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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幕]皇帝聊天群_分节阅读_第212节
小说作者:九月有衣   小说类别:穿越小说   内容大小:614 KB   上传时间:2025-11-08 16:04:38

  但朱棣也是没办法。

  靖难之役使得国库空虚,迁都北京又使得南方的米粮难以入京,他是不得不这么折钞。

  如今知道富国之道,若能尽拨钱粮,朱棣也不会采取折钞的方式。

  【朱元璋:老四这般的确不妥,可朕这一朝的贪官,又怎能说是不得不贪?】

  看到二米八钞,朱元璋狠狠瞪了一眼老四。

  这个逆子!

  一个知县靠十八石米肯定不能养家,老四一朝出贪官,朱元璋知道这算是“不得不贪”。

  太子朱棣:“……”

  这又不是他干的。

  【秦念:你朝初期用剥皮囊草严惩贪官,洪武三十年定律法贪污八十贯就处以绞刑——那么治贪效果怎么样?】

  正史中并没有洪武朝六十两就剥皮实草的说法,“两”也不是洪武年间常用的金钱单位。

  但《明史》有“太祖初剥皮囊草,洪武三十年,定枉法八十贯绞之律”。

  八十贯,按贬值八成算,属于贪十六两就判绞刑。

  秦念丝毫不怀疑朱元璋打击贪腐的决心,问题在于效果呢?

  【朱元璋:……前尸未移,后继踵至。】

  这话指的是前任贪官的尸体还没移开,新上任的官员又开始贪了。

  秦念笑了一声。

  不知道为什么,她仿佛幻视老朱瞬间没了底气。

  可能是因为这传神的省略号吧。

  这八个字应该是化用《御制大诰》中的“朝治而暮犯,暮治而晨亦如之。尸未移而人为继踵,治愈重而犯愈多,宵昼不遑宁处”。

  【秦念:汉唐县令的年收入大约是你朝的2.5倍。且汉唐的县丞主簿典史是能管刑名钱粮的技术官僚,你朝就没有律法算术相关的考试,县丞主簿典史大多是些对律算一窍不通的儒生,所以县令得自己花钱雇佣懂律算的师爷。】

  各朝原本不理解明朝的九十石是多少。

  如今看到“二点五倍”,汉唐宋三朝的皇帝都不由得皱起眉头。

  明朝县令的俸禄竟如此之低——到“二米八钞”的朱棣,县令的俸禄或许只有汉唐的十分之一。

  结果县令还要自行雇佣“懂律算的师爷”?

  【朱元璋:这、朕……】

  看到这话,朱元璋完全就是愣住。

  随即就是额上直冒冷汗。

  【秦念:知道雇佣懂律算的师爷需要多少两吗?现在你就去问问你那些当过县令的臣子,然后告诉朕答案。】

  【朱元璋:……六十两至百两。】

  朱元璋看着跪倒一地的大臣,气得浑身发抖。

  依秦念所言询问臣子后,他终于明白何谓“不得不贪”!

  只要是自己不懂律算的官员,就必请师爷,有的还不止请一人!

  【秦念:按米一石折一两算,你朝县令的工资是九十两。结果请师爷至少花六十两,知县付完师爷的工资,他的工资剩三十两,比师爷少一半。事务繁多的县得请两个师爷,知县倒欠师爷三十两。】

  【朱元璋:……】

  朱元璋怎么也想不到,大明贪官不绝的根源竟然出在科举不考律算!

  换句话说,一个县四个有品级的官员。

  知县县丞主簿典史,却无一人懂律算。

  他在给一群废物发俸禄!

  【秦念:现在知道你朝的贪官为什么杀之不绝了吗?】

  【朱元璋:朕会尽快推行新式科举,也……允许购买国债抵罪。】

  如果只是贪官众多,朱元璋不介意全杀了。

  可这已经不是贪官众多的问题了。

  是只要担任过县令并请过师爷的官员,若非家境殷实,就必然贪污。

  朱元璋怎么也不可能把家境贫寒的官员全杀了!

  【秦念:你也别以为只是县令会这么惨。曾秉正,一个正三品大员,被罢官后穷到没钱回老家,把四岁的女儿给卖了。你听说后不反省给的俸禄太少,反而觉得曾秉正罔顾人伦,把他给阉了。】

  “寻竟以忤旨罢。贫不能归,鬻其四岁女。帝闻大怒,置腐刑,不知所终。”

  秦念看到《明史》这段话时,是真的没法理解。

  只能说在洪武年间当清官,确实需要极强的意志力。

  【朱元璋:……】

  朱元璋曾以为正三品官员的年俸高达四百二十石,曾秉正定是挥霍无度,才会罢官后无钱返乡,故而大怒。

  可如今他才明白大明的文官大多不通律算。

  需要“师爷”的远不止是县令,凡是涉及律算的官职,必然要雇佣“师爷”。

  官至通政使的曾秉正同样要雇佣师爷,或许还不止一两个师爷,这才是他穷到典女的原因。

  但没人会上奏科举不考律算的后果。

  若是以往,朱元璋只会觉得都是竖儒在愚弄他。

  但“反向朝贡”一事上,他被秦念讥讽杀上谏者致使无人敢谏言。

  倘若有官员上谏科举当效仿唐朝开“明法”“明算”科,他会如何看待?

  他会认为这是蓄意排挤平民考生,当诛。

  唐太宗有人之镜,是因为他容得下魏征。

  就连刻薄寡恩的汉武帝,对汲黯也只是外放而不是诛杀。

  因谏言杀官,则百官缄默。

  【刘彻:正三品?】

  【秦念:大概是你朝郡守之上、九卿之下的级别。】

  【刘彻:……?】

  刘彻本是为了嘲笑朱元璋才有此问。

  可当问出正三品居然是郡守之上时,他默然了。

  郡守被罢官后,穷到卖女儿才能回家,却被朱元璋阉了?

  朱元璋疯了吗?

  县令的俸禄为九十两,倘若雇佣师爷需要百两,雇佣一名师爷倒欠十两。

  难怪秦念说明朝的贪官需要一次买国债抵罪的机会。

  【秦念:国债免罪的机会有且只有这一次,可免今日之前所有罪行,唯有宗室不赦。对于豪富,只需购买国债,日后若是被查出不法,购买国债的部分既往不咎。对于官员,主动上报的罪行方可免罪——就算是十恶不赦之罪,也可免罪。】

  大明三朝的贪官都在此刻色变。

  不管是想要重新做人的官员,还是已经泥足深陷不想自拔的贪官,都看出这句话的用心险恶。

  上报罪行,就必然会供出同党。

  任何贪官都不知道自己会不会被人供出来——这是人人自危!

  人人自危,就有可能人人缄默。

  偏偏却还有一条生路:

  主动上报罪行则既往不咎,只没收本金,十年后可以获得同等金额的“正当所得”。

  ………

  贪官的罪行大概率不只是贪污。

  为了让他们安心把钱拿出来买国债,秦念必须强调十恶不赦的罪行也可以免罪。

  但她只是说既往不咎,又不是每人发一面丹书铁券,就算是发了——

  众所周知,在洪武朝,持有丹书铁券的功臣死亡率更高。

  秦念相信扮演朱元璋的同事知道该怎么改剧本。

第124章

  【朱元璋:……如秦皇所愿。】

  各朝皇帝都为这国债治贪之法所惊艳。

  但他们不会采纳此法。

  正如秦念所言“别的朝代发行国债绝对不能这么干”。

  明朝皇帝必须如此, 是因为被迫贪污的官员太多,且急需五百万两国债应对停发大明宝钞后的钱荒。

  故而不得不大赦天下,还要在十年后兑现国债利息。

  本朝若是开此先河, 后世君王就有可能效仿,或者说被迫效仿。

  这应是秦念强调“国债免罪的机会有且只有这一次”的原因。

  【赵匡胤:秦皇,倘若权贵豪富购买的国债超过五百万两,又当如何?】

  赵匡胤觉得以秦皇这般大手笔,愿意购买国债者不在少数。

  但发行的国债越多,十年后要还的利息也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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