成了她的囊中物了。
主要吧,这沈光阳竟然都没生气,好半天才回过神儿,目光从宋羡好身上抽离。
哑巴了似的,上车前,他又悄悄地瞥了她一眼。
车子开到半路,他双手紧握方向盘,看了看宋羡好,“想吃——”
他发觉嗓音有些哑赶紧打住,清了清嗓子,目视前方继续说:“奉钧说,如果你饿的话,让我带你先去吃点儿东西……你……”
红绿灯路口,他停下车子。
转身望了望她,“你想吃什么?”
宋羡好却突然俯身凑过来,殷红的唇一唱一和,不经意之间,气息喷洒到,他解开一枚衬衫,裸露在外的脖颈上——
“沈助理?你今天好生奇怪。”
沈光阳眨了眨眼皮子,不由的有些紧张。
“哪里奇怪?”
他看她一眼,发觉两人距离很近,目光赶紧又转回去,握紧方向盘,不自觉地,往前坐了坐。
只听宋羡好说:“你瞧,有些不自然,还有些紧张。”
沈光阳有些冒冷汗,忍不住握拳咳嗽两声,“那可能,宋总今天打扮太漂亮了吧。”
宋羡好眉梢扬了扬。
“我哪天不漂亮?”
沈光阳赶紧点头,“哪天都漂亮,哪天都漂亮……”
好在这边红灯转为绿灯,沈光阳继续开车,而宋羡好那边,手机嗡嗡震动,高奉钧打来电话,才缓解了一丝尴尬。
沈光阳目不转睛开车,身后对话声,清晰传来——
“吃早餐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