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她听得开心,方书蕴又继续跟她说,之颂为了讨好她也讨好她侄女,做的那些事,简直快把他底都揭干净了,直到尽欢都笑不出来。
“那我下次要去和姑父对峙,就说是姑姑说的。”尽欢眨眨眼,说她的坏心思,方书蕴佯装生气,点了下她额头。
“你站哪边的?”
尽欢这下又乖了,她把喝完的杯子放到桌子上,挽住方书蕴的手,乖巧示好:“那我当然是姑姑这边的。”
“你个机灵鬼。”方书蕴说她。
看这副谄媚的嘴脸,从小就是,最知道见机行事,墙头草,两边倒。
说到这里尽欢心情已经好很多了,从姑姑说的关于她和姑父之间的事,她好像渐渐有点明白了。
明白这种酸,原来是吃醋的感觉。
关于爱情的味道。
还有就是……占有欲。
对第一次体会这些的尽欢来说,这些都是懵懵懂懂的东西,有时候心口这块发酸,她都会追究不到这股酸意的来源,就像今天下午她哭得那么厉害一样,她到现在才有点明白为什么要哭。
晚上和姑姑姑父一起吃饭,做的都是她最爱吃的,姑父不知道说了什么,弄得姑姑又急又气,伸手过来捏他手臂,低声说他:“你少胡说,快吃饭!”
“你让尽欢评评理。”陈之颂一点都不躲,妻子爱捏他就让他捏,总比晚上求着让她握一握她都不答应的好,对于这些陈之颂从来甘之如饴,巴不得让她捏青捏出痕迹来才好。
那她老婆毕竟也只会在他身上留下这些痕迹,别人没这个份。
“评什么理?”尽欢咽下去一口,她刚刚在认真吃饭,没听明白,于是好奇地问。
陈之颂晚上有应酬,喝了点酒,眉眼都洋溢着春色,他长得本来就清俊,被酒气染得眼尾发红,他看向方书蕴,低低开口道:“我跟你姑姑说句‘我爱你’,她说我胡说……”
“我哪里是胡说?”
陈之颂这个嘴没遮拦的,当着孩子的面也没分寸,方书蕴简直想掐死他,他这一身肌肉太难下手,多大年纪了还跟人家年轻人一样搞那套酸词。
陈之颂一点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对,爱人这件事就是要说出来,他说了一千遍一百遍也还是会说,到以后他们都老了也还说,会说一辈子。
陈之颂在和方书蕴评判关于说“我爱你”这件事。
方书蕴越说他,他又接着一句,直到把方书蕴弄得没话说,最后瞪他一眼,小声威胁他:“今天晚上睡书房去。”
他们夫妻感情很好,好到哪怕现在陈之颂近不惑之年,依旧频率很高,陈之颂结扎之后更加,几乎再没什么要顾及的了。
今年新年在挪威旅游,去了大半个月,除了在外面逛,看风景,另外一半时间都在度假屋没出门。
陈之颂这个人就是看上去正经,其实过分起来是最过分的。
陈之颂只是笑:“你舍得让我睡书房?”
方书蕴说:“那你试试。”
隔着头顶一盏灯,陈之颂歪着头看着他妻子,他们在一起十几年了,这些年里,她一点都没变过,眼角虽然长了很浅的一点皱纹,不影响她变得更温柔更漂亮,总之在陈之颂眼里,他的妻子永远都是最好最漂亮的一个。
他很喜欢。
他很爱她。
尽欢左边看看姑姑,右边又看看姑父,她还在琢磨“我爱你”这几个字,完全没有察觉到自己现在已经变成了一个很亮的电灯泡。
不过也没关系,这个电灯泡从小到大当习惯了。
越长大,灯泡越闪。
现在的瓦数更是成倍增长了。
尽欢盯着面前的碗,脑子里就在回想这些话,姑姑和姑父是夫妻,他和钟晏也是夫妻,但姑姑他们是相识恋爱再结婚,她和钟晏是从结婚开始,到恋爱,都还没有一个相识的过程。
他们的步骤和正常人都不一样,所以再有更多不一样也是正常的。
还有“我爱你”这三个字,钟晏好像没对她说过。
她也没有对钟晏说过。
这是个很有催化性的词,至少在夫妻之间,不应该吝啬于说的。
但没说过这件事也不代表什么呀。
她可以跟钟晏说啊,她跟他说也是一样的,都是夫妻之间,都是彼此之间,谁对谁说不要计较那么多。
尽欢心里在这样想。
她不要计较那么多。
第44章 第 44 章 我已经结婚了。
尽欢陪着姑姑住了一个多星期。
她这个大号的电灯泡也完全发挥了自己的功能, 白天黏着姑姑学做烘焙,晚上缠着姑姑一起睡,受害者只有一个, 就是陈之颂——他已经一个人睡了一周多了。
期间钟晏给尽欢发过一条消息, 说他有事要出国一趟,等回来就来接她。
尽欢总很听话, 钟晏说什么就是什么,她基本不去问。
他临时出国肯定是有工作要忙,这点是毋庸置疑的事, 钟晏日理万机, 又经常有突发事件, 加上马上接手家族,事情更是多得数不胜数。
于是之前约好的试婚纱也要推后。
不过跟姑姑待一起心情也不错, 两个人聊聊咖啡蛋糕, 还有妆容穿搭这些,总有说不完的话, 尽欢最近还喜欢上了听姑姑姑父以前的故事, 有机会就要问上一两句。
尽欢都快把她姑父那点事挖个底朝天了。
陈之颂拿她也没办法,谁叫她是姑姑的掌上宝, 他又是专门的唯书蕴主义者,天大地大,老婆最大。
七月底, 尽欢收到谭老师发来的消息,她过生日,请同学们一起去参加她的生日会。
看到谭老师的消息,尽欢一时恍惚,她又想起那本书, 想起里面的明信片,心里愧疚,不知道是不是被她眼泪弄坏了。
想了想,尽欢还是答应。
她先去商场给谭老师买生日礼物。
尽管谭老师再三说明不用给她送礼物,就是喊大家一起来吃个饭,但尽欢觉得还是要送礼物,毕竟谭老师对她来说也是不一样的存在,她还没有给她送过什么礼物。
尽欢在商场认真挑选。
网上对于给老师的送礼推荐,大多是钢笔,保温杯,腰枕这些,尽欢都仔细研究了一遍,认为都不是很好的选择。
准确来说,不适合谭老师。
最后在她的再三斟酌下,买了一款香水。
海水薄荷混着薰衣草的温柔,很适合夏天喷,问起来会很清爽,尾调理性又温柔,和谭老师整体气质非常适配。
尽欢上午十点多到的,谭老师家就在学校附近,隔条马路,她是第一个到的,她到之后,其他同学陆陆续续才来。
尽欢把生日礼物送给谭老师。
谭希无奈叹气。
再三说了不要买礼物,不要买礼物,她还是要买,谭希也没办法,毕竟是学生的心意,她只能收下,跟尽欢说“谢谢”。
“这又不是很贵重的礼物。”尽欢笑着说,“谭老师你晚点试试,我觉得你肯定会喜欢。”
谭希点头,柔声道:“行,我等会儿就试。”
谭希这套房子是她入职学校后第三年买的,她读研的时候就有一定的存款,加上她工资和公积金也都很可观,入职第三年就靠自己买了这套房子,一百来平,一个人住绰绰有余,付了首付之后,公积金全覆盖,到现在差不多都还完了。
谭希今天自己下厨,锅里已经炖了两道菜,趁这时间,她带尽欢参观,聊到说装修风格她不是很喜欢。
当初买的时候开发商有做一个简装,她工作忙爸妈又不在身边,没办法花太多精力在装修上,因为只稍微弄了下软装,现在也住了七八年,越来越觉得不是那么喜欢。
谭希说,如果是她自己装,肯定只留一个卧室,另外最好都打通,去客厅化,连通之后可以全部用来放书架,这样视野开阔,也能放更多的书。
谭希家里的书也是真多。
除开专业方面的,她还喜欢看一些中外名著,或者是散文集,还有三毛啊,张爱玲这些作家的书也有不少,她都按作者分类别放。
尽欢在中间看到了汪曾祺的书。
其中有几本和她在钟晏书房看到的那本应该出自同一套,同样被很好的保存着。
见尽欢目光盯着这里看,谭希笑着问:“你喜欢看散文?”
依谭希对尽欢的了解,她这个女孩子学的虽然是理科,但性格敏感,偶尔反应又迟钝,不像会喜欢读散文诗这些。
尽欢摇摇头:“不太喜欢。”
她有点犹豫,盯着这本散文诗,又看了看谭老师,到底还是忍不住问:“老师你很喜欢这本书?”
“我?”谭希把散文集拿出来,这本书是她读研的时候买的,说起来有那么长时间了,但保存得还很好,基本没有太多使用阅读的痕迹。
“年轻的时候喜欢……像你这么大的时候。”
现在就算再看,也不会有当时那样鲜活的心情,人在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心境,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尽欢盯着她手里的书,说:“我见过这本书,上面还有你的名字。”
谭希愣了下,没明白尽欢的意思:“在哪?”
尽欢张了张口,欲言又止。
她本来觉得这不应该是一件重要的事,也不想放在心上,但她发现自己总是想起,哪怕告诉自己不要再想,一些想法还是会源源不断地跑到她脑子里来。
既然都想了这么久,那今天看到了,问一问也没什么。
尽欢说:“在钟先生的书房。”
谭希回想了下这本书和钟晏的关系,刚刚想起来一点苗头,又隐隐觉得不对,钟晏的书房,尽欢怎么会进去?
还没等她想明白,尽欢又问:“您之前跟我说的那个男朋友是钟先生吗?”
谭希诧异了半秒,随后她笑着否认:“当然不是。”
虽然不知道尽欢为什么提起钟晏,谭希也暂时没想到追究这个,她只是再次否认:“怎么可能是钟晏。”
尽欢眨眨眼,好奇问:“为什么不可能?”
谭希反问:“你看他像是会喜欢谁的人吗?”
尽欢这下沉默了,她没说话。
“不过我确实送过他一本这个散文集,在刚入学的时候。”谭希很快想起来,关于这本散文集的事。
当时刚入学,谭希和钟晏是在一个研究小组里,相处过一段时间,大概也就一两个月,谭希对钟晏有点好感,更多应该是抱一种欣赏的态度,这是她在后来才想明白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