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以前是个多么意气风发的人,如今却变成个残缺的影子,无言缄默。
忍了半天,阮成礼最后只憋出一句:“你今年几岁了?”
陆痕钦一下子怔住,一时间还真的要仔细想想才能回答上来。
日子过得他也记不清,好奇怪,从前他可是连夏听婵某年某日说过的话都记得一清二楚的。
趁他迟疑的片刻,阮成礼语速越来越快:“你再过几年就要过35岁了,日子很快的,马上就38岁,40岁,一年年往上走,你不是18岁了,不是28岁,不是一头热的年纪了,不是做事全凭心意的时候了,你还不能向前看吗?!”
陆痕钦安静地听完这番训斥,目光平静地望着眼前的好友,没有反驳,也没有辩解,良久才轻轻开口。
他说:“成礼,我不到18岁的时候就遇见她了。”
仿佛音叉敲击后留下的绵长震颤,阮成礼一下子说不出话来,他感到一种沉寂的悲伤,就像穿越一条山谷的河流,所有声响都沉入水底。
真的会有人一生都抱着一截枯木,困在没有春天的冬天里吗?
所有人都在说,没关系,时间会治愈一切,陆痕钦总会有走出来的一天,时间的威力是很强大的,故事里用时间大法弹指一挥间,影视剧里只要一个转场,轻飘飘地说一句十年后,十五年后,二十年后……可那是日复一日的轮回,是真实度过的每一天。
他见过太多誓言化作云烟,太多炽热爱侣最终各自走向新的人生,以至于当他
看到陆痕钦年年岁岁如一日地守着这份早已失去回应的爱时,竟觉得有种悲伤的不真实感。
连他现在都不确定了,陆痕钦真的会有走出来的一天吗?
陆痕钦却显然是开心的。他再次郑重托付好友,承诺会带礼物回来送给阮成礼的家人,随后按照原定计划,登上了当晚的航班。
这三周的旅程,陆痕钦倒是完好无损地回来了,可没几天何寻雁却突然出了事,她的身体原本就一点点差下去,有一次晚上起夜上厕所时不小心摔了一觉。
老年人年纪大了骨质疏松,哪怕之前天天被陆痕钦督促着吃钙片也经不起摔。
大腿骨上打了钢钉,在床上一躺就是三个月起步,身体状况急转直下。
她后来越来越少地提起夏听婵,陆痕钦以为是阿兹海默让她遗忘了所有,可是每年夏听婵的围巾尺寸依旧分毫不差,她似乎只是也安静地保持了缄默。
陆痕钦十年如一日地照顾着何寻雁,都说久病床前无孝子,可他所做的任谁都挑不出刺来。
但人总是无法抵抗时间洪流,两年后,奶奶安详离世,算是寿终正寝,没受太多苦。陆痕钦妥善处理了所有后事。
他将陆文成的骨灰也带到国外,一同放入姜敏旁边,迟到了这么多年的重逢,不知道他那个爹会不会高兴。
应该会的吧,陆痕钦心想,起码他觉得,能与爱人死同穴是一件非常浪漫且幸福的事。
等一切尘埃落定,陆痕钦终于第一次来到夏听婵的墓前。
这么多年,他从未踏足这里,每年的花都放在沙桐公园的纪念碑旁。他就坐在花坛边,听学校的铃声从清晨断断续续响到黄昏。他也遇到过钟奕好几次,两人从无交流,彼此隔开。
夏听婵的墓很简洁,上面只写了个名字,干净得像一块胸牌。
陆痕钦清晨就到了这里,席地而坐,将一束飞燕草轻轻放在墓前。
昨夜刚下过雨,但晨光蒸干了最后的水痕,地上只剩一片干燥。
又是一年夏天了,蝉鸣声持续,日头爬得高了,他落在碑前的影子便慢慢短下去,像被时光一点点收走。
陆痕钦望着墓碑,第一句话是:“夏听婵你看,当初说好不管是五年,十年,还是更久,我依旧这么恨你。”
他自己说完后先忍不住微微笑了下,一句恨她说了半辈子,到最后居然说成了一种畸形奇异的约定的口吻。
“那天阮成礼质问我这都多久了……我一时间还真的想不起过了多少年了。”
他抚摸着光滑的碑:“人都说过了二十五岁就会记不清年纪,我那时还不信,因为过了二十五岁,我依然记得清清楚楚。”
“只是在某一天之后,就真的再也记不清了。”
日子真长啊。
当初说了恨一辈子,那就是一辈子。
他长长叹了口气,将额头抵在冰冷的石碑上,声音轻得几乎听不见:“……我真是恨死你了。”
头顶的太阳将他的影子与墓叠在一起,分不清谁是谁。陆痕钦垂着眼,安静地从花束中取出一把枪。
是一把保养得很好的枪支,金属壳泛着冷光,他每天都会拿出来,清洁、润滑、卸弹与清膛。
只不过,这次里面只装了一颗子弹。
他用手指勾住扳机环晃荡在空中,在掌心里转了两圈,像是闲聊般说道:“今天来之前,我特地从我家开到你家。那条隧道还在,里面的灯换过了,很亮。”
他一边说,一边随意地将枪口抵在下颌处,忽然笑了一下。
他想起大吵一架的那晚,他持枪对准了她很久,那时候透过准心,她那张清秀的脸放大后清晰地映入他的眼帘,这样的视角下她的眉骨英气又漂亮。
那件制服松散地敞在她身上,里面的衬衫扣子没扣好,从脖颈处松散地开了两粒,明晰的锁骨线条看起来利落干净,仿佛是吉他的拨片,抚过时能发出轻灵的音符。
他当时想着,钟理群给她这样的资源,把她从福利院接过来培养到如今,她最初应该只是想穿上这身制服,她穿上后一定挺拔又秀丽,飒爽好看。
真的很漂亮,凛然的,有攻击性的美。
有那么一瞬间,他也晃了晃神,但他骗她,骗自己,说枪在他手里,这是对峙,他不可能与她和解。
他记了准心里的她很多年,因为那是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他看到她穿制服的样子,后来的这么多年,她一直不肯入梦,以至于他只能死死记住那些破碎的片段,好像老电影一遍遍翻新重播,让那些如水洗过的影像越来越刻骨铭心。
抵住下颌的力道有些重,陆痕钦微微抬起下巴,目光又慢又重地从下至上描摹过她的名字。
枪口对准自己,便再看不见准心了。
但没关系。
他恍惚觉得,枪膛的那一端也是穿越黑夜的隧道,子弹从中间穿出,当阳光洒下的那一刻,就是他千里奔赴后即将见到她的证明。
他在这些年里的每一天,每一夜,每一次平静地抚过冰冷的金属,指尖下的触感熟悉得如同呼吸。
左手掌心的枪伤留下永恒的疤,时间从未治愈什么,它只是将尖锐的痛楚磨成一种绵长而钝重的存在,像骨骼里永远无法取出的弹片,她给他的那一枪早已和骨血融合得分不清。
枪口抵住下颌的触感冰冷而坚决,他却感到一种奇异的温暖在胸腔里弥漫开来,她给他人生留下的痕迹就像枪伤一样,疼痛的,阴雨绵绵的永恒,痒而灼烧的,滚烫难言的悸动,绚烂烟花一样的火药气息。
他知道,扣下扳机,穿过枪膛,就像每一次满怀着期待与兴奋地穿过那条隧道一样——
他就能再次见到她的脸。
他期待得心脏剧烈跳动,一下,又一下,几乎要撞碎胸腔。
他闭上眼,看见隧道尽头的光晕逐渐扩大,温暖而明亮,最终如温柔的潮汐彻底将他淹没。
好久不见。
【正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