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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年代女邮递员_分节阅读_第14节
小说作者:鸩离   小说类别:重生小说   内容大小:381 KB   上传时间:2025-11-01 13:50:11

  这会儿已经是上午十点左右,火红阳光撒满大地,河流两面的山顶都是金红色的一片,风景好看是好看,就是热得人要命,就算山脚下的河流往上吹来一阵阵凉风,也还是热得程英满头大汗。

  程英走了两个多小时后,实在热得受不住,停在一处被人工开凿出来的斜坡悬崖口子下,把邮包放在靠里崖壁的位置,人靠在邮包上,进行短暂的歇气。

  大黄也热得不行,看她停下来了,就蹲坐在她的身边,面向悬崖的方向,吹着凉风,张着嘴巴,吐着舌头,吭哧吭哧地喘气。

  程英从斜挎包里拿出军用水壶,拧开盖子,咕噜咕噜一气喝下半壶水,接着把邮包上,用一根绳子绑挂着的一个老旧陶瓷水杯取下来,将军用水壶里剩下的半壶水都倒进杯子里,放在大黄的面前,“大黄,渴了吧,喝吧。”

  这个陶瓷水杯只有巴掌大小,是程建同以前用过的陶瓷水杯,他每次跑邮都背在邮包上,口渴之时,遇到河流溪流,直接舀水来喝。

  这样虽然解了渴,但有两个坏处。

  一是程建同真正渴了的时候,不一定能走

  到有溪流河水的地方舀水喝水,人一直处于饥渴的状态中,身体很容易渴出毛病。

  二是那些河水溪水虽然看起来清澈见底,喝起来也十分清甜,到底水没被烧开过,里面有许多微生物、寄生虫和看不见的蚂蟥幼虫存在,长期喝生水下去,身体难免不舒服,会出问题。

  万淑慧心疼程建同,在他上任邮递员后没多久,就给他买了一个军用水壶,劝说着他背着装有白开水的军用水壶上路,他总不听,嫌弃背军用水壶麻烦。

  后来上了年纪,他有次喝了山间的山泉水,一个没注意,把一条蚂蟥喝进了肚子里,身体不舒服了许久,人越来越瘦,送去医院一检查,蚂蟥都是老大了,需要做手术把蚂蟥取出来。

  从那以后,他就再也不敢喝生水了,一直带着军用水壶,这个用来喝生水的陶瓷水盅,也没落下,一直背在邮包上,拿给跟他一直跑邮的狗喝水。

  水盅是程建同强烈要求程英一起背着的,除了拿来给大黄喝水用,还因为水盅挂在邮包上,程英每走一步,水盅就会撞击在邮包上,发出一声声清脆的叮叮咚咚撞击声。

  过路的路人,或者是村民,听到这样的声音,就知道是邮递员来了,能给她避免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大黄连跑半天的山路,自然渴了,程英给它倒好水,它低头吭哧吭哧一阵喝水,将杯子里的水全都喝个干净,没往外撒出一滴水。

  程英见状,忍不住伸手摸了摸它毛茸茸的脑袋,嘴里夸赞,“大黄你真是条乖狗狗,喝水没有喝得到处都是,我爸把你教得真好。”

  大黄跟所有狗类一样,喜欢被认识的人抚摸,也能分辨人类的情绪。

  它知道程英是在夸赞它,虽然听不懂她在说什么,不过大黄十分高兴。

  它昂着头颅,狗脸露出一副人性化的笑脸,圆圆的狗眼睛笑眯着眼,蓬松的狗尾巴一直摇啊摇,任由程英抚摸着自己,一副好脾气又温驯的模样。

  程英摸了它一会儿,感觉歇息的差不多了,将大黄喝水用的水盅挂绳重新绑到邮包外面的手柄上,接着重新背起邮包,站起身来,拍了一下大黄壮实的后背说:“走,大黄,我们继续送信去。”

  “汪!”大黄叫了一声,速度不紧不慢地率先往前走。

  安静的山道中,再次响起程英走路之时,搪瓷水盅撞击在邮包上,发出来的叮叮咚咚不大不小的声响。

  这次一人一狗走了大概半个小时,走在前面的大黄忽然停住脚,冲着拐弯的山道,程英看不见的地方,一阵汪汪大叫。

  “怎么了大黄?”程英不明所以,从斜挎背包中掏出军匕握在手里,应对突发状况。

  大黄回头看她一眼,转头继续冲着前方“汪、汪、汪”地叫,这次叫得声音,明显没有前面的声音大。

  程英看它的表情动作,不像是戒备要咬人的模样,正疑惑它为什么这样叫的时候,前面拐弯处,被一大块凸起的山石挡住视线的地方,传来一个中气十足的男人喊声:“老程,是你吗?你来给我们村儿送信了啊?”

  很快,一个身形干瘦,皮肤黝黑,留着一小撮八字胡的四十七八岁中年男子,出现在拐弯处的山道上。

  他身后跟着两名同样黑黑瘦瘦的二十多岁年轻人,模样长得跟他有些像,三个人,每个人手里都用绳子牵着一头皮毛漆黑的山羊,看到程英背着绿色的邮包,三人都愣住了。

  大黄在此刻冲着那三人摇了摇尾巴,显然是认识他们的。

  大黄认识的人,应该不是什么坏人。

  程英放下心中的戒备,将手中的军匕悄悄放进衣兜里,身体朝里面的崖壁靠了靠,在不足一米的狭窄山道,给对面的人和羊让道,同时跟他们打招呼:“叔,你好,我是程建同的大闺女儿,我叫程英,我爸不做邮递员了,他的工作由我来做,你们是凉风凹的么?以后你们村儿的邮件都由我来送。”

  “你是老程的大闺女啊?我就说你看着眼熟,你是不是小的时候跟你爸送过信?那次你爸带着你到我们家吃饭,你还跟我家臭小子打了一顿呢。”

  中年汉子认出她是谁,笑着拉住手里蠢蠢欲动,想撞陌生人的黑山羊道:“我是你广盛叔啊,我旁边左边这个就是跟你打架的二喜,右边这个是当时劝架的大喜。他们比你大不了几岁,当时你大婶儿看大喜一直拉偏架,一直护着你,跟你爸说,让你跟我家大喜定个娃娃亲,你爸不答应,说你的婚事得由你妈做主,他做不了主。你也不乐意,直说让你跟大喜定娃娃亲,你非揍死大喜不可。”

第27章

  郭广盛这么一说, 他两个儿子和程英都恍然大悟。

  程英十一岁的时候,因为好奇程建同跑邮的工作,在那一年的夏季, 软磨硬泡着程建同, 非要跟着他跑邮。

  程建同执拗不过她,就带着她跑了一次。

  程英跟着程建同, 认识了他这条邮路上的许多人和村民,也见识过他跑邮有多么辛苦。

  由于过去了九年, 再加上程英多活了一世,上辈子她人生中绝大部分的时间都在部队的事业,还有跟魏牧成的爱恨纠缠上, 儿时发生的事情,其实她很多都忘记了,或者记忆模糊了。

  如今听郭广盛这么一说, 程英想起来是有这么一回事,“原来是你啊广盛叔,这时间过去的太久, 我一时没认出您,想起您,还请您勿怪。”

  她说着, 又向着高郭广盛一个个头, 都穿着白色短褂, 黑色长裤的两个年轻人喊:“大喜哥, 二喜哥。”

  大喜有些腼腆, 脸庞微红的点点头,声如蚊呐喊了声:“小英妹子,好久不见。”

  二喜则咧开嘴, 露出一口白牙,满脸笑容道:“小英妹子,我听你爸说,你在部队当女兵呐,好端端的,你怎么突然回来当邮递员了?”

  “这事儿说来话长,我爸出了事,他没有儿子,我不得不回来主持公道......”程英将程建同身上发生的事情,简短的跟郭二喜解释了一遍。

  二喜听完,先是愤愤不平地臭骂了程纯富一番,接着打量着程英道:“你现在顶替了程叔成为了邮递员,以后你跑这条邮路,到了我们凉风凹村儿,你就去我家吃饭吧。有空咱们再像小时候那样切磋切磋,看看你这个当过兵的人,身手有多厉害。”

  程建同跑得这条邮路,每个歇脚的地方都有讲究,歇得早,歇得频繁,就容易错过几个村儿的饭点时间,到时候人家吃完午饭都下地干活去了,家里没什么人在,他想在村子喝口热茶,给钱吃口热饭都不行,因此他早跟程英说了要在哪里歇脚,在哪个村里吃早饭。

  程英五点钟起床,到邮局拿到邮件以后开始送邮件,送完青曲镇上和清水村的信,返回到镇上,就是早上七点钟左右。

  接着她走三个小时的山路,来到矮门村村委停留送信,再在李柱子娘家短暂停留后,接着出发到现在,已经到了正午十二左右。

  她得抓紧时间往前赶,务必在一点钟以前赶到凉风凹,要错过了这个时间,凉风凹的村民都下田地干活去了,她就只能吃自己带得干粮了。

  程建同跟郭广盛认识,两人小的时候曾经在镇上的学堂一起读过书,念过字。

  不过两人都没读两年书,世道就乱了,他们镇上在打仗,就都没再读书,各自回家干活逃难去了。

  程建同以前跑邮之时,途径凉风凹村,经常在郭广盛家,还有凉风凹一个带有一点亲戚关系的远房表亲家吃饭。

  郭广盛还记得他,对他这个当过兵的邮递员特别的欢迎,程建同第一次跑邮到凉风凹,郭广盛就热情地邀请程建同到他的家里吃饭。

  程建同不好老是在他家吃白食,一周跑两次邮,一次在表亲家吃饭,一次在郭广盛家吃饭,每次吃饭,程建同在临走之前,都会往郭广盛家桌子底下压五毛

  钱的饭钱。

  在这个两毛五分钱就可以买一大碗有肉有菜的肉丝面,或者3到五毛就可以买一份小炒肉、红烧鱼、炖猪肉的年代,他给五毛钱的饭钱,已经是很高的规格了。

  郭广盛每次看见他给得钱,都会在他下一次来的时候把钱还给他,要是程建同不肯收,他就会让家里的妻子杀鸡炖鸭给程建同吃,以此抵钱。

  久而久之,程建同也不好老是在家他吃饭,也不好每次都给钱,怕太过热情的郭广盛,把家里为数不多的鸡鸭鹅都给杀没了。

  后来郭广盛开玩笑要给程英和大喜订娃娃亲,程建同知道程英主意大,万淑慧又特别护两个女儿,没有答应这件事情。

  他又怕自己时常去郭广盛家里,郭广盛夫妻俩再次提起这件事情,他不答应,两个人闹得尴尬,渐渐地,他去郭广盛家里吃饭的时候少了,一直在他一个远房表姐嫁去的家里吃饭。

  现在换成程英跑邮,他也嘱咐程英,到她的表姨家里去吃饭。

  山里的村民和亲戚都比较淳朴,很多时候客人上门,山民们都会热情好客的招待客人吃饭,不收一分钱。

  哪怕程建同长年跑邮在他的表姐家吃饭,他表姐一家人从没有不高兴的时候,反倒觉得自己没有好的饭菜招待程建同,时常感到愧疚。

  而程建同也不是吃白饭的人,她表姐一家不愿意收他饭钱,表姐一家要寄信写信,他就给她们家买邮票,或者镇上买些糕点水果的,拿给表姐一家吃,给表姐得孩子买衣买鞋……这么多年以来,两家人一直来往的很愉快。

  程英望着眼前笑容爽朗的二喜,点头答应,“可以,有空我们一起过过招儿,看看你是不是还像小的时候那样,蛮横无理。”

  说起来,当年程英跟着程建同到郭广盛家吃饭,郭家人很热情的招待他们父女,她原本该跟郭广盛这两个儿子相处很愉快的。

  可郭家兄弟还有一个妹妹,二喜小的时候,对着他妹妹吆三喝四,时常手贱去打她,招惹她,还去抢他小妹妹手里的拨浪鼓玩,逗得他妹子哇哇大哭。

  小时候的程英看不过去,帮着他小妹把拨浪鼓抢回来,二喜自然不乐意,两个人为此大打出手。

  别看当年才十一岁的程英身形特别的干瘦,她是从老程家百般苛待下长大的女孩子,打架特别的凶狠。

  小时候看起来挺胖乎的二喜,完全不是她的对手,被她一阵拳打脚踢,打在地上嗷嗷哭。

  她还薅着二喜的头发,一巴掌一巴掌扇着二喜的脸,问他知道错了没有,把他的脸扇成了猪头。

  郭家人在家里做饭闲聊,听见哭声,到院子一看,吓了一跳,连忙将两人拉开。

  大喜在旁边拉偏架,一直护着程英,致使二喜在大人拉扯开两人的过程中,又挨了程英好几脚,痛得他嚎哭不止。

  程建同为此不断向郭家人道歉,说自己没管好孩子,是他的错。

  郭家人说没事儿,都没往心里去,因为他们知道自家孩子,二喜的性格有多不讨喜。

  二喜小时候就是典型的说不听、教不听的熊孩子性子,他经常欺负他的小妹,郭广盛一家人时常揍他,他也不改。

  程英揍得二喜鼻青脸肿,他们反而开心,觉得终于有人能治住二喜这个浑小子了,于是跟程建同提了一嘴结娃娃亲的事情,结果被程建同当面婉拒。

  如今再见到程英,看到她出落得亭亭玉立,加上她是退伍女兵转业,接替了程建同的工作,成为了邮递员,郭广盛心思一转,再次生出了要让自家儿子娶程英的心思。

  像程英这样优秀的年轻女同志,又有国家铁饭碗的工作做,在乡下的山村里,可是个香馍馍,谁家要娶了她做儿媳妇,那指定是一件光宗耀祖的事情。

  郭广盛两个儿子,郭大喜已经二十五岁了,郭二喜二十三岁了,早就到了说亲的年纪。

  郭广盛早在大儿子十八岁的时候,就让自家那口子张罗着在十里八乡给他相看姑娘。

  结果他这个不满意,那个不喜欢,东挑西选的一个都看不上,死活不愿意跟他们夫妻俩介绍的姑娘们处对象。

  这么一年又一年的磋磨下来,跟他同龄的年轻后生都已经当爹,孩子都生几个了,他还是不愿意结婚。

  气得郭广盛跟他家那口子,想摁着他的头,逼着他跟一个他们夫妻俩看中的姑娘结婚,他转头就跑了,一跑就是一年,了无音讯,让他们夫妻俩,成了十里八乡的笑话。

  逃婚的姑娘大家时常见,逃婚的年轻小伙儿,这么多年乡民们还是第一次见,大家伙儿可不就觉得稀奇么,想不议论大喜都难。

  这事儿之后,大喜又回来了,回来后就跟他们夫妻俩说,他只会娶他喜欢的姑娘,他们要再逼他,他会继续跑,下次再跑,就不会再回来了。

  郭广盛气得狠狠揍了他一顿,到底心疼自家儿子,怕他真的又跑了,再也不回来了,就把之前说好的婚事给推了,各种赔礼道歉以后,没再逼大喜结婚。

  两年时间过去,大喜还是没有看得上的姑娘。

  二喜也学着他哥的样子,说什么也要娶自己喜欢的姑娘,兄弟俩到现在都还单着,都是光棍儿,郭广盛跟他家那口子都急得不行,又没办法逼这兄弟俩,两口子愁得头发都白了许多。

  先前程英跟大喜、二喜打招呼之时,郭广盛没错过自家大儿子那突如起来的脸红,还有那腼腆的模样。

  知子莫如父,郭广盛忽然就明白了大儿子这么多年来,一直抗拒他们两口子给他找媳妇的事儿。

  原来这小子,从小就记挂上了程英这姑娘啊。

  郭广盛看着面前的程英,那是越看越满意,他笑着跟程英说:“小英,你来得正是时候,我们找了羊,正要回村里去呢,你跟我们一到去村里,到我们家吃饭去吧。”

  “这......不太好吧,我爸让我去我表姨家吃饭。”程英看了一下日头道:“广盛叔,你们不是从对面过来的吗?怎么要掉头回村里去?”

  “我们是在找村里养得丢失的山羊,已经找到了三头,还剩一头小羊没找到,不知道是掉在哪个山坑里,又或者被野狼和其他猛兽吃了。我们已经找了一上午的时间,肚子饿得慌,这会儿已经到了饭点的时间,我们也得回家吃了饭,才能继续找剩下的羊。”

  郭广盛伸手扯着颈子套了粗绳的黑山羊往回走,边走,边对程英说:“我跟你爸熟得很哩,你表姨也经常到我家来,跟你大婶儿唠嗑说话,你到我家去吃饭,你表姨跟你爸都不会不高兴的。正好你婶儿今天过生,家里杀了只鸡,捞了一些河鱼,要请一些亲戚来吃饭,你跟着我们一起去,吃点好吃的吧。”

  他如此热情的邀请,程英要再三拒绝,就显得不近人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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