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走后,院子里只剩谢明珠和小暖。
谢明珠总觉得小暖这几日有些反常,待在家里的时间格外多,不符合她这个大忙人的人设。
正暗自打量,就被小暖撞破:“娘有事?”
谢明珠本想摇头,话到嘴边却成了:“我是怕你有事。”
没承想小暖竟真的抬眸:“过阵子要去京都述职。”
“述职?你不在陈伯父衙门了?”谢明珠大惊,小晴刚从京都回来,小暖怎么又要走?小晚还常年在外云游行医,家里这是要留不住人了?
她从前总以为,小时这般活泼外向的孩子会最先远飞,没承想最后常伴左右的竟是她。
“天凤姐调我去大理寺协助办案,那边积了不少陈年旧案,这一去怕是要三五年。”小暖语气平静。
谢明珠沉默良久。
这个女儿打小就对断案查案感兴趣,这不仅是她的梦想,更是在为蒙冤之人昭雪,自己根本拦不住。
最终只能叹口气:“行吧,小晴把京都的宅子收拾好了,你到时候住那儿。吃穿用度别委屈自己,别怕别人说什么,咱家虽不算富甲天下,但银钱管够。”
她总想起电视里那些验尸官忙起来,上顿接不上下顿的。
盘算着要派个妥帖的人跟着,最后敲定了春芬,小暖也没反对。
小暖要去京都的消息很快传开,月之羡特地挑了几个武功高强的女护卫随行。
至于刚回来的小晴,谢明珠和月之羡打算让她去鹿鸣山西的书斋学着管理。
别的生意她没兴趣,做官也无意向,书斋里青年才俊多,说不定还能遇着良缘。
毕竟同年的陈留香都已是孩子娘了。
可小晴的事还没眉目,谢明珠倒是发现,隔壁商家主母孟氏近来总红着眼睛,见了她还一副欲言又止。
搞得她也是好奇不已。
这日她和小时去巡查铺子,正巧遇上商璜的娘肖姨娘,忍不住问道:“你家夫人近来是怎么了?”
小时心想莫不是得了红眼病?那可得赶紧治才是,总这么红着眼,真会传染给旁人的。
肖姨娘闻言,先四下看了看热闹的街面,才压低声音:“谢夫人,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咱们找个清净处细说。”
好奇心驱使下,谢明珠母女跟着她去了茶馆雅间。
茶点刚上齐,肖姨娘的眼圈就红了,和孟氏一样。
“谢夫人您不知道,你们家暖小姐要去京都那日,我们大公子……竟挖了自己半截肋骨,还是靠近心脏的那里!要不是他习武多年底子好,那心脏……”
这话听得谢明珠和小时目瞪口呆。
小时忍不住暗咐,暖姐虽擅长验尸,可也不会要活人的肋骨啊。
还是商家大哥莫不是犯了什么事?所以需要他的肋骨?反正她这个做生意的脑子是没办法将这事儿往感情那方面想的。
肖姨娘抹着眼泪继续说:“这几日他都在家养伤,我们夫人眼泪都哭干了。说他要是真放不下暖小姐,上门提亲便是,他偏不肯,说什么你们暖小姐还没点头。”
“啊?”谢明珠彻底惊住,怎么就扯到提亲上了?
后来肖姨娘又说,这些年商玦一有空就跟在小暖身后,从前还送过尸体讨她欢心,如今更甚,直接把自己的肋骨当“信物”。
这些事情,他们早前也是一概不知的,还是这次伤了心脏那里,商枕河担心,让人去查才晓得,这个儿子背地里做的都是什么事儿。
谢明珠还是觉得这太匪夷所思了,就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平时也没见他们有什么来往。
而且两个都忙。
送走肖姨娘,母女俩面面相觑。
还是觉得刚才耳朵里听到的话,有些不真实。
小时更是憋了半天问:“没了肋骨算残疾吗?”岭南残疾人开店置地能免一定税额。
这么严肃的时候,她问的什么鬼问题?谢明珠没好气地拍了她一下:“别瞎说,就一小块,他年轻底子好,总能长回来些。”
话虽如此,她一想到胸口开膛取骨的画面,就忍不住捂住自己的胸口,连呼吸都觉得发紧。
这哪儿是谈恋爱,简直是要命。
“娘要阻止他们?”小时见她眉头拧成一团。
“我才不操这闲心,这明摆着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谢明珠叹气回着。
再说这光景,吃亏的也不是她女儿。
真要是成了,女儿嫁去隔壁,到时候站在凉台上喊一声都能听见。
将来生了外孙,也能天天见着,总比小晚、小宴那样一年到头见不着强。
她又想到小时,虽然年纪还小,但珊瑚岛的圣女身份摆在那儿,阿隼对她更是言听计从,这对青梅竹马大抵是跑不掉的。
只是阿隼的王庭近来不太平,兄弟相残若真到了尽头,到时候只剩下他,总要回去继承王位。
小时肯定不可能跟去,又是一桩烦心事。
夜里谢明珠和月之羡说起这些事,语气里满是为人母的牵挂。
月之羡握着她的手,目光温柔:“孩子们当大了,总是有自己的路要走,你也摸太操心了。”
谢明珠望着眼前的丈夫,成婚多年,他相貌未改多少,只是多了几分沉稳气度。“看来最后,也就只有你能一直陪在我身边了。”
月之羡将她揽入怀中,“那是自然。”而且,一直都在。
作者有话说:明天开始写番外啦,感谢大家这一年来[熊猫头][熊猫头][熊猫头]的陪伴。
第211章 番外1
军帐中,萧定远满脸惊慌,倒是一旁蹲在地上清理尸体血迹的丁梓萱一脸冷静。
还得空吩咐萧定远,“远哥,你快把香点了,能有效驱散血腥味。”
萧定远听到她的声音,神魂似乎才回过来,连忙拿出火折子,胡乱将丁梓萱给的香点了。
果然,随着火苗将香点燃,一股青烟袅袅而起,环绕他鼻尖的血腥味似乎就淡了许多,逐渐被这股似有若无的清香给点燃。
萧定远心头大喜,“梓萱,幸亏有你。”
丁梓萱听得他已经冷静下来的声音,放心了些,指挥着他将周参的尸体装进麻袋,“等会儿轮值的时候,有足够的空隙时间,你想办法将他的尸体运送出去,就丢到山下去。”那里林子深,纵然没有马上被狼吃了,发臭这上面也闻不到。
京都的人都说自己是一介武夫。的确,他萧定远就是一介武夫,没有什么头脑,这点他认。
但那是从前。
可自从他有了周参这个不要任何功勋,愿意默默在幕后替他出谋划策的军师以后,不说百战百胜,但也是保持着一个十场九赢一输的战绩。
他的名声越来越好,越来越响亮,他更是借此封侯,成为了当朝最年轻的名将。
那些看不起他的人也只能在他面前伏小做低。
别人都羡慕他,觉得他成婚后果然开了窍。
可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是有些功夫的,但对于打仗,实在是一窍不通,如果不是遇到周参这个兄弟,他或许早就死在了战场,即便还活着,也只能是个小小的百夫长。
所以光鲜的外表之下,藏着他一颗恐慌的心,每日都总是担心周参忽然会嫉妒自己的荣华富贵,然后跳出来揭穿自己的一切。
他没有办法面对,那些本就看不起自己的人,如果知道自己这功勋全都是靠着别人得来的,那是不是更看不起自己了?
不过他也没有那么倒霉,毕竟身边还有一个真心爱自己的女人。
梓萱和所有的女人都不一样,他既不像是家里那个谢明珠一样惧怕自己,也不像是别的女人那样讨好自己。
她发现自己在战场上的一切策略都是靠那周参之后,更是没有轻看自己半分。
反而说,“这有什么?那周参胆小怕事,不敢真上战场去,纵然他有那运筹帷幄的本事又如何?只敢躲在帐子里。是远哥你知人善用,让这些策略都从纸上谈兵变成真,你才是真正的英雄,这些功勋和名誉你是实至名归的。”
那一刻,他觉得自己总算遇到了一个知己,这个身份无从查起的医女,和所有以往他见过的女人都不一样,热情得像是一团火,又有许多新奇的想法。
最重要的是,她从来爱的都是自己,和自己后院那些女人根本不一样,都只想用孩子来拴住自己。
从来没有遇到一个女人,爱自己如此纯粹,连孩子都排在了自己的后面。
所以当她提议将谢明珠那个女人的嫁妆拿走一半,不要傻傻地听着周参的,全都投入军中。
人总要想着自己一些。
反正这些年为国抛头颅洒热血已经足够了,可皇帝那样抠抠搜搜的。
以后老了,一身的劳伤病痛,哪里不花钱?尤其是那些价格珍贵的药材。
萧定远觉得丁梓萱说的是有道理的,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他也不相信世界上真有周参这样不求回报的人。
可是没想到,这周参近来却发现了谢明珠嫁妆的端倪,今日还找自己问。
被问得烦了,萧定远没耐心,只说自己另有他用。
没想到这周参竟然开始说教起自己来。
今非昔比,自己是人人敬仰的侯爷大将军,他周参还当自己是原来那个小兵曹么?
所以本就饮了些酒的萧定远一个恼怒,推了周参一把,没想到这个穷书生如此不禁打,就这么一下便命陨自己的帐中。
萧定远先是害怕,后来是后悔,他这一死,以后自己没了他,那这仗还怎么打?
自己岂不是很快就会原形毕露么?
此刻,萧定远也在担心,他将所有希望都落到这个向来十分有想法的丁梓萱身上,“梓萱,接下来怎么办?我这个人直来直往惯了,是不懂周参那些弯弯绕绕的。”
萧定远当初能将太师的女儿迷得死活要嫁给他,自然是因他有一副好皮囊。
丁梓萱也爱极了他这张脸,和自己在现代喜欢的那个爱豆一模一样。
她擦了擦手上的血迹,“远哥,你放心。我刚才已经想到了一个好办法。”
“什么好办法?”萧定远满怀期待,一脸深情地握住丁梓萱的手,“梓萱,我就知道你最聪慧,有你是我的福气。”
丁梓萱其实觉得周参这个碍事的东西死了正好呢!本事是有些,就是太过于迂腐了。
自己和萧定远的爱情,他懂得什么?还劝自己既然已经生了孩子,就到侯府好好生活,做一个合格是母亲。
呵,他劝自己做妾!和一帮蠢女人争风吃醋?还要面对萧定远那难缠的妹妹,整体垮着个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