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沉默地坐在书桌后,再一次,将那粉红荷包一寸寸捏过去。
最终确认了,里面的确没有夹带任何不该出现、或是对那孩子不利的东西。
对于这个结果,他竟有种不知是喜是悲的复杂感情。
烛光摇曳,晏祁的指尖拂过荷包上娟秀的“素娥”二字,似乎能从那细密的针脚之中,窥见一位妙龄女子至真至纯的爱慕之心。
郎才女貌,天作之合。
随着那孩子逐渐长大,他知道,迟早会有这么一天的。
少年豪纵。袍锦团花凤。
十七岁,正是男儿意气浩荡之时。
况且,那是他亲手培养出来的孩子。
无论品性、模样、才能,都是一等一的出众。
幼虎即使尚未长大,身边也会有仰慕簇拥随之而来,待到真正虎啸山林的那一日,万兽臣服在侧,想必他也能彻底放心了吧。
他把荷包轻轻放回桌案上,凝视许久,开口问道:
“送东西的是什么人?”
暗卫垂首:“少爷今日傍晚方才将荷包带回来,卑职还未来得及调查清楚。”
“去把那姑娘的身世背景都查清楚,”晏祁命令道,“最好再画一幅画像交上来。”
暗卫有些为难:“画像的话,恐怕得由女眷亲自见过,才能绘制了。”
“……罢了,那便不必要了。”
带着几分倦意和下意识的逃避,晏祁收回目光,不再去看桌上那抹刺眼的粉红,“把这东西放回他枕边吧,别吵醒他,更不要叫他发现。”
“是。”
暗卫带着荷包离开了。
步伐比来时迅速许多,兴许是因为感受到了某种压抑的气氛正在屋中蔓延。
蜷在晏祁脚边的猛虎打了个哈欠,尾巴扫在书柜上,发出一声闷响。
凝视烛火良久的晏祁恍然回神。
他放下支着脸颊的手,缓缓眨了一下胀痛的眼睛,捏了捏眉心,拾起方才搁在一旁的毛笔,继续批阅文书。
夜色深沉,一室孤灯。
坐在桌前的男人呼吸平缓,神态静肃,那潜龙在渊的姿态,竟与身旁假寐的猛虎竟略有几分神似。
他垂眸提笔自那摊开的名册上,圈出了几个名字。
煌煌金眸,倒映出名册上密密麻麻的字迹:
无一例外,具是朝中太子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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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今天二更[让我康康]
第25章
“……阿囡, 差不多就是这么个情况。”
明瑾双手合十,朝着眼前比他小上起码五岁的女孩恳求道:“算哥拜托你了,教教我吧!”
扎着两个小辫儿的阿囡叉着腰, 看了看他手里的粉色荷包, 又看了看神情诚恳的明瑾, 眨巴了一下眼睛。
“哥,你想被先生揍死吗?”她也十分诚恳地反问道。
明瑾沉默了。
许久后, 他讷讷道:“要真这样, 倒也是件好事。”
阿囡瞪圆了眼睛,用一种见鬼的表情看着他,半晌,一脸凝重地伸出手要去摸明瑾的额头。
“哥你是不是烧糊涂了?”
“没有!”明瑾一把挥开她的手,讪讪道, “只是先生这两年实在是……实在是太滴水不漏了, 我完全搞不清楚他的想法, 也实在是没招了。”
他垂头丧气地坐在座位上, 阿囡见状,也想不出什么更好的办法来, 只好陪着他一起唉声叹气。
阿囡是五年前来到明府的。
根据明老爷的说法,阿囡是他一位故交的孤女,他不忍这孩子一个人孤零零地待在老家,就干脆认了个干女儿。
对于自己突然多出来一个干妹妹, 明瑾倒没提出什么反对意见。
恰恰相反,他甚至还很是高兴了一阵——自从有了妹妹, 娘的注意力就被转移了不少,终于不会再每天盯着他说这说那了!
但似乎是受父母早逝的影响,阿囡的胆子很小, 一开始跟人说话都不敢抬头,声音小得跟蚊子哼似的,还时常半夜做噩梦,哭叫着喊娘亲。
后来是文轻尘陪她睡了大半年,明瑾又想法子去街上买好吃的好玩的哄她,这才叫阿囡慢慢恢复正常。
但直到现在,在明府里遇到陌生来客,她仍会下意识地躲在明瑾身后——尤其是宁先生,阿囡第一次见到他时,险些当场晕过去。
可明瑾事后问起她,她又说不出什么害怕的理由来,只说一身白看着吓人。
像宁先生这么好看的人,怎么会吓人呢?
肯定还是阿囡太胆小了嘛!
不过那次之后,每次宁先生来府上,明瑾都体贴地把他和阿囡隔绝开,还经常用阿囡胆小作为借口,自己跑到隔壁去找人,再例行死缠烂打地要求留下来过夜——当然,成功次数基本少得可怜。
这一来二去的,阿囡也成了明府上下,唯一知道明瑾对宁先生心思的人。
阿囡觉得,明瑾是全天下最好的哥哥,虽然宁先生长得吓人,但只要哥喜欢,她就绝对支持宁先生当她嫂子!
现在到嘴的嫂子要飞了,阿囡也跟着明瑾一起犯愁:
到底怎样才能让宁先生对哥动心呢?
“还是做个手套吧,至少送礼时说得过去,”明瑾突然冒出来一句,“我都十七了,要是再被先生打屁股,也太丢人了些。”
阿囡不解道:“为什么手套就说得过去了?缝衣织布,不都是女儿家做的事情吗。”
“你不懂,”明瑾摇摇头,“刘备都能给诸葛亮编小帽呢,虽然最后人家没收,但是心意还是领了的。”
阿囡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可是哥你不是说,之后还要和绣这荷包的姑娘,还有姑娘的哥哥打交道吗?”她说,“那还是最好把荷包还给荀公子吧,物归原主,也免得你夹在他们两个中间,多尴尬呀。”
明瑾本想说元栋又没答应人家,有什么可尴尬的,但想想阿囡说的,倒也是这么一回事。
现在没答应不代表之后也不答应,或许认识久了,就日久生情了呢。
对了,说起日久生情……
明瑾愁得眉头都拧成了疙瘩:“宁先生这两日也不知道去哪了,一直没回家,你说,他是不是在外面有人了?”
阿囡想了想,很认真地点了点头。
“很有可能。”
“要是他真在外面有了家室,只是没告诉我,那我岂不是一腔真心错付?”明瑾越想越难受,狠狠咬着后槽牙,突然拍案起身,“不行,我忍不住了!”
阿囡吓了一跳,望着他一溜烟远去的背影喊道:“哥,你要去干什么?”
“找人问个清楚!”
明瑾所说的找人,自然不是找本人,他可没这个胆子当面去质问宁先生。
不过这几年下来,他明大少爷在京城也不是白混的,遇到麻烦,当然得先去找自己的人脉打听消息了。
“怎么样,都吃饱了没?”
明瑾曲着一条腿,坐在路边一家面摊的板凳上,一边问一边在手里上下掂量着几粒碎银子,把面前一群正狼吞虎咽吃面的乞儿看得眼睛都直了。
他勾起嘴角,把那几粒碎银子拍在面前的桌案上。
“吃饱了的话,替你们老大办件事?”
这些乞儿就是他的“人脉”,最小的只有五六岁,最大的也不过十四五岁,是京城诸多乞丐帮派之中平均年岁最小的。
本来像他们这些乞儿,只有两条出路——能卖身给大家族为奴都算是好的,更多的连当奴婢都没人要,只能依附于那些大的帮派,替他们干活乞讨,所得的收入大头还要全部上交。
但现在有明瑾护着他们,情况就不一样了。
明家财大气粗,养活几个乞儿还是没问题的,其他帮派也看不上这些毛都还没长齐的小鬼,于是这些人都对出手大方又讲义气的明瑾死心塌地,奉他为老大。
平时他们都聚集在明家周边一带乞讨玩耍,一旦明瑾有个什么跑腿啦,传话啦,打探消息之类的活,就分配给他们。
相比起家里的下人,便宜又好使,这些乞儿也乐得赚些零花钱。
现在明瑾又来找他们,又是请客又是拿钱的,他们自然明白老大的意思。
一众乞儿三两下扒干净面碗,咕咚一声咽下肚,对视一眼,纷纷扑了上来,争先恐后地表忠心:
“明老大,我吃饱了!有事儿您尽管吩咐!”
“对!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什么汤什么火,总之只要老大发话,咱们立马就干!”
“明老大,我给您捶捶背吧,您瞧瞧,这学上得多辛苦啊,读书读得脸都白了,连腰都比从前弯了!”
明瑾被他们一通马屁拍得浑身寒毛直竖,连忙把围在身边的人挥手赶走,没好气道:“一边儿去!别挤在一起,身上都是跳蚤,还嫌我上次被咬的不够啊?”
都怪这帮家伙,每次一见面就动手动脚,弄得他都染上了那鬼东西。
那几天爹娘又正好不在家,说是回乡祭祖去了,最后明瑾在家里实在被咬得受不了了,半夜眼泪汪汪地翻墙去隔壁找宁先生。
深更半夜的被吵醒,宁先生也没怪他,还耐心拿篦子一点点帮他把头发梳开,又涂上据说是他们家乡自制的一种药膏,叫他泡在浴桶里从头到尾将他洗了个遍,这才把跳蚤都除干净了。
乞儿们不情不愿地退后,在明瑾的指挥下,按照高矮胖瘦站成两排,由他来点兵点将。
“大碗,你最机灵,从明天起,就由你帮我盯着宁先生,看看他什么时候回府,什么时候离开,又去了哪里;”
“油条,你跑得快,以后没事去城南那边打听打听,有没有人家养什么老虎豹子奇珍异兽的,如果有的话,问问他们都是从哪儿买的;”
“还有烧饼……”
这些乞儿都没有名字,明瑾干脆就按照街边小吃摊上卖的东西,一样给他们取了一个名。