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明白后,一个个干劲十足。
他们先从郊外弄了些树桩,紧跟着就拜托季宝新的二叔帮忙将棍子弄出来,伐木场有专门的机械,弄起来比他们方便多了。
季宝新的二叔在场子里干了十几年的活,趁着下工的时候偷偷开工,没多久就弄了出来,其他配件也拜托他,谁让他就是一个宠溺侄子的叔叔,季宝新稍稍撒娇就搞定。
不过在制作期间,江东阳也约好了去见熊明的表舅。
他表舅不在城里,而是在某个生产大队,在出发的路上,江东阳大概说了说对方的情况,“他表舅少年时认了一个干爹,他干爹是山里的猎户,一直独来独往,一辈子都没结婚生子,认了熊明表舅为干儿子后,一开始是想着把自己那身狩猎的本事教给他,谁知道……”
谁知道天生就这个天赋,甚至连个皮毛都学不会。
猎户不想先给干儿子收尸,费了大半年的工夫摸清位置,设陷阱,这才将山里的一头大老虎猎到手,最后将这头老虎送给了邻村的一个老头。
“学费?”
一旁的熊明点了点头,“没错,学养蜂的费用,老舅的干爹对他很不错,见他学不会狩猎就早早放弃,怕他以后没一技之长饿肚子就特意费心思找人教他技术,只可惜老人家命薄,一次狩猎摔下山,没多久人就没了。”
不过老爷子没看错人。
他摔下山后那段瘫痪在床的日子,都是表舅不离身地照顾,就连人去世后,也是表舅掏空家底风光大办,为此没少过几年的苦日子。
还是他偷偷待在山里养蜂,日子才好过起来。
熊明指了指前方的小道,“咱们先不进大队,我带你们走小道拐进去。”
前方的山路不好走,但很显然熊明以前没少来,七拐八拐特别熟悉,走了大概一个多小时正好路过一丛野花地,他道:“快到了,就在前面,养蜂对地方要求很高,别看这里的野花果树多,其实都是表舅这些年偷偷栽的,不然根本采不到多少蜜。”
“熊明?”
“是我。”
“汪汪汪汪!”
没一会,前面的草丛里钻出一条黄毛白面犬,它一下子冲到熊明的腿边,绕着他转个不停。
熊明蹲下,用手捧着它的脸,上下撸个不停,“表舅,汪汪是不是长胖了?”
“是胖了些,它现在本事可大了,上个月逮了一只野兔。”熊表舅从后面走过来,头顶戴着一顶草帽,草帽的周边挂着一层白纱布,纱布长度在腰间的位置,开了两个口子,缝在手臂上。
手上带着棉手套,脚上也扎住。
从头到脚,装扮得特别怪异别扭,但全方位保护自己。
江小娥记了一下,她觉得可以参考一下他的养蜂衣,好不好看无所谓,可千万不能被蛰到。
熊表舅知道他们的来意,很是客气地将人往边上请,“走吧,我带你们去山坡上看看,不是不想让你们离近一些,我身上的衣服就一套,你们挨得近一点肯定会被蛰到。”
蛰到的滋味是真不好受。
连狗都不想被蛰,到了上坡后这只叫“汪汪”的黄毛犬一动不动站在那,根本没有朝前挪的意思,仿佛跟一个桩似的钉在那里了。
“看到那些四四方方的盒子没?那就是蜂箱。”熊表舅指了指前方,他道:“你们在这等会,我去拿个空箱子过来让你们看看。”
说着他就往下坡走。
熊明闲着无事就开始逗狗,“走走,快跟你主子下去,汪汪,下下。”
汪汪一屁股坐在那,动都不动一下。
就连熊明推都推不动。
熊明顿时笑得不行,解释着,“它小时候被蛰得可惨了,搞了几次绕着下面走,怎么都不愿意跟上去。”
“这叫聪明。”江东阳摸了摸它的脑袋,刚刚听到熊明表舅那话,他居然可耻地动心了,要是能养条狗抓野物来养他就好了。
啧啧,他真是越来越没底线了。
现在都沦落到想靠一条狗来养他……
不过是真乖啊,能替主人捉兔子,真了不得。
第62章
熊表舅抬回来的箱子不是太大, 正正方方,用肉眼估计大概四五十厘米高度的样子。
他将箱子放在地上,直接打开上面的顶盖, 里面是四五个活动隔板,他简单的介绍了一下:“这东西制作起来很容易,都是我自己琢磨出来的,就这么个样子, 稍微有点出入也不会影响到养蜂。”
养蜂都是偷偷摸摸的来,而且他也有些私心,不想太多人知道。
因为蜂箱制作太容易了,但凡懂点木活的人一看就明了。
当年干爹可是用一头老虎才替他换来的这门技术活,单单为了干爹这份心思,他就不该将这门技术平白让人学了去。
为了不引人注目也为了不被人偷学, 他对外还是一个猎户,毕竟是猎户养大的孩子, 倒也不稀奇, 只是他这个猎户太过废物,一年到头也猎不到什么东西。
但大伙对他经常带着犬上山就不太奇怪,毕竟是猎户嘛。
也就为数不多的亲戚知道他在山里偷偷养蜂, 猎野物的本领没学到多少,但他知道该怎么掩饰山路, 这边几乎没人会过来。
而他这次会这么坦然的将蜂箱摆在他们面前,也是因为早先熊明就跟他说过这件事的利和弊。
他不说能不能完全理解, 但熊表舅很信任自己的外甥, 既聪明又孝顺,他觉得好那肯定就是好。
都已经将人带到他面前,他也没想过遮遮掩掩, 直接解释了一下蜂箱的具体构造,紧跟着说出了一个最关键的一点,“养蜂其实没那么难,在野外要是碰到蜂巢,将里面的最肥的一只母蜂安家在蜂箱中,其他蜜蜂自然会在蜂箱里落家……”
当然还有一些喂养、照料以及扩张蜂群的法子,这些熊表舅没说,其他人也没问,不过江东阳倒好奇另外一点,“熊表舅,你是怎么取蜜的?”
“刮。”熊表舅又指了个方向,那边有个搭建的木台子,上面隔着几把小木刀,或者不该说是刀,而是刮器,“一点点刮就能刮出来了,倒也不难。”
“不会浪费吗?”
熊表舅笑了笑,“怎么可能浪费,巢脾能重复使用,里面的蜂房满了就刮出来,刮不干净放回去等它满了再刮就是。”
江东阳懂了,用刮的方法肯定是刮不干净,但熊表舅和他们当时的情况不同,他们是直接破坏巢脾取蜜,自然不能重复利用,熊表舅的巢脾能循环使用,刮不刮得干净不重要,满了就取、取了再放回去让蜜蜂采蜜就是。
“不过我倒是听说其他地方有特殊的取蜜方法,只可惜以前教我的那个养蜂师傅并不会。”
熊表舅说完,看向外甥边上的女娃,他问着,“女娃娃,我听熊明说你是想制作一台和养蜂相关的机械设备?你要真能弄出来,能不能卖我一台?我、我用蜂蜜和你换。”
“是有想法,但具体还得再看看。”江小娥如实说着,“等以后有结果,就让大哥转告你,到时候或许还得请你帮帮忙。”
“帮忙?我一个乡下人哪……”
“帮!”熊表舅话都还没说完就被边上的熊明打断,他不怕江小娥要找表舅帮忙,怕得是她不找。
东阳这个妹子和他们不同。
他们搞出些来钱的路子,基本上都见不得光,一个不留神说不准就湿了脚,虽然不至于严重到被抓去坐牢,但会招来家里的打骂。
可江小娥妹子却不一样,她正气得很。
她所行的事,那是能正大光明登上报纸,如果表舅能搭上这门关系,他或许以后就不用再躲在山里偷偷摸摸养蜂了。
别看蜂养了不少年,但这么多年来也没攒下多少家底。
倒不是养不好,而是不敢卖得太多。
卖也只敢卖些熟人,但表舅就是一个乡下汉子,他认识的熟人日子过得比他还要差,就算知道蜂蜜是个好东西,也不见得有那么多人舍得花钱买。
所以,即使表舅知道该怎么扩张蜂群,他始终都只养了两箱,养多了卖不出去不说还太招人,贪多不是好事。
但继续悄悄下去,又怕迟早有暴露的一天。
那不如正好趁着这个机会让表舅从暗转明,所以他不但配合还特别积极,“表舅这个箱子正好闲置了,小娥妹子你要是觉得有些用处就拿回去,说不准能给你们提供帮助呢。”
“……”熊表舅张了张嘴,最后还是闭上了。
算了算了,一个箱子而已,外甥想送谁就送谁吧。
“谢了,兄弟。”江东阳那叫一个不客气,在老屋那边养成了一个习惯,去哪里不薅点什么就觉得心里不舒坦,不管箱子是不是真对妹子有用,他都决定带回去了。
专门跑了一趟,江小娥也是将能问的都问了一遍,将熊表舅的回答一一写在本子上,也多亏了舅甥两的大方,她不用在本子上绘制蜂箱的图稿,直接拿回去供他们研究单比一份图稿来的好多了。
他们在山里待了大概两个小时,一直到中午的时候江小娥这才将本子和笔放进挎包里面,连着道了几声谢后就说着告辞的话。
“不行不行,都这个点了你们去我家吃顿饭再走。”熊表舅摸了摸汪汪的脑袋,他笑眯着眼,“先前汪汪逮着的野兔还留着呢,知道你们今天来,我都跟熊明表舅妈说了中午就把兔子杀了炖上。”
“这怎么好意思……”
“走走走,今天中午这顿饭必须在我家吃。”熊表舅推了推自己外甥,他说着:“还是跟以前一样,你带着他们绕路从大队口进去,我和汪汪走山路,箱子你也拿着,等会儿找个地方藏着,等离开后再一并带走。”
交代了一遍,他也不等其他人的回复,带着汪汪就离开了。
江东阳挠了挠头,“这不太好吧?”
“没事,你们不也给我表舅拎了些东西吗?你们不留下来吃顿饭他都不好意思收。”熊明倒没觉得有什么,甚至还积极撮合着。
不怕他们吃就怕他们不吃。
他不了解江小娥妹子的性子,但他了解东阳啊。
东阳是那种人坏他绝对不再继续打交道,但人好他也是会尽可能地回报一下。
就跟昨天那个摆锤的活。
可以说是他懒,所以要找几个帮手自己当甩手掌柜,但要真仅仅是这样,那为什么还要把傻鸡两人带上?
他们下下个月就得下乡,人都走了可不会再有让东阳当甩手掌柜的机会,说白了还是人好,要不然这么好的事也不会想到伙伴。
这顿饭倒不是逼东阳一定要许诺什么,而是想卖个好,拉拢拉拢关系。
更何况表舅这么热情地邀请,那他自然不会把人往外推,道:“走走,咱们回去尝尝我表舅妈的手艺,我跟你说,你们以前肯定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饭菜。”
江小娥先不说了,江东阳听着就不服气,“那我都要看看到底有多好吃。”
半个小时后,江东阳再也没说出这句话。
不讲武德啊!
谁家做菜奢侈到往里面倒蜂蜜?
蜂蜜倒得不多,不但不会觉得违和,那口感还一下子就提升起来,难怪老熊说他舅妈做的饭菜好吃,这蜂蜜往里面一放谁吃了都得夸几句啊!
“好吃吧?”熊表舅将那盆菜往他们面前推了推,“好吃就多吃点,也多亏了我家汪汪,不然你们吃不到野兔,外面还不知道有多少人嘲笑我打猎也不行。”
熊表舅打猎是真不行。
但凡有一丁点的可能性,他干爹也不至于花那么多心思让他去学门手艺省得饿死。
这几年往山里跑,对外说是上山狩猎,但这么多年就没几次打到过猎物,大队的人都笑着让他赶紧放弃,与其费这个劲还不如多干点农活来的强。
可他们不知道的是,就那么零星几次猎到猎物,其实也是汪汪的功劳,最离谱的一次,他脚下都已经踩到一条长虫,结果自己把自己给绊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