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向晚显然很开心,她的喜欢极大地取悦了他,薄薄的唇角翘了起来,长长的眼睫毛颤动,解释道:“我在早市上看见一款辣椒酱,原产地是咱们老家的,我想你肯定会喜欢这个口味,就买了一袋,涂在蛋饼上了。”
“厉害,我果然很喜欢,你不知道,我小时候我妈经常给我熬这个辣椒酱,比外面卖的还好吃,可惜后来他们俩离婚,我就很少能吃到这种味道了。”
“你妈妈很会做饭吗?”何向晚问,他对她的家庭构成十分感兴趣,很想知道都是些什么人。
宋茹继续吃着蛋饼,一边吃一边摇头:“不,她很少做,她最讨厌做饭,也讨厌小孩儿,讨厌家里一切的家务……”
“那是因为这样,你爸妈才离的婚?”
宋茹点头,然后又摇了摇头:“不光是因为这些,还因为缺钱。我爸是个小学老师,早期在农村没有编制,遇到欠薪,家里会更穷,我妈过不下去,她讨厌没钱没奔头的日子,就提出了离婚。”
“这样就离婚了?”何向晚问,声音里全是不解。
宋茹微微一笑,笑容里没有一丝喜意,眼神中反倒带着一丝苦涩,轻声道:“那你以为两个人离婚会因为什么?不为钱,不为家务,难道是为了爱和和平吗?”
“既然这么现实,当初你爸你妈他们俩怎么会在一起呢?”何向晚说。
宋茹的眼睛眨了眨,默默地吞咽下嘴里的蛋饼,轻声答了一句:“所有的爱情在开始的时候,都没预想过分手,一如拍婚纱照的时候,很少人会想到有一天会用刀把婚纱照的对方割得面目全非吧?所以才说人生若只如初见,最开始认识的时候,肯定都是美好的,只是时间久了,看到了对方伪装下原本的样子,慢慢就何事秋风悲画扇,一拍两散了。”
第40章 高飞
何向晚没想到杨敏和她的两个朋友, 周日的中午又过来了。
其中一个朋友叫梁紫涵,特别喜欢何向晚,明确表达了要追这个小帅哥。
梁紫涵短发, 几根发丝挑染成荧光紫,耳朵上戴着夸张前卫的耳饰,眼神大胆, 穿着性感, 坐在椅子上时, 露出的大腿修长白皙, 吸引了艺尚全部男员工的目光。
这些目光里也包括何向晚。
他站在肖紫涵旁边,一边帮她填写表格,一边对她一会儿去雪山滑雪的邀约笑了笑, 目光扫过她肉紫色的紧身吊带裙, 中间视线没有停留,在适当的时长内收了回来。
两个人说着话,表情轻松,穿着淡黄色T恤浅蓝牛仔裤的短发何向晚, 容貌清俊,身材颀长, 少年感十足。
梁紫涵一双眼睛赤裸裸地盯着眼前的少年, 看得高兴, 甚至微微倾斜了上身, 恰到好处地将自己迷人的曲线展露在何向晚视线下。
一旁的章宇洗完了头, 凑过来, 竖着耳朵听二人对话, 听着听着, 正好看见宋茹的高跟鞋声响起, 他立马冲出去,一脸神秘地冲宋茹笑,示意她看何向晚和梁紫涵。
宋茹手上拿着一堆新产品,沿着章宇指的方向看过去,见到了举止亲密的两个人。
梁紫涵倾斜的上身凑得非常近,近到她呼吸起伏略大就会触碰到何向晚的胳膊,而何向晚一动不动,即便在梁紫涵的手抬起来,轻轻摸着他的胳膊时,也专注地填着资料。
宋茹盯着梁紫涵涂了大红色指甲油的手,越看,脸色越沉。
恰好此时寇晓莹拿着刷卡机经过,宋茹叫住她。
“说机器坏了。”宋茹告诉寇晓莹。
寇晓莹愣了:“没坏啊?”
宋茹的脸色极差,看出来的不悦在她眼睛里越积越盛,她也不解释,只轻轻地说:“去把何向晚叫过来,跟他说我找他。”
她说完,迈步走向后面,她今天一整个上午都在外面跑业务,穿着正装和高跟鞋,这会儿鞋跟的声音哒哒哒地,走得又用力又急。
寇晓莹跟章宇面面相觑,章宇啧了一声说:“茹姐生气了,那紫头发动了她的小乖乖,她不高兴了。”
寇晓莹斜目而视,问章宇:“小乖乖?”
“就是小乖乖,你不知道,茹姐对何向晚超级上心——”
寇晓莹拉长了嗓子,意味深长地“哦”了一声。
“你别这个表情,不是你说的那个意思,茹姐是一片好心,我猜她是怕何向晚学坏了。”
“是吗?”寇晓莹看着何向晚,与性感美女面对面聊天的少年,神态从容,对慷慨展现在他眼前的那一片“福利”,像是看见了,又像是没看见,让人猜不透他在想什么。
“还‘是吗’?你不了解茹姐啊,她帮了多少人,你又不是不知道?我,还有彪子、建禄他们,不都是茹姐帮了一把吗?她肯定受不了别人动她的大学生小心肝!”
寇晓莹听见“小心肝”三个字,再看看何向晚,整天拉着脸对谁都七个不服八个不忿的何向晚,跟“小心肝”三个字一点儿都不搭调,她噗嗤一下笑了出声。
她不再听章宇瞎侃,走过去叫何向晚,示意他去找茹姐。
“找我干嘛?”何向晚竟然动也不动一下,仍然站在原地,梁紫涵修长白皙的手指触手可及的地方。
“我怎么知道,你赶紧过去吧。”寇晓莹一边说,一边笑眯眯地跟梁紫涵解释说:“对不起美女,我们这个刷卡机不知道为什么,这会儿连不上网,等以后——”
“这年头谁还用刷卡机?没有收款二维码吗?”梁紫涵不高兴地说。
“就是老板的账户暂时不能收款,不好意思,给您添麻烦了。”寇晓莹说完,拿着刷卡机就走,根本不给梁紫涵抗议的机会。
何向晚只好去向后面,经过中间的大厅,看见一间敞开的门里,宋茹正在整理存货,那个货柜的架子很高,她身材娇小,即便穿着高跟鞋也够不到最上面的格子。
何向晚连忙走到她身后,伸手握住上面的包装盒,向内推了推。
他这个姿势将宋茹整个人都包裹在内,来自年轻男性的高度让宋茹心头一跳,她靠在货架上,闻到何向晚身上的气息,突然响起那个喝醉的夜晚,自己与何向晚相拥而眠的事。
那一夜乱七八糟的梦,思之脸红,旖旎的情愫让脸红变成脸热,她不想自己出丑,按捺住乱飞的思绪,吩咐何向晚:“出去。”
何向晚向后退了一步,走出门。
宋茹随后出来,这会所虽大,但是到处都是人,她不想让人听见自己要说的话,就带着何向晚去了河边。
“以后不要来上班了。”一到了河边,宋茹就对何向晚说。
何向晚有些惊讶,问道:“为什么?”
“你是要上大学的人,不是流氓小混混,在这里浪费什么时间!”宋茹板着脸,想到那个梁紫涵染着大红指甲油的手搭在何向晚胳膊上的一幕,怒火上升:“你知不知道有些女的,看着千娇百媚的,实际上吃人不吐骨头?”
何向晚没想到她竟然会发脾气,略感意外,愣愣地盯着她。
“跟那样的女人搅合在一起,会变得不幸!”宋茹继续说,口气十分严肃:“从现在起,不允许你再出现在店里,在家里好好复习功课,开学了就赶紧回学校念书。”
“可是……”
“没有可是!”宋茹不由分说,打断了他:“我说话你听不听?不听——”
何向晚不等她说完,立即打断她道:“我听。”
这句痛快的“我听”,让宋茹脸色略微缓和,憋闷的胸口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对何向晚说道:
“姐在这个行当很多很多年,从打工开始就在这种地方转,见过太多的事情了,小晚,插翅高飞吧,不要在这样的地方被迷花了眼,那样你一辈子不会有出息的。”
“我有没有出息,对你那么重要吗?”何向晚盯着她问。
宋茹一愣,二人目光对视,她在何向晚的眼睛里看见一股热切又赤诚的神情,她心头一动,原本要说的话不自禁忘了。
“是的。”她听见自己说,看着面前的少年。
第41章 鸡汤
宋茹走到清荷花园楼下, 停好车,手机响了,来电显示是“妈”。
她锁上车门, 深深地叹了口气,接了电话。
张淑兰上来就问:“这个月的钱你还没有转过来?”
宋茹嗯了一声说:“马上就转。”
“你就不该让我打电话催你,你知不知道跟人借钱有多难?找别人去借, 我得给人家跪下, 管你借, 你还要让我张嘴找你, 就不能每个月到了日子自己主动转,省得我开口吗?”
宋茹嗯了一声,轻声说:“这两天太忙了, 我给忘了。”
“你有什么可忙的?那个店根本就不是你的, 差不多就得了,你把那个店弄得越好,那个张薇出来越是容不下你,到时候打下来的江山都是别人的, 白忙活一场。”张淑兰说,口气一如以往, 不太好。
宋茹没有分辨, 张淑兰也没跟女儿闲聊的心境, 要了钱就挂了电话。
宋茹在楼下站了很久, 站到手里的手机再一次响起, 她看了一眼来电, 是何向晚。
她下垂的唇角勾了起来, 这小家伙今天很配合, 在她说“不许再出现在艺尚”之后, 二话没说,甚至没有跟杨敏和梁紫涵告辞,直接就回家了。
她喜欢这么听话的何向晚,接电话的时候,刚刚她妈给她添的堵的不自觉消了一些:“小晚?”
“你还在忙吗?”何向晚问。
“怎么了?”宋茹问。
“没什么,就是快十点半了,我以为你该到家了。”
原来是担心自己,宋茹一笑,心头划过一丝暖意,声音更轻了一些:“我在楼下,刚刚接了个电话。”
“哦,用我下去接你吗?”他说。
宋茹一愣,嘴唇微动,一时竟然不知道怎么回答,眼前夜色浓浓,她从来到这个城市,就住在这个小区,那时候还是跟一群人合租,住宿环境糟糕,发生很多乱七八糟的事,后来经人介绍认识了周永兵,搬到了他的住处,再后来被分手,就又回到了这里。
兜兜转转一晃很多年,遇到很多人,但这是第一次听见有人要下楼接她。
“为什么要你下来接我?”她问。
“因为你以前下班都很累,要是爬不动楼梯,我下去背你上来。”
宋茹没想到他竟然会这么说,心中愕然,握着手机的手紧了紧,口气却放得很轻松:“不用,姐能上去。”
她说完,挂了电话,向楼梯处走。
那个楼梯下栖息的小野猫听见她的脚步声,又凑过来喵喵叫唤,宋茹从包里拿出给它预备的即食鸡胸,放在楼梯边,它小小的脑袋凑过来,喵呜喵呜地吃了起来。
跟我一样没有家的小东西,她看着眼前大口吃东西的野猫,在心里想着。
一人一猫,蹲在楼梯上,蹲了好一会儿,她才继续向上爬。
走到家门口,还没等她按指纹,门已经开了。
何向晚站在门口,看着走廊里的她,打量她的脸。
宋茹意识到这小家伙打量得很是认真,忍不住一笑,打趣他:“你这眼神——看你姐像个贼吗?”
“你刚刚接的谁的电话?”他问。
宋茹疑问地哦了一下,看着他,不懂他为什么这么问?
“这个人是不是说了不好听的?你脸色不太好。”他解释说,仍然看着她的脸。
宋茹愣住,抬起手摸着脸,然后耸了耸肩,不太在意地自嘲道:“没藏好?”
他点头,闪身让她进来,宋茹关门的时候,他打开鞋柜,将她的拖鞋给她拿出来,放在脚下。
宋茹意出望外,有些不好意思伸脚,问他:“这是干什么?”
“我在家里没事,盼着你回来。”他说,站起身的时候,嘴角带着笑:“现在终于盼到姐你回来了,我特别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